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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贝特瑞: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草案)2022-06-23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证券代码:835185              证券简称:贝特瑞        公告编号:2022-105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BTR NEW MATERIAL GROUP CO., LTD

(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西田社区高新技术工业园第 1、2、3、4、5、6

                          栋、7 栋 A、7 栋 B、8 栋)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说明书
                                  (草案)




                               二〇二二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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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

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连带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

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对本公司发行证券申请予以注册,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对

该证券的投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

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1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重要提示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募集说明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

含义。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以及北京证券交易

所和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应的程序。

    2、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定的证券投

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

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

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

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的方式并以相同

的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最终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通过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

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

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3、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价

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定价基

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

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

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

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通过北京证券交易所

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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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

行底价。

       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00,000.00 万元,扣除发

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 万吨硅基负
 1                                                   200,000.00            150,000.00
        极材料扩建项目(第一期)
        贝特瑞(四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5 万
 2                                                   210,000.00            100,000.00
        吨高端石墨负极材料综合配套项目
        云南贝特瑞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20 万吨
 3                                                   275,000.00            120,000.00
        锂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基地项目(第一期)
        深圳市贝特瑞新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新
 4                                                    50,294.55             30,000.00
        能源技术研究院建设项目
 5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00,000.00            100,000.00
                      合计                           835,294.55            500,000.00


       如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

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

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方式解决。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

公司可能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

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主体可根据

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

调整。

       5、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

定,同时本次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30%,即 218,423,767 股(含

本数),且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00,000.00 万元(含本数),并以中国证监会

关于本次发行的注册批复文件为准。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

行经过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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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协商确定。

    若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批复文件的要求予以调

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将相应调整。若公司在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或因其

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及发行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6、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

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

生变化。

    7、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

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结束后的股份转让

将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所认购股票的限售期及限售期届满

后转让股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8、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

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9、董事会特别提醒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关于本次发行

对公司影响”之“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特有风险的说明”有关内

容,注意投资风险。

    10、补流测算、募投测算相关的数据假设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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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释义

           一、一般术语

公司、本公司、发行
                       指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人、贝特瑞
募集说明书、本募集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
                       指
说明书                      说明书(草案)》
本次发行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章程、公司章程、《公
                       指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司章程》
股东大会               指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宝安控股               指 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中国宝安全资子公司,发行人控股股东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发行人 5%以上的股东及控股股东宝
中国宝安               指
                            安控股的控股股东,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000009.SZ
                            北京华鼎新动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
华鼎新动力             指
                            股东
天津贝特瑞             指 天津市贝特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贝特瑞全资子公司
惠州贝特瑞             指 惠州市贝特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贝特瑞全资子公司
江苏贝特瑞             指 贝特瑞(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贝特瑞全资子公司
鸡西贝特瑞             指 鸡西市贝特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贝特瑞全资子公司
长源矿业               指 鸡西长源矿业有限公司,鸡西贝特瑞控股子公司
四川贝特瑞             指 贝特瑞(四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云南贝特瑞             指 云南贝特瑞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SK on                  指 SK on Co.,Ltd 及其关联方的统称
松下                   指 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及其子公司的统称
三星 SDI               指 SAMSUNG SDI Co.,Ltd 及其子公司的统称
宁德时代               指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统称
亿纬锂能               指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统称
比亚迪                 指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的统称
                            LG Energy Solution,Ltd.及其子公司的统称,于 2020 年 12 月分拆自 LG
LGI                    指
                            化学原电池事业本部
力神                   指 天津力神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统称
村田                   指 Murata Manufacturing Company,Ltd 及其子公司的统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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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高工锂电               指 是专注于锂电、动力电池领域的研究机构
                           上海鑫椤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是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的官网运
鑫椤资讯               指 营主体,依托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的数据资源,同时开展独立
                           的行业数据收集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北京交易所、北交所     指 北京证券交易所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保 荐机 构、主 承销
                       指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商、国信证券
报告期内、最近两年
                       指 2020 年、2021 年和 2022 年 1-3 月
一期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二、专业术语

产量              指    锂离子电池、锂离子电池正负极材料等的年度生产量
出货量            指    锂离子电池、锂离子电池正负极材料等的年度销售量
装机量            指    锂离子电池实际安装至新能源汽车的数量,即实际使用量
                        采用锂离子电池、燃料电池等作为动力来源(或使用常规的车用燃料、采
                        用新型车载动力装置),综合车辆的动力控制和驱动方面的先进技术,形
新能源汽车        指
                        成的技术原理先进、具有新技术、新结构的汽车。如无特别说明,均指代
                        锂离子电池汽车
                        介于纯电动汽车与燃油汽车两者之间的一种新能源汽车,既有传统汽车的
插电式混合动力
                  指    发动机、变速器、传动系统、油路、油箱,也有纯电动汽车的电池、电动
汽车
                        机、控制电路
一次电池          指    不可循环使用的电池
二次电池          指    充电电池,可以多次充放电、循环使用的电池,如铅酸电池、锂离子电池
                        一类由锂金属或锂合金为负极材料、使用非水电解质溶液的电池,锂电池
锂电池            指    可分为锂金属电池和锂离子电池,本募集说明书中提到的“锂电池”均指
                        锂离子电池
                        一种二次电池(充电电池),主要依靠锂离子在正极和负极之间移动来工
                        作。在充放电过程中,锂离子在两个电极之间往返嵌入和脱嵌:充电时,
锂离子电池        指
                        锂离子从正极脱嵌,经过电解质嵌入负极,负极处于富锂状态;放电时则
                        相反
                        是使用化学元素氢,制造成储存能量的电池。其基本原理是电解水的逆反
氢燃料电池        指    应,把氢和氧分别供给阳极和阴极,氢通过阳极向外扩散和电解质发生反
                        应后,放出电子通过外部的负载到达阴极
动力电池          指    为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汽车等装置提供电能的化学电源。常用的动力电池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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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括铅酸电池、锂离子电池等。本募集说明书所提及的动力电池若无特别说
                        明均指锂离子动力电池
                        供日常消费者生活使用的电子产品用电池,主要包括计算机(Computer)、
消费电子电池       指   通信(Communication)和消费类电子产品(Consumer Electronics)等领域
                        电子产品所用的锂离子电池
                        用于工业与家庭储能用电池,公开发行说明书中若无特别说明均指锂离子
储能电池           指
                        储能电池
正极材料           指   锂离子电池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
                        前驱体是获得目标产物前的一种存在形式,大多是以有机/无机配合物或混
前驱体             指
                        合物固体存在,也有部分是以溶胶形式存在
三元材料、三元          多元金属复合氧化物,主要指镍钴锰酸锂(NCM)、镍钴铝酸锂(NCA)
                   指
正极材料                等
高镍三元正极材          三元正极材料的一种,指三元正极材料中镍的含量(摩尔比)大于等于 0.8
                   指
料                      的三元正极材料
普通三元正极材
                   指   除高镍三元正极材料之外的其他三元正极材料
料
NCM/ 镍 钴 锰 酸
                   指   三元材料的一种,化学式为 LiNixCoyMnzO2,x+y+z=1
锂
NCA/镍钴铝酸锂     指   三元材料的一种,化学式为 LiNixCoyAlzO2,x+y+z=1
磷酸铁锂、磷酸
                        又称磷酸亚铁锂,化学式为 LiFePO4,是一种橄榄石结构的磷酸盐,用作
铁锂正极材料、     指
                        锂离子电池的正极材料,主要用于动力锂电池
LFP
磷酸铁             指   又称正磷酸铁,是一种铁盐溶液和磷酸钠作用产生的盐
                        一种无机化合物,为白色单斜晶系结晶体,是制造三元正极材料的原材料
氢氧化锂           指
                        之一
钴酸锂             指   化学式为 LiCoO2,又称锂钴氧、锂钴复合氧化物,正极材料的一种
                        化学式为 LiMn2O4,又称锂锰氧,是一种尖晶石结构的金属复合氧化物,
锰酸锂             指
                        正极材料的一种
                        锂离子电池主要组成部分之一,其直接影响着锂离子电池的能量密度、安
负极材料           指
                        全性等性能,主要包括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三元正极材料等类别
焦类产品           指   包含石油焦、针状焦、锻后焦、煤系焦等一系列焦类产品
                        石油的减压渣油,经焦化装置,在 500~550℃下裂解焦化而生成的黑色固
石油焦             指
                        体物质
                        热活化将热力学不稳定的碳原子实现由乱层结构向石墨晶体结构的有序
石墨化             指
                        转化
人造石墨负极材
                   指   以焦类材料作为主要原材料制备的一种负极材料
料
天然石墨负极材
                   指   以天然鳞片石墨为主要原材料制备的一种负极材料
料
软碳               指   负极材料的一种,是一种在 2500℃以上的高温下能石墨化的无定型碳
硬碳               指   负极材料的一种,硬碳是高分子聚合物的热解碳,硬碳在 2500℃以上的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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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下也难以石墨化
                        沥青类化合物热处理时,发生热缩聚反应生成具有各向异性的中间相小球
中间相炭微球       指
                        体,将中间相小球体分离出来后得到的微米级球形碳
电解液             指   化学电源中正、负极之间提供离子导电的液态介质
                        锂电池正极和负极之间的一层隔膜材料,其主要作用是:隔离正、负极并
隔膜               指
                        使电池内的电子不能自由穿过,让电解液中的离子在正负极之间自由通过
                        单位体积或单位质量电池所存储的电量,分为体积能量密度(瓦时/升,
能量密度           指
                        Wh/L)和质量能量密度(瓦时/公斤,Wh/kg)
                        电池能输出最大的功率除以整个电池系统的重量或体积,单位是瓦/公斤或
功率密度           指
                        瓦/升
                        一种是质量比容量,即单位质量的电池或活性物质所能放出的电量,单位
比容量             指   一般为毫安时/克(mAh/g);另一种是体积比容量,即单位体积的电池或
                        活性物质所能放出的电量,单位一般为毫安时/立方厘米(mAh/cm)
克容量             指   正负极材料的电化性能的计量单位毫安时/克(mAh/g)
                        也即首次库伦效率,是指电池首次充放电过程中,放电容量与充电容量之
                        百分比。电池在首次充电过程中会在生成固体电解质膜的同时,消耗部分
首次效率           指
                        的活性锂,如果消耗活性锂过多,则会导致电池的首次效率低,影响整个
                        电池的容量发挥。首次效率是锂电池容量的关键指标
循环次数、循环          锂电池完成一个完整的充放电过程即为一次循环,循环次数是锂离子电池
                   指
寿命                    使用寿命的核心表征,电池的循环性能越好,电池的使用寿命越长
                        电极极片在一定条件下辊压处理之后,电极表面涂层单位体积中能填充的
压实密度           指   材料质量。压实密度越高,单位体积的电池内填充的活性物质越多,所提
                        供的电容量越大
                        指由排放源直接排入环境中的液态或固态颗粒物。如果排入的环境介质是
一次颗粒/一次
                   指   大气,则又称为一次气溶胶。一次颗粒物在环境中未发生变化,保持其排
颗粒物
                        放时的原有物理和化学的性状
电导率             指   在介质中该量与电场强度之积等于传导电流密度
                        毫安培小时,衡量蓄电设备容量的单位。1mAh 表示该蓄电设备在供电电
mAh                指
                        流强度为 1mA 时能持续工作 1 小时
                        电量,等于功率(W)乘以时间(h)。1GWh=106KWh=109Wh=109*3600
Wh                 指
                        焦耳
                        RoHS 是由欧盟立法制定的一项强制性标准,全称为《关于限制在电子电
                        气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
RoHS 标准          指
                        该标准于 2006 年 7 月 1 日开始正式实施,主要用于规范电子电气产品的
                        材料及工艺标准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hina National Accreditation Service for
                        Conformity Assessment,CNAS)的认证英文缩写。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
CNAS 认证          指
                        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并授权的国家认可机构,统一负责对认证机构、实验室
                        和检查机构等相关机构的认可工作
863 计划           指   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简称 863 计划

