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贝特瑞: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的核查意见2022-03-30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贝特瑞
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特瑞”、“公司”)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对贝特瑞履行持续督导义务,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贝特瑞对外担保事项
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1、惠州贝特瑞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事项
为满足“年产 2000 吨先进负极材料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公司全资子公司
惠州市贝特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贝特瑞”)拟向招银金融租
赁有限公司申请三年期人民币 25,000 万元融资租赁业务,同时公司为其上述融
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三年。
为确保惠州贝特瑞申请融资租赁合同的签订及履行,公司拟同意为其上述融
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三年,其他授信条件以最终签署的合同为
准。
2、江苏贝特瑞汇丰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事项
为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全资子公司贝特瑞(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江苏贝特瑞”)需在汇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办理新增一年期人
民币 20,000 万元综合授信业务,同时公司为其上述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期限为一年。目前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内容以最终签署的协议约定为准。
为确保江苏贝特瑞申请授信合同的签订及履行,公司拟同意为其上述授信业
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一年,其他授信条件以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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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担保履行的审批程序
贝特瑞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为子公司惠州市贝特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
案》《关于为子公司贝特瑞(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在汇丰银行无锡分行办
理新增 20000 万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贝特瑞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前述担保无需提交贝特瑞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信证券认为:公司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
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
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本次担保业经贝特瑞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对外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
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对外担保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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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余 洋 黄 涛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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