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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贝特瑞: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4-19  

                         证券代码:835185            证券简称:贝特瑞         公告编号:2022-077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4 月 1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贺雪琴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2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78,084,4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8938%。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9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4,322,21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713%;通过现场投票参与本次股
东大会的股东共 1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43,762,265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70.8225%。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其关联方,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方
以外的其他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合计 11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5,472,02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75%。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财务总监刘志文先生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秘书张晓峰先生代表董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度的董事会运行
 及公司治理情况做具体报告,并对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的工作做规划。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77,997,16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69%;
反对股数 82,69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9%;弃权股数
4,62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2%。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需回避表决的情况。

(二)审议通过《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监事会主席孔东亮先生代表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度的监事会运行
 及公司治理情况做具体报告,并对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的工作做规划。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77,997,16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69%;
反对股数 82,69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9%;弃权股数
4,62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2%。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需回避表决的情况。
(三)审议通过《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发布的《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
 述职报告》(公告编号:2022-05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78,007,16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6%;
反对股数 1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26%;弃权股数
77,21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4%。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需回避表决的情况。

(四)审议通过《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发布的《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55)、《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摘要》(公告编号:2022-05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78,011,78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08%;
反对股数 72,69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2%;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需回避表决的情况。

(五)审议通过《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发布的《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
 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78,007,16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6%;
反对股数 77,31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4%;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需回避表决的情况。

(六)审议通过《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 2021 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报表数据,编制了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78,007,16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6%;
反对股数 72,69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2%;弃权股数
4,62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2%。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需回避表决的情况。

(七)审议通过《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 2022 年生产经营发展计划确定的经营目标,结合市场的具体状
 况、价格趋势以及历史数据,编制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78,007,16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6%;
反对股数 72,69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2%;弃权股数
4,62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2%。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需回避表决的情况。

(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发布的《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公告编号:2022-06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78,007,16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6%;
反对股数 1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26%;弃权股数
77,21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4%。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需回避表决的情况。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年度
  审计机构,负责公司的财务审计工作,审计费用为 180 万元/年。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
  发布的《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
  号:2022-06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78,007,16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6%;
反对股数 72,69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2%;弃权股数
4,62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2%。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需回避表决的情况。

(十)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2021 年度利
 五                    5,394,718 98.5872% 77,311 1.4128%        0          0%
       润分配预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方达(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刘坷、孙丽娟
(三)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
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方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