         注: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计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此差异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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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舍五入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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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

    公司声明 ................................................................................................................. 1

     重要提示 ............................................................................................................... 2

     释义 ....................................................................................................................... 5

            一、一般术语................................................................................................ 5
            二、专业术语................................................................................................ 6

     目录 ..................................................................................................................... 10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12

            一、发行人简介.......................................................................................... 12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12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15
            四、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及主要业务模式.......................................... 46

     第二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 61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背景和目的.......................................... 61
         二、发行对象及公司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 65
         三、本次发行股票的方案概要.................................................................. 66
         四、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68
         五、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 69
         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
     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69
         七、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70
         八、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及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 72
         九、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设立情况以及保证募集资金合理使
     用的措施.............................................................................................................. 92
         十、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93
         十一、本次发行需要履行的国资、外资等相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
     备案等程序的情况.............................................................................................. 93

     第三节 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 94

            一、公司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94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变动分析说明.................................................. 95

     第四节 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 ................................................................. 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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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对上市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上市公司的业务及
    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 104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财务状况、持续经营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
    动情况................................................................................................................ 104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
    控制人从事的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的同业竞争的情况........................ 105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
    控制人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的情况................................................................ 105
        五、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 106
        六、本次定向发行对其他股东权益的影响............................................ 106
        七、本次定向发行相关特有风险的说明................................................ 106

    备查文件 ........................................................................................................... 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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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简介

    中文名称: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BTR New Material Group Co., Ltd

    法定代表人:贺雪琴

    股票上市地点:北京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贝特瑞

    证券代码:835185

    上市时间:2021 年 11 月

    总股本:728,079,225 股

    注册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西田社区高新技术工业园第 1、2、

3、4、5、6 栋、7 栋 A、7 栋 B、8 栋

    办公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西田社区高新技术工业园第 8 栋

    联系人:张晓峰

    邮政编码:518106

    电话号码:0755-26735393

    传真号码:0755-29892816

    电子邮箱:zhangxiaofeng@btrchina.com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许可经营项目:生产经营锂

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和负极材料;普通货运。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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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股权结构

              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无限售股份    有限售股份数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数量          量
 1     宝安控股              境内非国有法人      213,201,062        43.92%   213,201,062                0
 2     中国宝安              境内非国有法人      118,617,561        24.44%   118,617,561                0
 3     华鼎新动力            境内非国有法人       31,503,150         6.49%    31,503,150                0
 4     张玮                  境内自然人            9,651,951         1.99%     9,651,951                0
 5     葛卫东                境内自然人            6,379,600         1.31%     6,379,600                0
 6     贺雪琴                境内自然人            5,255,011         1.08%     1,313,753         3,941,258
 7     唐武盛                境内自然人            5,253,000         1.08%     5,253,000                0
 8     张啸                  境内自然人            4,929,598         1.02%     4,929,598                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广发多
 9                           其他                  4,255,070         0.88%     4,255,070                0
       因子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10    曾广胜                境内自然人            2,106,321         0.43%     2,106,321                0
合计   -                     -                   401,152,324        82.65%   397,211,066         3,941,258

              注:2022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1 年权益分派方案,
       2022 年 5 月 5 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以公司权益分派前的总股本 485,386,15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5.00 股,每 10 股派 3.50 元人民币现金。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
       为 485,386,15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728,079,225 股。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1、控股股东

              发行人控股股东为宝安控股。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宝安控股持有本公司
       213,201,062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43.92%。2022 年 5 月 5 日,公司进行了权
       益分派,权益分派后,宝安控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319,801,593 股,持股比例
       为 43.92%。宝安控股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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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主要办公地点    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 1002 号宝安广场 A 座 28 层 2803 房
法定代表人           钟征宇
成立日期             1993 年 7 月 16 日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实收资本             5,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220568546H
                     科技项目投资及开发;金属材料,建筑材料,五金矿产品,机电产
经营范围
                     品,土特产品的购销(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

    2、中国宝安

    截至 2022 年 3 月末,中国宝安直接持有公司 118,617,561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为 24.44%;中国宝安拥有宝安控股 100%股权,中国宝安直接和间接持有
公司股份 331,818,62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68.36%。2022 年 5 月 5 日,公
司进行了权益分派,权益分派后,中国宝安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497,727,93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68.36%。中国宝安为深交所上市公司,
股权结构较为分散,其认定为不存在控股股东,也不存在实际控制人。因此,公
司无实际控制人。


    中国宝安的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1990 年 10 月 8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19219665XD
 法定代表人          陈政立
 注册资本            257,921.3965 万元
 实收资本            257,921.3965 万元
 注册地              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 1002 号宝安广场 A 座 28-29 层
                     新材料、新能源材料、新能源等高新技术产业项目的投资及经营;
                     现代生物医药项目的投资及经营;房地产开发经营。(法律、行政法
 经营范围
                     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
                     营)。
 股票代码            000009.SZ
 上市时间            1991 年 6 月 25 日
 上市地点            深交所主板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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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宝安为投资控股型企业,收入主要来源于高新技术产业、生物医药产

业和房地产业。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质押情况

    发行人控股股东为宝安控股,无实际控制人。中国宝安拥有宝安控股 100%

股权,中国宝安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331,818,62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为 68.36%

    截至目前,中国宝安、宝安控股所持发行人股份不存在质押的情况。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正极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C

制造业-C30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C3091 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业”;根据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C30 非金属矿

物制品业”。


     (一)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政策及法律法规

    1、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管体制

    公司所属行业的主管部门主要是工信部,工信部主要负责对行业进行宏观

管理,承担产业政策制定、起草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定规章并组织实施,指导行

业技术创新和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有关国家科

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行业的发展。

    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是由电池行业企(事)业单位自愿组成的、

行业性的、全国性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其具体职能包括开展电池行业国内外

技术、经济和市场信息的采集、分析和交流工作、行业生产经营统计与分析工

作、行业调查工作,向政府部门提出制定电池行业政策和法规等方面的建议,

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起草和修订工作,维护会员单位合法权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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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

             公司生产的锂离子电池正负极材料用于制造锂离子电池,属于新能源汽车、

        消费电子和储能行业的上游行业。为了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国家战略的实施,

        国家及各部委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促进了我国新能源汽车及产业链各

        环节的快速发展。此外,国家对储能领域也出台了相应的支持政策,推动储能

        领域新能源产业的发展。特别是近期工信部于 2021 年 11 月对《锂离子电池行

        业规范条件(2021 年本)》(征求意见稿)和《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

        法(2021 年本)》(征求意见稿)同时公开征求意见,主要目的在于引导企业减

        少单纯扩大产能的制造项目,加强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

        这将对包括公司在内的行业竞争力较强的企业经营具有积极影响。经梳理,近

        年来公司所处行业的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如下:

     时间     发文单位         文件名                         与公司所属行业有关的主要内容
                         锂离子电池行业规        明确规定锂离子电池企业综合能耗应≤400kgce/万 Ah。
                         范 条件 (2021 年       正极材料:磷酸铁锂比容量≥150Ah/kg;三元材料比容量
                         本 )》( 征 求 意 见   ≥175Ah/kg ; 钴 酸 锂 比 容 量 ≥170Ah/kg ; 锰 酸 锂 比 容 量
2021 年 11
             工信部      稿)、《锂离子电池      ≥115Ah/kg;其他正极材料性能指标可参照上述要求。
月
                         行业规范公告管理        负极材料:碳(石墨)比容量≥335Ah/kg;无定形碳比容量
                         办法(2021 年本)》 ≥250Ah/kg;硅碳比容量≥420Ah/kg;其他负极材料性能指
                         (征求意见稿            标可参照上述要求。
                                                 提出了 10 项重点任务,将碳达峰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
                                                 程和各方面,重点实施能源转型、节能降碳、交通运输等
                                                 十大行动,其中与新能源车和储能行业相关的内容主要包
                                                 括:(1)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方面,加快建设新型电力
                                                 系统,积极发展“新能源+储能”、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
                                                 互补,支持分布式新能源合理配置储能系统,加快新型储
                                                 能示范推广应用,到 2025 年,新型储能装机容量达到 3000
2021 年 10               2030 年 前碳达 峰       万千瓦以上;(2)节能降碳增效行动方面,加强新型基础
             国务院
月                       行动方案                设施节能降碳,采用直流供电、分布式储能、“光伏+储能”
                                                 等模式,探索多样化能源供应;(3)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
                                                 动方面,推动运输工具装备低碳转型,到 2030 年,当年新
                                                 增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的交通工具比例达到 40%左右;
                                                 (4)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方面,鼓励高等学校加快新能
                                                 源、储能等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建设一批国家储能技术
                                                 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强化新型电力系统、储能、动力电池
                                                 等应用基础研究,加快大容量储能等先进适用技术研发和




                                                        16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时间     发文单位           文件名                  与公司所属行业有关的主要内容
                                              推广应用等。
                                              提出了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等五个方面主要目
                                              标,提出 10 方面 31 项重点任务,明确了碳达峰、碳中和
                                              工作的路线图、施工图,并对新能源车和储能行业发展提
                                              出了统领性要求,主要包括:(1)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
                          关于完整准确全面    高效能源体系方面,加快推进抽水蓄能和新型储能规模化
2021 年 10   中共中央、 贯彻新发展理念做      应用,加快形成以储能和调峰能力为基础支撑的新增电力
月           国务院       好碳达峰碳中和工    装机发展机制等;(2)加快推进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方
                          作的意见            面,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持续降低运输能耗和二氧化碳排
                                              放强度,加快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积极引导低碳
                                              出行;(3)加强绿色低碳重大科技攻关和推广应用方面,
                                              开展低碳零碳负碳和储能新材料等攻关,加强电化学等新
                                              型储能技术攻关、示范和产业化应用等。
                                              严格能耗强度控制,倒逼转方式、调结构,引导各地更加
                          完善能源消费强度    注重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把节能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
2021 年 9
             发改委       和总量双控制度方    的全过程和各领域,抑制不合理能源消费,大幅提高能源
月
                          案                  利用效率;结合地方实际,差别化分解能耗双控目标,鼓
                                              励可再生能源使用,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
                                              在保持销售电价总水平基本稳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目
2021 年 7                 关于进一步完善分    录分时电价机制,更好引导用户削峰填谷、改善电力供需
             发改委
月                        时电价机制的通知    状况、促进新能源消纳,为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
                                              力系统、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提供支撑。
                                              坚持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发展方向,深入实施发展新
                                              能源汽车国家战略,以融合创新为重点,突破关键核心技
                          新能源汽车产业发    术,提升产业基础能力,构建新型产业生态,完善基础设
2020 年 10
             国务院       展规划(2021-2035   施体系,优化产业发展环境,推动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高
月
                          年)                质量可持续发展,加快建设汽车强国。到 2025 年,我国新
                                              能源汽车市场竞争力明显增强,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占比
                                              达到 20%左右。
                                              (1)延长补贴期限,平缓补贴退坡力度和节奏。综合技术
                                              进步、规模效应等因素,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
                                              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 2022 年底。(2)适当优化技术指标,
                                              促进产业做优做强。2020 年,保持动力电池系统能量密度
                          四部委关于完善新    等技术指标不作调整,适度提高新能源汽车整车能耗、纯
             财政部、工
2020 年 4                 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电动乘用车纯电续驶里程门槛。(3)完善配套政策措施,
             信部、科技
月                        财政补贴政策的通    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根据资源优势、产业基础等条件合理
             部、发改委
                          知                  制定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强化规划的严肃性,确保
                                              规划落实。加大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力度,机要通信等公
                                              务用车除特殊地理环境等因素外原则上采购新能源汽车,
                                              优先采购提供新能源汽车的租赁服务。推动落实新能源汽
                                              车免限购、免限行、路权等支持政策,加大柴油货车治理


