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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美之高: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22-08-30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之高”或“公司”)公开发行并在精
选层挂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
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等相关规定,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81 号)核准,公司以
公开发行方式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3,913,044 股,发行价
格人民币 8.7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21,043,482.8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
的费用人民币 10,567,429.04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10,476,053.76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1 年 6 月 22 日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I10456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累计投入金额    总建设期
号
     金属置物架生产基地技术
1                                  6,047.61           1,664.90       12 个月
     改造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000.00            292.00        36 个月
3    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2,000.00              -           36 个月
           合计                    11,047.61          1,956.90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金属置物架生产基地技术改造项目”正处于建设过程中,因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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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在募集资金尚未到位的情况下,公司可预先投入的资金较为有限,自 2020 年
以来疫情反复、市场需求变化导致公司生产基地技术改造计划延迟,因而导致投
入时间及建设进度均有所延后。

    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能满足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的要求,公司充分考虑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募投项目实施现状,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
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审慎决定将募投项目“金属置物架生产基地技术改造项
目”的规划建设期延长至 2024 年 6 月底。

    四、 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延期
仅涉及募投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项目的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
及投资总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
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公司董事
会将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加强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管理,从而维护

全体股东利益。

    五、本次事项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 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8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议案,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项目实际实施情况,董事
会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属置物架生产基地技术改造项目”规划建设期进
行延期,即项目规划建设期由 12 个月延期为 36 个月。除上述延期外,该募投项
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变。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
不属于募投项目实质性变更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本次部分募投项
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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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规定。独立董事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 监事会意见

     2022 年 8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基
于谨慎性原则作出募集资金项目的“金属置物架生产基地技术改造项目”规划建
设期的延期决定。本次延期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及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的情形,决策及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
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
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华创证券对美之高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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