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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球冠电缆: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段逸超)2023-03-31  

                            证券代码: 834682              证券简称:球冠电缆                公告编号:2023-012



                            宁波球冠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段逸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本人于 2021 年 1 月 8 日起担任宁波球冠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在本人 2022 年度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
    求,在工作中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现将本人
    2022 年度任职期间的职责履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段逸超:男,1963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一
    级律师。2013 年 3 月至 2021 年 3 月任宁波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2017 年 4 月至
    今任宁波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委员;2003 年 9 月至今任宁波仲裁委员
    会仲裁员;2014 年 1 月至今任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5 次董事会会议、2 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出席
    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如下表: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
独立董事姓名     加董事会      次数          次数                   两次未亲           数
                   次数                                             自参加会
                                                                      议
段逸超          5           5             0              0          否         2
            三、 日常工作情况
            在 2022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忠实履行职责,勤勉尽职工作,凡是经董事会
       决策的重大事项,均实现对事项详情进行了解、认真审核。作为董事会独立董事
       中的法律专业人士,本人利用法律专业知识和实践工作经验对公司法律风险管控
       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对董事会规范运作和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在 2022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主要生产基地进行了现场考察,及时沟
       通和了解了公司的经营和管理状况、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
       议执行情况等。此外,本人日常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与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了公司重大事项的发生和进展情况,
       并关注了客观环境和市场变化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随时掌握了公司的经营治
       理情况。
            在 2022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的相关重大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 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 ,对公司在募集资
       金管理、内部控制、利润分配、聘任审计机构、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了核查
       并发表意见,具体如下:
序号        时间                                   事项                               发表意见类型

                         关于《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
                                                                                          同意
                         立意见

                         关于《2021 年度关于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的报告》
                                                                                          同意
       2022 年 3 月 29   的独立意见
 1
             日          关于《商标转让及房屋租赁的关联交易议案》的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并同意

                         关于《公司开展 2022 年度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的独
                                                                                          同意
                         立意见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2 年 8 月 15                                                                   同意
                          的独立意见
    2         日
                          关于《2022 年度经营团队绩效考核方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2023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
                                                                                          同意
                          体授信额度的议案》独立意见
3       2022 年 12 月
                          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并同意
            23 日
                          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并同意

                          关于《独立董事变更的议案》独立意见                              同意

             以上独立意见,本人均依据审慎的原则,根据公司提供的文件资料并结合调
        查询证的结果,客观独立地作出。


             五、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2022 年履行了以下职责:本报告期内,独立董
        事阎孟昆连续在公司任职将满 6 年,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
        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相关规定提出辞职,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独立董事选聘
        方案提出建议并认真审查,确保选聘的相关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履职能力。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度本人将继续独立、公正、谨慎、认真、勤勉、
        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为公司提供积极、有
        效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不断提高,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段逸超
                                                               2023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