                                                    17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时间     发文单位           文件名                   与公司所属行业有关的主要内容
                                               力度,提高新能源汽车使用优势。
                                               鼓励类产业:
                                               (1)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高安全性能量型动力电池单
                                               体(能量密度≥300Wh/kg,循环寿命≥1,800 次);电池正极
                                               材料(比容量≥180mAh/g,循环寿命 2,000 次不低于初始放
2019 年 10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
             发改委                            电容量的 80%),电池负极材料(比容量≥500mAh/g,循环
月                        目录(2019 年本)
                                               寿命 2,000 次不低于初始放电容量的 80%)。
                                               (2)锂离子电池用三元和多元、磷酸铁锂等正极材料、中
                                               间相炭微球和硅碳等负极材料。
                                               (3)锂离子电池。
                                               在纯电动车型中,续航里程在 250 公里以下的将不再享受
                          关于进一步调整完     国家补贴,续航里程 250-400 公里的补贴 1.8 万元,大于
             财政部、工
2019 年 3                 善新能源汽车推广     400 公里的补贴 2.5 万元;而插电式混动车型中,纯电续航
             信部、科技
月                        应用财政补贴政策     里程低于 50 公里的不再享受国家补贴,纯电续航里程大于
             部、发改委
                          的通知               或等于 50 公里的补贴 1 万元。续航里程的门槛要求进一步
                                               提高。
                          锂离子电池行业规
                                               在 2015 年版的基础上,对相关规范条件采取更为开放的方
                          范 条件 (2018 年
                                               式予以鼓励和规范,不再对相关性能指标做出另行限制,
2019 年 1                 本)、锂离子电池行
             工信部                            而适用相关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同时,鼓励相关企业实
月                        业规范公告管理暂
                                               施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推动自动化、信息化与智能化,
                          行 办法 (2018 年
                                               建设绿色工厂。
                          本)
                                               1、继续实施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2、完善新
                          完善促进消费体制     能源汽车积分管理制度,落实好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
2018 年 10   国务院办
                          机制实施方案         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3、研究建立碳配额交
月           公厅
                          (2018-2020 年) 易制度;4、完善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标准规范,大力推动
                                               “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提高充电服务智能化水平。
                          关于节能新能源车     对于符合条件的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
2018 年 7
             财政部       船享受车船税优惠     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免征车船税。纯电动乘用车和
月
                          政策的通知           燃料电池乘用车不属于车船税征税范围,对其不征车船税。
                          关千全面加强生态
2018 年 6    交通运输     环境保护坚决打好     到 2020 年底前,重点区域的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
月           部           污染防治攻坚战的     市建成区公交车全部更换为新能源汽车。
                          实施意见
                                               2020 年新能源汽车产销量达到 200 万辆左右。加快推进城
                                               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
2018 年 6                 打赢蓝天保卫战三     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重点区域
             国务院
月                        年行动计划           使用比例达到 80%;重点区域港口、机场、铁路货场等新
                                               增或更换作业车辆主要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2020
                                               年底前,重点区域的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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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时间     发文单位           文件名                     与公司所属行业有关的主要内容
                                                区公交车全部更换为新能源汽车。
                                                根据动力电池技术进步情况,进一步提高纯电动乘用车、
             财政部、工 关于调整完善新能
2018 年 2                                       非快充类纯电动客车、专用车动力电池系统能量密度门槛
             信部、科技 源汽车推广应用财
月                                              要求,鼓励高性能动力电池应用。提高新能源汽车整车能
             部、发改委 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耗要求,鼓励低能耗产品推广。
                                                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对购置的新能
             财政部、国 关于免征新能源汽
2017 年 12                                      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
             税总局、工 车车辆购置税的公
月                                              通过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实施
             信部         告
                                                管理。
                                                《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发展指南(2017 年)》确定了优先发
                          产业关键共性技术
2017 年 10                                      展的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其中相关内容如下:三、装备制
             工信部       发 展 指 南 ( 2017
月                                              造业-(九)汽车-3.动力电池能量存储系统技术:正负极、
                          年)
                                                隔膜及电解液等关键材料技术。
             工信部、财                         对传统能源乘用车年度生产量或者进口量达到 3 万辆以上
                          乘用车企业平均燃
             政部、商务                         的,从 2019 年度开始设定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其中
2017 年 9                 料消耗量与新能源
             部、海关总                         2019、2020 的积分比例要求分别为 10%和 12%。2021 年度
月                        汽车积分并行管理
             署、质检总                         及以后年度的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由工业和信息化
                          办法
             局                                 部另行公布。
                          重点新材料首批次
2017 年 9                                       镍钴锰酸锂三元材料被列入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
             工信部       应用示范指导目录
月                                              导目录。
                          (2017 年版)
                                                到 2020 年,新能源汽车年产销达到 200 万辆,动力电池单
                                                体比能量达到 300 瓦时/公斤以上,力争实现 350 瓦时/公斤,
             工信部、发                         系统比能量力争达到 260 瓦时/公斤、成本降至 1 元/瓦时以
2017 年 4                 汽车产业中长期发
             改委、科技                         下。到 2025 年,新能源汽车占汽车产销 20%以上,动力电
月                        展规划
             部                                 池系统比能量达到 350 瓦时/公斤。开展动力电池关键材料、
                                                单体电池、电池管理系统等技术联合攻关,加快实现动力
                                                电池革命性突破。
                                                提高推荐车型目录门槛并动态调整,改进补贴资金拨付方
                                                式;在保持 2016-2020 年补贴政策总体稳定的前提下,调
             财政部、工 关于调整新能源汽        整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分别设置中央和地方补贴上限,
2016 年 12
             信部、科技 车推广应用财政补        其中地方财政补贴(地方各级财政补贴总和)不得超过中
月
             部、发改委 贴政策的通知            央财政单车补贴额的 50%。除燃料电池汽车外,各类车型
                                                2019-2020 年中央及地方补贴标准和上限,在现行标准基
                                                础上退坡 20%。
                                                大力推进新型锂离子动力电池研发和产业化,2020 年实现
             工信部、发                         大规模应用;着力加强新体系动力电池基础研究,2025 年
2017 年 2                 促进汽车动力电池
             改委、科技                         实现技术变革和开发测试。
月                        产业发展行动方案
             部、财政部                         到 2020 年,新型锂离子动力电池单体比能量超过 300 瓦时
                                                /公斤;系统比能量力争达到 260 瓦时/公斤、成本降至 1 元




                                                      19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时间     发文单位           文件名                   与公司所属行业有关的主要内容
                                             /瓦时以下,使用环境达-30℃到 55℃,可具备 3C 充电能力。
                                             到 2025 年,新体系动力电池技术取得突破性进展,单体比
                                             能量达 500 瓦时/公斤。
                                             到 2020 年,动力电池行业总产能超过 1,000 亿瓦时,形成
                                             产销规模在 400 亿瓦时以上、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
                                             到 2020 年,正负极、隔膜、电解液等关键材料及零部件达
                                             到国际一流水平,形成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骨干企业。
                                             实现新能源汽车规模应用。到 2020 年,实现当年产销 200
                                             万辆以上,累计产销超过 500 万辆,整体技术水平保持与
                                             国际同步,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新能源汽车整车和
                                             关键零部件企业。
                                             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动力电池产业链。大力推进动力电
                          “十三五”国家战   池技术研发,着力突破电池成组和系统集成技术,超前布
2016 年 11
             国务院       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局研发下一代动力电池和新体系动力电池,实现电池材料
月
                          规划               技术突破性发展。
                                             完善动力电池研发体系,加快动力电池创新中心建设,突
                                             破高安全性、长寿命、高能量密度锂离子电池等技术瓶颈。
                                             在关键电池材料、关键生产设备等领域构建若干技术创新
                                             中心,突破高容量正负极材料、高安全性隔膜和功能性电
                                             解液技术。
             工信部、中                      到 2020 年、2025 年、2030 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年销量占
2016 年 10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
             国汽车工                        汽车年总销量的比例将分别达到 7%以上、15%以上、40%
月                        技术路线图
             程学会                          以上。
                                             推动电池工业向绿色、安全、高性能、长寿命方向发展,
                                             加快锂离子电池高性能电极材料、电池隔膜、电解液、新
2016 年 7                 轻工业发展规划     型添加剂及先进系统集成技术。重点发展新型一次电池、
             工信部
月                        (2016-2020 年)   新型铅蓄电池、新能源汽车用动力电池和燃料电池。并将
                                             “高性能动力锂离子电池正、负极材料”作为新材料研发
                                             及应用工程之一。

             3、行业主要法律法规政策对发行人经营发展的影响

             作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受中央及地方政府陆续出台了

        各种扶持培育政策,受益于该等扶持政策,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从无到有、从

        小到大。目前,我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新能源汽车产销地。在该过程中,我国

        新能源汽车产业带动了产业链上下游的快速发展,我国已形成了完善的产业链,

        取得了明显的先发优势,锂离子动力电池产业及与之相关的正负极材料产业得

        到了空前的促进和发展,培育了一批具有参与国际市场竞争能力的锂离子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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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和材料企业。相关法规政策对行业和发行人经营发展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

下几个方面:

    (1)在市场培育方面,通过政策引导和推动,开启并推动了我国新能源汽

车市场及锂离子动力电池市场的快速发展,并逐步实现政策驱动向市场化驱动

转变。从 2009 年新能源汽车“十城千辆”示范推广试点开始,2010 年我国新

能源汽车销量为 8,159 辆,2015 年新能源汽车销量达到 33.11 万辆、渗透率首

次超过 1%。国务院办公厅 2014 年印发《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

意见》和 2020 年印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 年)》,为新能

源产业发展发挥了重要引领作用。2021 年新能源汽车销量达 352.10 万辆,2015

年至 2021 年年均复合增速达到 48.29%。相应的,中国锂离子电池出货量由 2011

年的 14.51GWh 增长至 2021 年的 324.00GWh,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36.41%。在

