[券商公告]球冠电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球冠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22-03-30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球冠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宁波球冠电缆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球冠电缆”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以及《北
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对球冠电缆部分募投项目
延期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0]1169 号《关于核准宁波球冠
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
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9.1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364,000,000.00 元,扣除保荐承销发行费用人民币为 23,007,547.17 元,减除其他
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人民币 7,820,754.71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 333,171,698.12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
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 ZF10642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总进度为
83.47%。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序号 项目名称 累计投金额 投入进度 原建设周期
额
城市轨道交
1 通及装备用 13,261.37 9,377.26 70.71% 2年
环保型特种
电缆建设项
目
电线电缆研
2 发中心建设 1,934.30 348.75 18.03
项目
补充流动资
3 18,000 17,981.50 99.9% -
金
合计 33,195.67 27,707.51 83.47% -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更好地满足公司发展规划要求,公司充分考虑募
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募投项目实施现状,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
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城市轨道交通及装备用环保型特种电缆建设项目”时间延
长至 2022 年 12 月底;将“电线电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长至 2023 年 7 月底。
(二)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2020-2021 年,全球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公司上述募投项目中进口设备因受
海外疫情影响,设备的定制设计沟通、论证、商务谈判及设备生产制造周期延长,
海运受阻。加之国内疫情多点散发等综合因素,使得专用设备仪器,尤其是进口
设备的采购到位时间大大延迟,导致项目整体推进缓慢。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
目延期仅涉及募投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项目的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募集资
金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
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董事会将本着对股东负责的原则,加强对项目进度的监督,使项目按计
划进行建设,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本次事项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同意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本事
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属于募投
项目实质性变更以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审议决策
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司章程等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公
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基于审慎
原则作出的,合理结合了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未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主
体、实施方式及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变更,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北京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等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球冠电缆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2022 年修订)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球冠电缆《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
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浙商证券对球冠电缆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
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 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球冠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秞登科 王道平
砂年; 月小)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