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美之高: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3-17  

                             证券代码:834765      证券简称:美之高    公告编号:2023-015



                     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3 月 1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华侨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8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52,204,43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0783%。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3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5,55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007%。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议案内容
       唐魁先生、胡昌生先生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即将届满六年,根据《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及《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唐魁先生、胡昌生先生申请辞去公
司独立董事职务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担任的全部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
司任何职务。
    唐魁先生、胡昌生先生的辞职申请应当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
立董事填补其空缺后方能生效。在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唐魁先生、胡昌生
先生仍将依据上述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中的职
责。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陈燕女
士、林运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林运发先生当选后将
接任唐魁先生原担任的公司董事会下属战略与决策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陈燕女士当选后将接任胡昌生先生原担任的公司
董事会下属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止。
2. 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序号
                                                  权的比例
            《选举陈燕为公司第三
  1.01                             52,204,431       100%         当选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林运发为公司第
  1.02                              52,204,431         100%         当选
           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序号
                                                     权的比例

          《选举陈燕为公司第三
  1.01                               3,050,100         100%          当选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林运发为公司第
  1.02                               3,050,100         100%          当选
          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徐志豪、黄伟凤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
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职位
 姓名      职位                   生效日期           会议名称      生效情况
                      变动
                                                   2023 年第二次
 唐魁    独立董事     离职    2023 年 3 月 16 日                   审议通过
                                                   临时股东大会
                                                   2023 年第二次
胡昌生   独立董事     离职    2023 年 3 月 16 日                   审议通过
                                                   临时股东大会

                                                   2023 年第二次
 陈燕    独立董事     任职    2023 年 3 月 16 日                   审议通过
                                                   临时股东大会
                                                2023 年第二次
林运发   独立董事   任职   2023 年 3 月 16 日                   审议通过
                                                临时股东大会



五、备查文件目录
    《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