锂电池正负极材料方面,正极材料出货量由 2011 年的 3.21 万吨增长至 2021 年

的 97.2 万吨(仅三元及磷酸铁锂出货量),负极材料出货量由 2011 年的 2.30

万吨增长至 2021 年的 81.59 万吨。

    在行业整体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公司经营规模迅速扩张,在继续保持消费

电子用锂电池负极材料领域的技术优势、客户资源和行业地位的同时,实现了

在动力电池正负极材料领域的扩张,连续多年保持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全球市

场份额第一,同时在高镍三元正极材料领域保持技术领先、产能储备国内位居

前列。

    (2)在产业结构调整方面,通过“扶优扶强”,强化市场优胜劣汰机制,

优化市场竞争格局。在 2012 年《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中即提出要

“积极推进动力电池规模化生产,加快培育和发展一批具有持续创新能力的动

力电池生产企业,力争形成 2-3 家产销规模超过百亿瓦时、具有关键材料研发

生产能力的龙头企业,并在正负极、隔膜、电解质等关键材料领域分别形成 2-3

家骨干生产企业”的政策目标,在 2015 年版《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

中将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单体企业年产能力不得低于 2 亿瓦时,在 2016 年的《汽

车动力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7 年)》(征求意见稿)中将锂离子动力电池单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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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产能力提升到不低于 80 亿瓦时,引导锂离子动力电池厂商形成规模优

势。同时,通过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及其动态调整,将新能源汽车续航里程与

补贴标准挂钩,推动新能源汽车厂商市场化选择性能更优的锂离子电池厂商,

促进锂离子电池厂商和上游材料厂商加大研发投入、提升产品性能、扩大规模

优势,淘汰持续研发能力不足、规模较小等竞争能力不足的厂商,从而支持动

力电池企业集中优势资源通过市场化方式快速做大做强。

    随着政策引导和市场化竞争,行业集中度持续提高。根据高工锂电数据,

2015 年我国动力电池出货量前五名合计占比 57.70%,根据中国汽车动力电池

产业创新联盟数据,2021 年该比例达到 83.40%。尽管产业支持政策的调整,

短期内可能对部分新能源汽车厂商、锂离子电池厂商及相关材料厂商产生较大

的不利影响,但长期来看,优胜劣汰、落后产能出清将有利于行业的持续、健

康发展。

    在行业政策调整、下游市场格局变化的过程中,公司凭借技术优势与产品

优势,以下游产业中位于行业前列的厂商为核心客户,在快速发展的同时,弱

化了行业政策调整导致行业不利变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公司与 SK

on、松下、三星 SDI、宁德时代、亿纬锂能、比亚迪、LGI、力神以及村田等

国内外知名的锂离子电池厂商建立了密切、良好、深度的合作关系,共同推动

锂离子电池产业的发展。

    (3)在推动产业技术提升方面,通过设定技术指标目标值等产业政策和差

异化补贴政策及动态调整引导等措施,推动锂离子电池厂商提升产品性能、降

低电池成本,推动下游行业推广应用新型材料。在政策目标方面,《节能与新能

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提出“到 2020 年,动力电池模块比能量达

到 300 瓦时/公斤以上,成本降至 1.5 元/瓦时以下”;《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 年本)(2013 年修正)》将锂离子电池用磷酸铁锂、能量型动力电池组(能

量密度≥110Wh/kg,循环寿命≥2,000 次),电池正极材料(比容量≥150mAh/g,

循环寿命 2,000 次不低于初始放电容量的 80%)等列为鼓励类产业,而《产业

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则进一步提升了本行业的鼓励类产业标准, 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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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性能量型动力电池单体(能量密度≥300Wh/kg,循环寿命≥1,800 次);电池

正极材料(比容量≥180mAh/g,循环寿命 2,000 次不低于初始放电容量的 80%),

电池负极材料(比容量≥500mAh/g,循环寿命 2,000 次不低于初始放电容量的

80%)”,锂离子电池用三元和多元等正极材料、硅基负极等负极材料新增列为

鼓励类产业。2021 年 11 月工信部出台《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21 年本)》

(征求意见稿)、《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2021 年本)》(征求意见

稿),要求新建设的动力电池项目,能量型动力电池项目单体能量密度应≥

180Wh/kg,电池组能量密度应≥120Wh/kg;在正极材料方面,要求磷酸铁锂比

容量≥150Ah/kg;三元材料比容量≥175Ah/kg;钴酸锂比容量≥170Ah/kg;锰

酸锂比容量≥115Ah/kg;在负极材料方面,碳(石墨)比容量≥335Ah/kg;无

定形碳比容量≥250Ah/kg;硅碳比容量≥420Ah/kg。前述征求意见稿的提出,

旨在引导企业减少单纯扩大产能的制造项目,加强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质量、

降低生产成本。

    在市场对产品性能、新型产品需求逐渐提升的背景下,公司凭借在天然石

墨负极材料领域的牢固行业地位与技术优势,人造石墨负极材料、硅基负极等

新型石墨负极材料以及高镍三元正极材料的深厚技术积累,领先的技术优势得

到进一步凸显。公司已经顺利进入业内一流锂离子电池厂商的供应商体系,并

保持较为明显的竞争优势。


     (二)行业发展态势

    从终端用途看,在新能源汽车产业爆发之前,消费电子产品用锂电池是主

要的锂离子电池品种。随着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快速发展,消费电子电池占出货

总量的比重逐步降低,动力电池已经成为主要的锂离子电池品种,而消费电子

电池仍然占据较大比重。同时,随着储能应用的成熟与推广,储能电池市场正

在快速成长。

    由于终端产品结构的变化,负极材料品种由以天然石墨负极材料和人造石

墨负极材料为主的格局逐步转变为天然石墨负极材料、人造石墨负极材料、新

型负极材料融合发展的态势。目前,人造石墨负极材料占比最高,以硅基负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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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为代表的新型负极材料的推广应用正在加速。正极材料方面,因动力电池

不断提高能量密度、提升循环性能和降低成本的需要,三元材料、磷酸铁锂已

经替代钴酸锂、锰酸锂成为主要的正极材料品种,高镍三元正极材料的推广应

用正在加速。磷酸铁锂价格较低、环境友好、安全性和高温性能较好,但能量

密度较低、低温性能较差;三元材料综合了钴酸锂、镍酸锂和锰酸锂三类材料

的优点,存在明显的三元协同效应,能量密度更高,但成本较高,安全性要求

更高。三元材料因突出的单体能量密度,能极大程度提升续航里程,是目前乘

用车动力电池的主要正极材料品种之一。从正极材料总体的出货结构看,三元

材料是主要的正极材料品种,且其总出货量规模仍呈高速增长趋势。根据

EVTank 和高工锂电数据,2021 年中国正极材料市场出货量达 89.20 万吨,从

细分构成看,三元材料出货量 42.20 万吨,同比增幅 79.6%;磷酸铁锂正极材

料出货量 47.00 万吨,同比增长 277%。

    1、锂离子电池行业发展态势

    在市场规模方面,在全球电动汽车市场快速增长带动下,全球锂离子电池

产业市场规模保持快速增长。根据赛迪智库发布的《锂离子电池产业发展白皮

书(2021 版)》数据,2020 年全球锂离子电池产业市场规模首次突破 500 亿美

元,2015 年至 2020 年,全球锂离子电池产业市场规模快速增长,市场规模由

2015 年的 224 亿美元增长至 2020 年的 535 亿美元,复合增长率为 19.02%。2020

年全球锂离子电池市场规模较 2019 年同比增加 18.89%,主要原因为 2020 年在

欧洲新能源汽车市场强劲增长带动下,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高歌猛进,动力电

池需求猛增,全球锂离子电池产业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大流行的不利影响实现快

速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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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来源:赛迪智库

    在产品结构方面,由于电动汽车市场持续高速增长、储能市场快速导入,

二者的市场规模达到了较高的水平。随着锂离子电池在储能电站、5G 基站等领

域快速渗透,储能用锂离子电池市场占比有所提升,2020 年达到了 6.4%。但

电动汽车用锂离子电池仍然是拉动全球锂离子电池产业增长的主要动力,其对

2020 年全球锂离子电池产业增长的贡献率超过了 60%。

    未来,随着国内外对储能领域政策实施力度的加大及“双碳”目标下电力

清洁化加速带来储能需求持续增长,加之新能源汽车行业的持续蓬勃发展,全

球锂离子电池产业规模有望保持持续快速增长趋势。根据 QY Research 预测,

2027 年全球锂离子电池产业规模预计达到 1,234.1 亿美元,2020 年至 2027 年复

合增长率为 15.02%。

    (1)动力电池成为主要品种

    随着全球消费电子锂电池市场日趋成熟、新能源汽车产销量高速增长,动

力锂电池出货量占比逐步提高,动力电池市场已经成为全球锂电池市场快速增

长的最大引擎。根据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学会数据,2010 年至 2016 年,全球

锂电池总产量年均增长速度均在 25%以上。2019 年全球锂电池出货量为

218GWh,动力电池出货量为 116.6GWh,占比为 53.49%;2020 年全球锂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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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货量为 294.5GWh,动力电池出货量为 158.2GWh,占比为 53.72%,较 2019

年出货量占比略有上升;2021 年全球锂电池出货量为 562.4GWh,动力电池出

货量为 317GWh,占比为 65.97%,较 2020 年出货量占比有较大幅度的上升。

最近三年,全球动力电池出货量占比持续超过全球锂离子电池出货量 50%以上。

                                                                   单位:GWh




    数据来源:赛迪顾问、SNE Research、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学会、EVTank

    (2)动力电池需求量保持高速增长

    随着全球新能源产业的快速发展,动力电池已经普遍应用于电动自行车、

电动汽车、大型电动工具等产品,标志着动力电池已进入规模化需求阶段。

    在全球支持新能源发展的政策推动下,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快速攀升,据

EV Sales 发布的数据,2020 年全球新能源乘用车销量为 312.48 万辆,较上年同

期增长 41%,市场渗透率为 4%;根据 EV Volumes 数据,2021 年全球新能源累

计销量近 650 万辆,较去年同期增长 108%,市场渗透率超过 6%。新能源汽车

销量的高速增长,带动动力电池出货量的迅猛提升,根据 EV Tank 数据,2020

年全球动力电池出货量为 158.2GWh,较上年同比增加 26.40%;2021 年全球动

力电池出货量为 317GWh,较上年同比增加 100.38%。根据中信证券预计,2025

年全球动力电池需求有望达到 1,380GWh。

    (3)储能电池市场进入快速发展阶段

    新能源汽车的蓬勃发展培育了较为完善的锂电产业链,为低成本可靠的电

化学储能提供了规模化条件。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数据统计,近年来全球电化

学储能装机规模上升较快。2018-2020 年,全球电化学储能市场新增装机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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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增加,截至 2020 年末,电化学储能新增装机数量达到为 4.73GW,全球累

计装机数达 14.25GW,同比增长 50%。全球电化学储能装机规模的快速增长,

有力地带动了全球储能锂电池需求规模。根据高工锂电公布的数据显示,

2016-2020 年,全球储能电池需求规模增长速度较快,年复合增长率达 37.35%;

