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美之高: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7-20
证券代码:834765 证券简称:美之高 公告编号:2022-047
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7 月 1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华侨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8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52,770,55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8056%。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3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616,22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947%。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8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2,770,55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1.议案内容:
为了配合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规定
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
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修改
或终止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2)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
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设立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及
其相关手续;
4)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
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等;
5)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具体的回购时机、价格和数量,具体实施回购方案。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
止。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2,754,577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15,975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一) 公司回购 3,616,221 100% 0 0% 0 0%
股份方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徐婵、徐志豪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
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