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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贝特瑞: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6-23  

                          证券代码:835185        证券简称:贝特瑞         公告编号:2022-109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北京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试行)》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
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
查和论证,认为公司已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
    我们一致同意此项议案并同意董事会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系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
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增强市场竞争力,
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并同意董事会将此议案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草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说明书(草案)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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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草案)并同意董事
会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我们认为,该报告结合了公司所处行业和发展阶段、
融资规划、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情况,论证分析切实、详尽,符合公司实际情
况。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募
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
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
独立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
公司长远发展计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前述规划有利于建立健全科学的分
红决策机制和监督机制,增强公司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及利
润分配进行监督,有利于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依法享有的股东权利。该
规划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
承诺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
主体承诺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就本次发行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
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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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相应承诺。公司关于本次发行对
即期回报摊薄影响的分析、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的承诺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独立意
见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存
储账户,实行专户管理,并择机与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监管协议》,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
宜的独立意见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符合本次发行的实
际需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此项议案。




     独立董事:陈正旭、陈建军、覃业庆




                                                          2022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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