2020 年,全球储能电池需求规模为 26.7GWh,同比增长 51.7%。按照储能项目

投运分布来看,中国、美国和欧洲是全球储能的主要市场。2020 年,上述三个

国家或地区的电化学储能新增投运总规模占全球新增投运总规模的 86%,其中

中国的储能电池市场占比最大,占比为 33%。

    未来,随着“双碳”目标下电力清洁化加速带来储能需求持续增长、国内

外对储能领域政策实施力度的加大,以及电池成本的下降与循环寿命的提高等

因素叠加,储能市场迎来快速发展阶段。根据中信证券预计,到 2025 年全球储

能电池需求约 500GWh,行业将进入爆发期。

    (4)中国动力电池多元化技术路线并存

    目前,中国动力电池多元化技术路线并存,涵盖三元、磷酸铁锂、锰酸锂

等多种技术路线。根据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数据,2019 年度,我国

动力电池总装机量为 61.20GWh,其中三元电池总装机量为 40.50GWh,占比

66.18%;2020 年度,我国动力电池总装机量为 63.6GWh,三元动力锂离子电池

装机量为 38.9GWh,占总装机量的 61.06%;2021 年我国动力电池装机量累计

219.7GWh,同比累计上升 169.1%。其中三元电池装机量累计 93.9GWh,占总

装车量 42.74%。

                                                            单位:GWh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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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国内锂离子电池市场竞争日趋激烈

       从锂电池产品下游应用领域来看,动力电池占比较高。随着我国新能源汽

 车产业规模的扩大,预计未来我国电动汽车产业对锂离子电池需求比例将会进

 一步提高。动力电池市场竞争格局变化对我国锂离子电池市场竞争情况有着重

 要影响。

       2019 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量下滑导致动力电池行业洗牌加速,部分企业乘

 势快速发展,我国锂离子电池市场格局近两年发生了明显改变。根据中国汽车

 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发布的国内动力电池装机量排名数据,2021 年国内动力

 电池装机量排名较 2019 年度及 2020 年全年装机量排名情况发生了较大变化,

 除宁德时代、比亚迪动力电池装机量排名未发生变动外,其余动力电池厂商装

 机量排名均有变动。其中,松下在 2020 年国内装车量排名高居业内第六,而到

 2021 年松下则未进入业内前十;蜂巢能源在 2019 年和 2020 全年尚未进入业内

 前十,而在 2021 年其装机量已经位列业内第六。近两年,随着下游新能源汽车

 市场需求持续旺盛,国内动力锂离子电池厂商之间的竞争愈发激烈。

                                                                            单位:GWh、%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企业名称
               排名    装车量       占比       排名   装车量    占比   排名    装车量    占比
宁德时代         1       80.51       52.10      1      31.79      50    1       31.46    50.58
比亚迪           2       25.06       16.20      2       9.48    14.9    2       10.75    17.28
LGI              5        6.25        4.00      3       4.13     6.5    /            /       /
中创新航         3        9.05        5.90      4       3.55     5.6    6        1.49     2.40
国轩高科         4        8.02        5.20      5       3.32     5.2    3        3.43     5.51
蜂巢能源         6        3.22        2.10      /          /       /    /            /       /
松下             /              /          /    6       2.24     3.5    /            /       /
亿纬锂能         8        3.00        1.90      7       1.18     1.9    5        1.64     2.64
塔菲尔新能源     7        3.00        1.90      /          /       /    /            /       /
孚能科技         9        2.45        1.60     10       0.85     1.3    8        1.21     1.95
捷威动力         /              /          /    /          /       /    /            /       /
瑞浦能源         /              /          /    8       0.95     1.5    /            /       /
力神电池         /              /          /    9       0.92     1.4    4        1.95     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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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上汽           /            /      /    /        /      /   7       1.43   2.30
比克电池           /            /      /    /        /      /   9       0.69   1.11
欣旺达          10        2.06      1.30    /        /      /   10      0.65   1.05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部分动力电池厂商数据某期为“/”表明
 其排名未进入当期排名前十,未列示。

     另一方面,近两年全球新能源汽车市场需求持续旺盛,动力电池行业巨头

 纷纷扩产,行业竞争日趋激烈。全球主要的动力电池厂商如宁德时代、比亚迪、

 LGI、三星 SDI、松下等纷纷宣布大规模扩产。如相关产能全部落地,则不具

 备产能优势的厂商将会面临更为激烈的竞争环境。在当前动力电池行业产能趋

 紧的情况下,各厂商的扩产进度可能会显著改变当前的市场竞争格局,锂离子

 电池市场尤其是动力电池市场面临的市场竞争将更为激烈。

     2、负极材料发展态势

     (1)负极材料出货量保持快速增长

     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快速增长,拉动动力锂电池出货量持续增长,进而带

 动负极材料需求量提升,负极材料行业已持续多年维持高速增长趋势。据高工

 锂电调研数据显示,2020 年全球负极材料出货量为 53 万吨,中国锂电池负极

 材料企业共实现出货 36.5 万吨,同比增长 37.74%;根据鑫椤资讯数据,2021

 年,中国锂电池负极材料企业共实现出货 81.59 万吨,全球负极材料出货量达

 到 88.27 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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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来源:高工锂电、鑫椤资讯、EVTank

    根据 EVTank 预测,我国 2025 年负极材料出货量有望达到 270.5 万吨,负

极材料出货量将保持 60%以上的复合增速。

    (2)人造石墨负极材料成为主要的负极材料品种

    根据高工锂电数据,2020 年国内负极材料出货量为 36.5 万吨,较 2019 年

的 26.5 万吨增长 37.74%;其中,人造石墨负极材料出货量为 30.7 万吨,出货

量较 2019 年的 20.8 万吨增长 47.60%,2020 年人造石墨负极材料出货量占负极

材料出货总量的比例为 84.11%。根据鑫椤资讯,2021 年,中国负极材料出货

量达到 81.59 万吨,2021 年人造石墨负极材料出货量占负极材料出货总量的比

例为 76%。

    人造石墨负极材料的出货量占据主导地位,主要是因为新能源汽车动力电

池负极材料使用量增长,动力电池对人造石墨负极材料的需求增长大幅拉动了

行业增长。根据高工锂电及鑫椤资讯数据,2014 年至 2022 年,中国人造石墨

负极材料市场规模及其与负极材料出货总量的对比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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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来源:高工锂电、鑫椤资讯

    根据鑫椤资讯数据,2021 年中国天然石墨的占比相比 2020 年有所提升,

主要原因在于 2021 年中国人造石墨负极石墨化环节由于能耗等多种因素导致

短缺从而使得天然石墨的占比有所回升,预计这一趋势仍将持续。

    (3)硅基负极材料出货量快速增长,产业化进程加快

    目前,石墨负极材料的比容量性能逐渐趋于理论值。为进一步提升动力电

池的能量密度,新型负极材料正在积极研发中,其中,硅基材料由于具有极高

的能量密度(理论比容量为 4,200mAh/g,是石墨负极材料的 10 倍)、较低的脱

锂电位以及相对出色的安全性能,有望成为下一代负极材料研发的主流方向。

在对能量密度要求逐步提升的行业背景下,硅基负极材料逐步成为产业关注焦

点。已有包括贝特瑞在内的企业实现了硅基负极材料的量产。在行业下游,以

特斯拉为代表的汽车厂商已开始采用硅基负极的动力电池。随着高镍三元材料

NCM811、NCA 及其他配套材料的技术逐渐成熟,硅基负极搭配高镍三元材料

的体系成为未来高端锂电池发展趋势,硅基负极材料产业化进程正在加快。近

年来,随着下游动力电池行业对高能量密度负极材料需求的增长,硅基负极材

料出货量快速增长。

    在电池端,随着 4680 大圆柱电池量产,带动国内企业跟进布局,叠加锂电

池下游持续景气,将打开硅基负极市场空间。整车端,未来两年是整车厂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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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上最佳时间窗口,高端车型有望密集推出,带动快充等补能需求的提升,硅

碳材料高比容量优势逐渐凸显。根据中信证券预计,至 2025 年,全球硅基负极

材料出货量将由 2021 年的 1.1 万吨提升至 9.8 万吨,2021 年至 2025 年的复合

增长率达 72.77%。




    数据来源:高工锂电、中信证券

    (4)产业链一体化布局,人造石墨自建石墨化产能成为新趋势

    在人造石墨负极材料生产过程中,由于石墨化与前后端工序较为独立,且

石墨化工序耗时时间长、设备投资大,因此在过去一段时间行业内较多采用外

协加工方式。进入 2021 年,在“能耗双控”的影响下,石墨化加工成本大幅提

升,负极材料行业普遍面临降本的压力,负极材料行业头部厂商纷纷通过自建

或合作的方式布局石墨化产能,石墨化工序成为生产成本控制的突破点。因此,

人造石墨负极材料厂商建立可控的石墨化加工配套产能,完善人造石墨负极材

料产业链正逐渐成为行业新的发展趋势。

    3、正极材料发展态势

    随着中国新能源汽车的高速发展,中国成为全球最大锂离子电池制造国,

2020 年的出货量为 158.5GWh,占据全球市场份额的 53.82%;2021 年的中国动

力电池出货量为 334.1GWh,占据全球市场份额的 59.40%。因此,中国作为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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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锂离子电池行业的主要市场,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生产企业出货量高速增长。

    (1)正极材料产值和出货量高速增长

    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消费电子市场、储能行业需求的影响,特别是新能

源汽车市场高速增长的影响,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的需求高速增长。具体情况

如下:




    数据来源:高工锂电、EVTank

    根据高工锂电数据,2020 年中国正极材料总出货量为 51 万吨,较 2019 年

的 40 万吨同比增长 27.50%;根据 EV Tank 数据,2021 年中国锂离子电池正极

材料出货量为 109.4 万吨,同比大幅增长 113.73%。2016-2021 年,中国正极材

料出货量年均复合增长率高达 46.78%。

    在正极材料市场规模方面,高工锂电及 EVTank 数据,2016-2021 年,我国

锂电池正极材料产值持续增长,2021 年我国锂电池正极材料产值达 1,419 亿元,

年均复合增长率达 46.01%。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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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来源:高工锂电、EV Tank

    (2)正极材料行业多技术路线蓬勃发展

    受益于下游行业需求增长,近年来正极材料行业进入了多技术路线蓬勃发

展的阶段。在动力电池领域,正极材料经历了分别由锰酸锂、磷酸铁锂、三元

正极引领发展到当前三元正极材料和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市场份额相近的历程,

在此过程中,三元正极材料在动力电池领域的应用范围不断提升,且在 2017

年成为市场份额最大的动力电池正极材料品种,三元正极材料已成为动力电池

行业的主流选择之一。

    在能量密度特性、低温性能等方面具有优势的三元电池可以更好的满足新

能源乘用车的需求。在下游新能源汽车扩张的背景下,以“大圆柱”为代表的

三元电池技术持续升级,三元动力电池市场规模持续快速提升。同时,受下游

降成本压力的影响、磷酸铁锂电池技术的进步等多因素驱动,磷酸铁锂电池也

呈现出高速增长趋势。

    (3)三元正极材料向高镍化方向演进

    按照镍元素摩尔比含量的差异,三元正极材料可以分为低镍(以 NCM333

等 3 系为主)、中镍(以 NCM523 等 5 系为主)、中高镍(以 NCM613、NCM622

等 6 系为主)和高镍(以 NCM811、NCA 为主),各类三元正极材料能量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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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镍含量的提高而增加。2017 年 2 月,我国工信部、发改委、科技部、财政

部四部委联合发布《促进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发展行动方案》指出:到 2020 年,

新 型 锂 离 子 动 力 电 池 单 体 比 能 量 超 过 300wh/kg ; 系 统 比 能 量 力 争 达 到

260wh/kg、成本降至 1 元/wh 以下。高镍三元正极材料的能量密度高于其他类

型正极材料,符合提高能量密度的趋势要求,可有效满足新能源汽车尤其是高

端新能源汽车对长续航里程的需求。

     随着消费需求逐步引导至新能源汽车,消费者对新能源车型续航里程等要

求的进一步提升,预计匹配高镍三元正极材料的高端新能源汽车市场潜力将逐

步释放。在此背景下,各三元正极材料生产企业纷纷将高镍三元正极材料作为

技术研发及产业化的重点方向,以贝特瑞为代表的部分领先企业的高镍三元正

极材料产品已得到大批量应用。

     根据高工锂电数据,2019 年,中国三元正极材料出货量为 19.2 万吨,其中

5 系三元材料出货量占比为 65%,6 系三元材料出货量占比接近 20%,而 NCA、

NCM811 系三元材料占比仅为 12%。由于生产工艺的差别,高镍三元材料产线

与普通三元材料产线不易实现共通,三元材料产线具有“向下兼容,向上不兼

容”的特性。现阶段,我国三元材料产能充足,但产能结构不佳,存在低端过

剩而高端稀缺的现象。近年来,高镍三元正极材料的产量、产能占三元正极材

料总体产量、产能比重较低的情况得到了改善。

     根据鑫椤资讯统计数据,2020 年国内三元正极材料出货量中高镍产品(含

NCM811 和 NCA)占比达到 23%。随着高镍三元正极材料制造技术的不断成熟

以及下游电池企业的导入速度加快,高镍产品的市占率有望持续提升。

     根据鑫椤资讯测算,2021 年国内三元材料总产量有望达到 35 万吨以上,

其中高镍三元正极材料产量有望达到 12 万吨,占比有望提升至 33%,预计到

2025 年我国高镍三元正极材料占比提升至 50%。根据鑫椤资讯数据,预计未来

5 年我国高镍三元正极材料的产量及其增长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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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来源:鑫椤资讯


     (三)行业的特点

    1、行业经营模式

    锂离子电池正负极材料行业为典型制造业,行业上游为焦类材料、鳞片石

墨、无机盐、化工品等原材料行业,下游为锂离子电池制造业。行业经营模式

方面不存在特殊性,在采购方面,普遍采用直接采购模式;在销售方面,普遍

采用直接销售模式;在生产方面,普遍采用以销定产的模式;在研发方面,普

遍采用自主研发为主的模式。

    2、行业周期性

    锂离子电池正负极材料下游行业为锂离子电池制造行业。按用途分,锂离

子电池主要分为动力电池、消费电子电池和储能电池,根据赛迪顾问发布的《锂

离子电池产业发展白皮书(2021 版)》,2020 年度全球范围内动力电池、消费电

子电池和储能用锂电池三者的市场份额达 92.90%。因此,锂离子电池正负极材

料行业的周期性与下游锂离子电池行业的周期性高度相关。因消费电子、新能

源汽车、储能行业不存在明显的周期性,因此锂离子电池正负极材料行业也不

存在明显的周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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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行业区域性

    从全球范围看,因锂离子电池制造企业主要集中在中国、日本和韩国,锂

离子电池正负极材料具有明显的区域性。全球主要的锂离子电池厂商宁德时代、

比亚迪、松下、三星 SDI、LGI 等主要位于中国、日本或韩国,相应的,其上

游的锂离子电池正负极材料中,除金属材料外,其余材料同样明显的聚集于中

国、日本和韩国,尤其更集中于中国。对于国内市场而言,锂离子电池正负极

材料生产企业主要集中在华南和华东地区。

    4、行业季节性

    受新年假期、春节假期及客户年初市场计划调整影响,一般第一季度为销

售淡季,其他各季不存在明显的差异。


     (四)行业技术发展趋势

    1、负极材料技术发展趋势

    (1)石墨负极材料多元化

    因下游行业多样化的产品需求,石墨负极材料现已呈现出产品多元化的特

征,石墨负极材料有高端材料、高性价比材料、快充长寿命材料、高能量密度

低膨胀等多种评价体系。因石墨负极材料多元化的需求和多维度的评价指标,

在客观上要求行业内的企业在研发、生产流程、工艺方面进行全面布局,以满

足多样化的市场需求。

    (2)硅基负极材料的应用成为技术难点

    石墨负极材料的理论能量密度上限为 372mAh/g,而硅材料的理论能量密

度上限可达 4,200mAh/g,硅基负极材料在能量密度方面有明显优势,但是硅基

负极材料的膨胀较大、循环性能差,现阶段主要与石墨负极材料混合使用。因

此,硅基负极材料的高效、安全应用成为锂离子电池材料企业和电池生产企业

的共同关注点。

    2、三元正极材料技术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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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元正极材料的镍、钴、锰(铝)元素比例可以根据需求和生产工艺情况

进行调整,随着镍含量的提高,三元正极材料的能量密度提升,高镍化为提高

电池能量密度奠定了基础。在电动汽车特别是乘用车对提高能量密度的要求成

为趋势的背景下,提升三元正极材料的镍含量成为当前的行业发展趋势。

    因三元材料中钴元素价格高昂,已经成为影响三元材料进一步降低成本的

重要因素,在行业上下游的共同推动下,三元材料向低钴甚至无钴化方向发展。


     (五)行业竞争状况

    1、负极材料行业竞争状况

    全球锂电池负极材料生产企业主要分布于中国。2020 年全球负极材料出货

量为 53 万吨,中国锂电池负极材料企业共出货 36.5 万吨,占全球市场份额的

比重达 68.86%,其余主要为日本、韩国等国家。2021 年全球负极材料出货量

为 88.27 万吨,中国锂电池负极材料企业共出货 81.59 万吨,占全球市场份额的

比重达 92.43%,中国负极材料出货量占全球出货量的比重大幅上升。

    国内锂电池负极材料的主要供应商有贝特瑞、杉杉股份、璞泰来、凯金能

源、中科电气、翔丰华等,国外锂电池负极材料的主要供应商有日立化成、三

菱化学及韩国浦项化学等。其中贝特瑞 2021 年以 19%的市场占有率在全球范

围内大幅领先。

    2020 年和 2021 年全球主要锂电池负极材料生产企业市场竞争格局如下:




    数据来源:高工锂电、鑫椤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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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到硅基负极材料领域,2021 年,全球硅基负极材料出货量为 1.1 万吨。

公司作为国内最早量产硅基负极材料的企业,在产能、出货量、市场占有率、

技术代际、技术储备、客户群体、产品应用场景等方面具有显著优势。

    2、正极材料行业竞争状况

    发行人正极材料业务所属行业为三元正极材料行业,高镍化成为三元正极

材料行业的主要发展趋势,NCM811 和 NCA 正极材料是最具市场前景的三元

正极材料品种。随着高镍三元正极材料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内应用范围的扩张,

具备先发优势的企业有望占有较高的市场份额。但是,在新能源汽车行业持续

向好的情况下,行业上游矿业和下游的电池企业等为了降本提效原因延伸产业

布局,进入正极材料领域。截至目前,我国三元材料市场份额相对分散,尚未

产生绝对的行业龙头企业。未来,随着市场竞争的优胜劣汰,预计三元材料市

场份额集中度将上升。

    目前全球三元正极材料产地分布主要集中在中国、韩国和日本。根据高工

锂电及日本富士经济统计,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正极材料生产基地,2020 年中

国三元正极材料出货量 23.6 万吨,约占全球三元正极材料出货量的 55.6%;根

据 EV Tank 数据,2021 年,中国三元正极材料出货量达 42.2 万吨,全球三元

正极材料出货量达到 71.8 万吨,中国三元正极材料出货量约占全球三元正极材

料出货量的 58.8%。

    从全球三元正极材料竞争格局看,根据鑫椤资讯统计排名显示,2021 年

LGI、韩国 ECOPRO、巴斯夫、住友金属排名靠前,国内企业市场份额排名靠

前的主要为容百科技、当升科技、巴莫科技、长远锂科、振华新材等。

    发行人正极业务聚焦于动力电池与储能电池领域、采取差异化的产品与技

术策略,公司高镍三元正极材料出货量国内前列。高镍材料的技术门槛使其市

场具备较高的集中度,根据鑫椤资讯,2021 年国内批量化生产高镍三元材料的企

业数目有所增多,全年产量超过 1,000 吨的企业达到了 10 家以上,其中容百科

技、巴莫科技、贝特瑞等在产能规模、客户结构方面领先优势明显,贝特瑞 2021

年在国内高镍三元市场出货量排名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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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行业内的主要企业

    1、负极材料行业的主要企业

    (1)日立化成

    日立化成株式会社是世界 500 强企业,为跨国企业集团,在化学材料领域

拥有尖端技术,为全球主要的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厂商之一,其核心客户包括

松下等,其锂离子电池材料产品主要为负极材料。

    (2)璞泰来

    璞泰来(603659.SH)的全资子公司江西紫宸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负极材

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全球主要的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供应商之一,主要

产品为人造石墨负极材料。

    (3)杉杉股份

    杉杉股份(600884.SH)下属子公司上海杉杉科技有限公司、湖州杉杉新

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郴州杉杉新材料有限公司、内蒙古杉杉科技有限公司等主

要经营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业务。1999 年,杉杉股份进入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

领域,目前已成为我国主要的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厂商之一。

    (4)中科电气

    中科电气(300035.SZ)是主要从事磁电装备业务和锂电池负极材料业务的

高新技术企业。其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业务主要为人造石墨类产品,广泛应用

于动力类、消费类、储能类锂离子电池等领域。

    (5)凯金能源

    广东凯金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的

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其产品主要为人造石墨负极材料和复合石墨负极材

料,以人造石墨负极材料为主。其产品主要应用于动力类电池、消费类电池以

及储能类电池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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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翔丰华

    翔丰华(300890.SZ)是一家专业从事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的研发、生产和

销售的企业,其产品主要为人造石墨负极材料和天然石墨负极材料。

    2、正极材料行业的主要企业

    (1)住友金属

    住友金属矿山株式会社作为全球有色金属行业的领先企业,在矿产资源、

冶炼精炼和材料开发三方面均有业务布局。住友金属矿山株式会社是全球最大

的高镍三元正极材料厂商,其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业务主要是镍钴铝酸锂。

    (2)ECOPRO

    ECOPRO 是一家根据大韩民国法律成立并存续的公司,主要产品是 NCA

及 NCM 等动力电池正极材料。

    (3)当升科技

    当升科技(300073.SZ)主营业务领域涵盖锂离子电池材料与智能装备两大

板块,其中的锂离子电池材料主要产品包括多元正极材料、钴酸锂、锰酸锂等

正极材料与前驱体材料。

    (4)容百科技

    容百科技(688005.SH)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及其前驱体的研发、

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 NCM523、NCM622、NCM811、NCA 等系列三元

正极材料及其前驱体,产品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储能设备及电子

产品等领域。

    (5)长远锂科

    长远锂科(688779.SH)成立于 2002 年,是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

业。长远锂科主要从事高效电池材料的研究与生产,主要产品包括多元材料前

驱体、多元正极材料、钴酸锂等锂电正极材料和镍氢电池正极材料,拥有锂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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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材料前驱体和多元锂电正极材料等产品体系。

    (6)厦钨新能

    厦 钨 新 能 ( 688778.SH ) 前 身 为 上 市 公 司 厦 门 钨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600549.SH)下属电池材料事业部,自 2004 年开始从事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

的研发与生产,并于 2016 年 12 月新设公司独立运行,成为厦门钨业股份有限

公司下属的专业从事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子公司。厦门厦

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产品包括钴酸锂、NCM 三元材料、锰酸锂等。

    (7)巴莫科技

    天津巴莫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02 年 8 月,是一家主要从事锂离子电

池材料研制、开发和产业化生产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包括三元正极材料、

钴酸锂正极材料等。

    (8)振华新材

    振华新材(688707.SH)成立于 2004 年 4 月,自设立以来专注于锂离子电

池正极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产品包括中镍、中高镍及高镍在内的多种型

号一次颗粒大单晶镍钴锰酸锂三元正极材料(NCM)。


     (七)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1、优秀、稳定的核心团队

    公司通过长期、持续的内部轮岗、选拔竞争形成的核心团队是公司的核心

资源。公司核心团队普遍具备良好的学历、专业背景,其中多位管理人员积累

了 10 至 20 年不等的行业经验,对经营管理、产业格局、行业发展和未来趋势

具有深刻的理解。公司核心团队在战略管理、技术研发、市场营销、供应链管

理、资本财务等方面形成了明确的分工和良好的协作机制,并且在经营管理过

程中建立并持续完善公司科学的管理体系和公司组织架构,从而确保并进一步

强化公司核心团队优势。优秀且稳定的核心团队确保了公司在战略规划布局、

人才资源管理、研发体系、客户服务体系等全方位的领先,构成了公司核心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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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力的根本。

    2、强大的研发实力

    公司坚持“创新引领”的核心价值观和经营理念,通过对研发的持续投入,

形成了强大的研发实力。公司保持了高强度的研发投入,报告期各期,公司的

研发费用分别为 24,991.14 万元、59,144.79 万元和 20,410.84 万元,占各期营业

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61%、5.64%和 5.00%;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3

月末,公司专职研发人员数量分别为 489 人、619 人和 694 人,占各期期末员

工总数的比例分别为 13.34%、12.33%和 10.90%。截至 2022 年 3 月末,贝特瑞

的研发人员中博士 60 人、硕士 140 人,二者合计占研发人员的比例为 28.82%。

    公司于 2010 年设立的贝特瑞新能源技术研究院配置了一流的研发设备和

专业的研发团队,通过健全的研发管理与激励体系,形成了良好的研发机制,

在以锂离子电池正负极材料为核心的新能源材料领域取得了大量研发成果,赢

得了国家与行业的认可。公司研发人员在相关核心期刊发表了一系列高水平的

科研论文,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公司在全球范围内取得的授权专利达 323 项,

其中国内专利 281 项,国外专利 52 项。公司专利“一种锂离子电池硅基复合负

极材料、制备方法及电池”荣获国家知识产权局 2018 年度“第二十届中国专利

优秀奖”;公司 2019 年在华发七弦琴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平台等联合发布的《中

国企业专利五百强榜单》中位列第三,其中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位列第一、北京

智谷睿拓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位列第二、深圳市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位列第四、

上海诺基亚贝尔股份有限公司位列第五。

    公司挂牌了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并获得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广州

海关化验中心合作实验室认证,曾获得 CNAS 实验室认证,还挂牌了其他多项

省级或市级工程技术中心或实验室,并承担相关科研任务。在业务开展过程中,

公司依托强大的研发实力,秉承合作共赢的理念,与境内外主要的锂离子电池

厂商建立了密切的共同开发机制,确保公司始终能在第一时间准确理解和掌握

客户需求,开发出符合客户需求的产品。公司强大的研发实力确保公司在激烈

的市场竞争中保持领先的市场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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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先进的技术水平

    公司凭借强大的研发实力,通过持续多年的研发积累,在天然石墨负极材

料、人造石墨负极材料、硅基负极材料、软/硬碳负极材料、高镍三元正极材料

等锂离子电池正负极材料领域以及石墨烯、超级电容活性炭等新能源、新材料

领域掌握了行业领先的技术,形成了一系列专利和非专利技术研发成果。

    由于公司在行业内的技术水平领先地位,公司作为锂电池正负极材料行业

代表性企业,得到发改委、工信部、科技部等国家部委和地方政府部门提供的

多项科研支持;公司是深圳市标准创新示范基地,围绕核心技术参与并制定了

一系列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主导及参与制定新能源、新材料相关的国际标准

9 项、国家标准 15 项和行业标准 4 项;公司参与了包括 7 项国家 863 计划项目、

近 30 余项省部级重大或专项科研项目在内的 50 余项政府科研项目;公司参与

了《新能源汽车产业十三五规划》和工信部委托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牵头负责的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图》的制定工作。

    4、优质的客户资源

    公司坚持“成就客户”的核心价值观和经营理念,秉承“合作共赢”,以客

户需求为导向,实施大客户战略,凭借强大的研发实力、先进的技术水平、稳

定的产品供应能力,经过持续多年的市场开拓,构建了以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

消费电子电池以及储能电池等细分领域的境内外优秀客户为核心、结构良好的

客户资源体系。

    从公司客户的行业地位方面看,公司建立了 SK on、松下、三星 SDI、宁

德时代、亿纬锂能、比亚迪、LGI、力神以及村田等境内外主要锂离子电池厂

商为主要客户群体的客户体系。从应用领域来看,目前,公司客户体系以动力

锂离子电池应用领域为主导,以高端消费电子锂离子电池应用为重要组成部分,

以储能锂离子电池应用为前景布局,能够充分把握各细分应用领域的市场机会。

从市场区域来看,公司客户体系形成了国内和国际两个市场平衡兼顾的良好区

域市场结构,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平滑单边市场出现不利变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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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前瞻性的知识产权布局与保护

    公司“创新引领”的核心价值观和经营理念不仅体现在研发实力构建与技

术研究开发方面,也体现在公司前瞻性的知识产权布局与保护方面,特别是专

利权布局与保护。公司通过前瞻性的知识产权布局与保护,不仅为公司的技术

研发成果构建了法律保障,更重要的是,为公司领先的市场地位和核心竞争力

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公司设立了专门的知识产权部门以全面负责公司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工

作,逐步建立起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确保公司专利权等核心资产得到有

效管控与保护。公司在运用技术秘密保护技术成果的同时,充分运用专利权保

护机制,持续申请并陆续获得专利授权,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公司拥有 330

余项国内和境外专利。

    6、完善的产业战略布局

    公司以锂离子电池正负极材料为核心,进行了完善的产业战略布局。在产

品体系方面,公司已经形成了以锂离子电池正负极材料为核心的新能源材料产

品体系,覆盖了石墨负极材料、硅基等新型负极材料、高镍三元正极材料,能

够同时满足下游客户对正负极材料的匹配性需求。在产能布局方面,公司采用

控股为主导、参股为辅的方式,建立覆盖了华南、华东等境内主要新能源产业

集群区域的生产基地。

    在产业链方面,在天然石墨负极材料方面,公司已经形成了集矿山开采、

天然鳞片石墨加工与球形化、纯化及成品生产于一体的全产业链布局;在人造

石墨负极材料、三元正极材料方面,公司注重绿色生产、循环经济,通过参股

或控股方式对人造负极材料的石墨化、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生产等关键生产工

序或原材料环节进行了布局;此外,公司已经在储能应用、锂离子电池回收等

新能源发展前沿领域进行了相应布局。最后,在客户与市场方面,公司客户覆

盖了境内外主要的锂离子电池厂商,境内外市场平衡兼顾,动力电池、消费电

子电池及储能电池应用领域层次清晰,形成了良好的经营结构。公司完善、领

先的产业战略布局决定了公司能够持续保持强有力的行业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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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领先的市场地位

    作为全球最大的负极材料厂商、出货量前三的高镍三元正极材料厂商,公

司在动力电池用正负极材料、消费电子电池用正负极材料、储能电池用正负极

材料均拥有显著的产能和产量优势,综合市场占有率行业领先。公司客户结构

体系完整、结构合理,公司的产品畅销中国、日本、韩国、美国、欧洲,与 SK

on、松下、三星 SDI、宁德时代、亿纬锂能、比亚迪、LGI、力神以及村田等

境内外主要电池厂商均建立了密切的业务关系,公司的客户结构显著优于同行

业竞争对手。


      四、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及主要业务模式

     (一)公司的主营业务概述

    公司是一家以技术创新为引领,以技术领先、产品及产业链布局完善、国

际与国内主流客户并重为特色,以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和正极材料为核心产品,

行业地位突出的新能源材料研发与制造商。目前,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天然石墨

负极材料、人造石墨负极材料、硅基等新型负极材料与高镍三元正极材料

(NCA、NCM811 等)等锂离子电池正负极材料。该等材料是制造新能源汽车

动力电池、消费电子电池、储能电池的核心材料。2020 年、2021 年和 2022 年

1-3 月,公司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及正极材料销售收入合计分别为 41.94 亿元、

101.10 亿元和 39.46 亿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95.35%、97.64%和

97.19%。

    公司秉承“创新引领”的核心价值观和经营理念,始终坚持以技术创新为

引领,通过持续研发投入,取得了丰硕的技术研发成果,获得国家、行业与市

场的广泛认可。公司挂牌了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广州海关化验中心合

作实验室,获得了国家企业技术中心、CNAS 实验室等认证,还挂牌了多项省

级或市级工程技术中心或实验室。公司在锂离子电池正负极材料领域以及石墨

烯等新能源、新材料领域形成了一系列行业领先的专利和非专利技术研发成果,

率先在境内外实施了石墨负极材料、硅基等新型负极材料、高镍三元正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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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石墨烯及相关电极材料等方面的系列化发明专利布局。截至 2022 年 3 月末,

公司在全球范围内取得的授权专利达 333 项,其中国内专利 281 项,境外专利

52 项。

    公司围绕锂离子电池正负极材料为核心的新能源材料领域形成了完善的产

品及产业链布局。公司形成了重点突出、覆盖全面的产品研发与知识产权布局,

形成了以锂离子电池正负极材料为核心的新能源材料产品体系,形成了覆盖华

南、华东、华北、中西部地区等境内主要新能源产业集群区域的产能布局,形

成了天然石墨负极材料、人造石墨负极材料以及三元正极材料等核心产品相关

的关键原材料资源或关键工艺工序产能的产业链资源布局,形成了在储能应用、

电池回收、石墨烯材料研发与应用等新能源产业发展前沿领域的前瞻性布局。

    公司秉承“成就客户”的核心价值观与经营理念,致力于打造卓越的客户

服务能力,赢得了境内外主流的锂离子电池厂商的深度认可,覆盖了国际与国

内主流客户群体,取得了领先的市场地位。公司凭借卓越的客户服务能力,准

确把握各细分应用领域的市场机会,覆盖了以 SK on、松下、三星 SDI、LGI

及村田等为核心的国际主流客户群体,也覆盖了以宁德时代、亿纬锂能、比亚

迪、力神等代表的国内主流客户群体,形成了以锂离子动力电池应用为主导、

以高端消费电子锂离子电池应用为重要组成部分、以储能锂离子电池应用为前

景布局的结构合理的应用领域市场结构,形成了国内和国际两个市场平衡兼顾

的良好区域市场结构,从而保障公司业务平稳健康发展。

    自 2013 年以来,公司的负极材料出货量已经连续 9 年位列全球第一,同时,

作为国内最早量产硅基负极材料的企业之一,硅基负极材料出货量全球领先。

公司正极业务聚焦于动力电池领域、采取差异化的产品与技术策略,在高镍三

元正极材料领域拥有领先的技术和产能优势,导入了全球领先的锂离子电池厂

商供应链,出货量国内前三。


     (二)公司主要产品或服务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销售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和正极材料,同时,对外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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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售鳞片石墨以及负极材料加工副产品等。

           2020 年、2021 年和 2022 年 1-3 月,公司的营业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一、主营业务

负极材料             270,237.01      66.25%    645,912.87        61.57%   315,140.89       70.79%

正极材料             124,333.99      30.48%    365,128.51        34.80%   104,216.06       23.41%

天然鳞片石墨           7,445.42       1.83%     10,210.37         0.97%    13,447.00        3.02%

其他品种               3,970.94       0.97%     14,254.88         1.36%     6,986.74        1.57%

主营业务收入小计     405,987.36     99.54%    1,035,506.64       98.70%   439,790.69       98.79%

二、其他业务           1,888.67      0.46%      13,628.37         1.30%     5,384.60        1.21%

三、合计             407,876.03     100.00%   1,049,135.01   100.00%      445,175.29   100.00%


           锂离子电池正负极材料主要用于制造动力锂电池、消费电子锂电池和储能

     锂电池。作为制造锂离子电池的核心材料,锂离子电池正负极材料在产业链上

     具有核心地位:以动力锂电池为例,从成本构成角度看,动力电池占电动汽车

     成本比例的 40%左右,其中,正极材料占动力电池成本的比例为 40%左右,负

     极材料占动力电池成本的比例为 10%左右;从对产品性能影响程度看,续航能

     力、电池寿命、安全性能是电动汽车的核心评价指标,而锂离子电池正负极材

     料是影响动力电池能量密度、循环性能、安全性能的决定性因素。

           1、负极材料业务

           2020 年、2021 年和 2022 年 1-3 月,公司负极材料业务收入分别为 315,140.89

     万元、645,912.87 万元和 270,237.01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70.79%、

     61.57%和 66.25%。经过 20 余年的积累与发展,公司负极材料业务形成了由天

     然石墨负极材料、人造石墨负极材料和新型负极材料为主体的负极材料产品体

     系。公司生产的天然石墨负极材料和人造石墨负极材料属于石墨类负极材料;

     公司生产的新型负极材料主要是以硅氧负极材料、硅碳负极材料为代表的硅基

     负极材料,此外还包括少量软碳、硬碳等新型负极材料。天然石墨负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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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造石墨负极材料和硅基负极材料对比情况如下:

        类型       天然石墨负极材料    人造石墨负极材料           硅基负极材料
 理论容量          340-370mAh/g       310-360mAh/g         400-4,000mAh/g
 首次效率          >93%               >93%                 >77%
 循环寿命          一般               较好                 较差
 安全性            较好               较好                 一般
 倍率性            一般               一般                 较好
 成本              较低               较低                 较高
                   能量密度高、加工
 优点                                 膨胀低,循环性能好   能量密度高
                   性能好
                   电解液相容性较     能量密度低,加工性   膨胀大、首次效率低、
 缺点
                   差,膨胀较大       能差                 循环性能差

    (1)天然石墨负极材料

    天然石墨负极材料是以天然鳞片石墨为原材料,经过粉碎、分级、球化、

纯化、表面处理等工序制备而成的负极材料。公司生产的天然石墨负极材料主

要应用于数码电池、动力电池和储能电池。

    经过多年的布局,公司建立了从石墨矿开采到天然石墨负极材料产成品的

完整产业链,与同行业公司相比,公司在天然石墨负极材料产业链方面优势明

显。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公司在天然石墨负极材料方面的技术处于国际领先

地位,公司主导制定了“锂离子电池石墨类负极材料”国家标准,拥有多项国内

外发明专利。在基础研究方面,针对天然石墨负极材料的膨胀率高和循环性能

差的问题,从机理方面对天然石墨负极材料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公司研发团队

进行了多年的技术攻关,成功开发出一系列获得市场广泛认可的具备低膨胀、

长循环性能的新型天然石墨负极产品。在产品优化方面,公司进行了产品性能

和工艺技术的持续优化,在降低生产成本、提升产品性能等方面获得了国内外

客户的高度认可,产品种类齐全,可充分满足客户的多维度需求。在研发和生

产技术方面,公司掌握了粉体精细加工与控制工程、热处理工艺、碳材料和电

化学等多个领域的先进技术。公司的生产工艺具有流程化、自动化、智能化的

特点,具备对工序设备进行改造与产线升级的能力。在品质管理方面,公司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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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了完整的品质管控体系,通过对核心材料、生产过程的监控,使产品达到国

    际知名企业的品质要求。

        公司生产的部分天然石墨负极材料产品特征如下:

产品                        比容量     首次效率    循环次      压实密度
            电镜照片                                                           主要特征
序号                      (mAh/g)     (%)      数(次)    (g/cm3)
                                                                             低温和功率性
1                              >360       >94       ≥500         ≥1.55   能突出,加工
                                                                             性能好
                                                                             加工性能好,
2                              >360      >94.5      ≥800         ≥1.60   高温性能和首
                                                                             次效率高
                                                                             倍率性能突
3                              >360       >94       ≥800         ≥1.60   出,加工性能
                                                                             优异

                                                                             性价比高,加
4                              >360       >94       ≥800         ≥1.70
                                                                             工性能好


                                                                             膨胀率低,循
5                              >360       >94      ≥1,000        ≥1.70
                                                                             环性能突出

                                                                             膨胀率低,低
6                              >360       >94      ≥1,000        ≥1.60   温和循环性能
                                                                             突出
                                                                             首次效率高,
7                              >360       >95      ≥1,000        ≥1.70   膨胀率低,循
                                                                             环性能突出

                                                                             压实密度高,
8                              >360       >95      ≥1,000        ≥1.75
                                                                             循环性能突出


        (2)人造石墨负极材料

        人造石墨负极材料一般是由易石墨化的沥青焦、石油焦、针状焦等原材料,

    经过粉碎、整形、混合、二次造粒、石墨化(高温热处理)和筛分等系列工序

    而制得。公司生产的人造石墨负极材料主要包括针状焦人造石墨和石油焦人造

    石墨,应用于制造动力电池、消费电子电池和储能电池。

        提高人造石墨负极材料产品性能、降低生产成本是人造石墨负极材料厂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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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力的重要体现。公司通过自主创新和工艺优化,所生产的人造石墨负极材

料产品的性能得到市场广泛认可。同时,公司通过自建石墨化加工基地、投资

石墨化专业企业、与石墨化专业企业合作三种模式,形成了集原材料加工、石

墨化加工、碳化加工、成品加工于一体的产业链布局,降低了人造石墨负极材

料的生产成本。此外,公司通过提供差异化产品,进行弹性定价,为公司人造

石墨负极材料的盈利能力提供了重要保障。公司的人造石墨负极材料产品种类

丰富,拥有高端、中端、高性价比等多系列产品,不仅保证了公司的盈利能力,

还深化了与客户的合作关系。公司的人造石墨负极材料产品得到中国、日本、

韩国、欧美等国家或地区客户的认可,在不同体系的客户群体中占有重要市场

地位。

       公司生产的部分人造石墨负极材料产品特征如下:

产品                 比容量      首次效率        循环次数    压实密度
         电镜照片                                                              主要特征
序号                (mAh/g)    (%)           (次)      (g/cm3)

                                                                          高能量密度,兼
 1                     353-358      94-96    2,000-3,000      1.65-1.75
                                                                          顾倍率性能


 2                     353-358      94-96          >1,500    1.70-1.80   高能量密度


                                                                          较高能量密度,
 3                     350-355      93-95    2,000-3,000      1.60-1.70   兼顾高低温性
                                                                          能

                                                                          高性价比,兼顾
 4                     350-355      93-95    2,000-3,000      1.55-1.65
                                                                          高温性能


                                                                          优异的低温性
 5                     350-355      93-95    2,000-3,000      1.50-1.60
                                                                          能


                                                                          优异循环性能,
 6                     345-350      94-96   6,000-1,0000      1.45-1.55
                                                                          兼顾高温性能


                                                                          高性价比,兼顾
 7                     345-350      93-95    3,000-4,000      1.60-1.70
                                                                          长循环性能


       (3)新型负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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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的新型负极材料以硅基负极材料为主,此外,还有软碳、硬碳等其他

新型负极材料。

    锂电池的负极材料对于电池的安全性能、能量密度及循环寿命等技术指标

有重要的影响。随着新能源汽车对续航能力要求的不断提高,锂电池负极材料

也在向着高比容量方向发展。石墨负极材料虽有高电导率和稳定性的优势,但

在能量密度方面的发展已接近其理论比容量(372mAh/g)。硅的理论比容量为

4,200mAh/g,该理论比容量远超石墨类负极材料,因此,使用硅基负极材料的

锂电池在能量密度、续航能力等方面具有显著的比较优势。因此,结合了碳材

料高电导率、稳定性及硅材料高容量优点的硅基复合负极材料(Si/C、SiO/C)

成为引领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行业发展的方向。目前,公司生产的硅基负极材

料包括硅碳负极材料和硅氧负极材料两大类别。

    硅碳负极材料是将纳米硅与基体材料通过造粒工艺形成前驱体,然后经表

面处理、烧结、粉碎、筛分、除磁等工序制备而成的负极材料。硅氧负极材料

是将纯硅和二氧化硅合成一氧化硅,形成硅氧负极材料前驱体,然后经粉碎、

分级、表面处理、烧结、筛分、除磁等工序制备而成的负极材料。公司生产的

硅基负极材料主要用于制造动力电池和消费电子电池。

    硅基负极材料具有生产技术难度大、工艺非标准化和技术门槛高的特征,

凭借多年的研发积累,公司完全掌握了硅基负极材料的生产技术、获得了定制

化产品的开发和生产能力。

    公司生产的硅碳负极材料能有效避免硅与电解液直接接触,减少副反应,

所设计的结构可以有效缓解硅的体积膨胀。采用硅碳负极材料的锂离子电池产

品具备高容量、高功率和长循环寿命等特点。目前,公司的硅碳负极材料已经

突破至第三代产品,比容量从第一代的 650mAh/g 提升至第三代的 1,500mAh/g,

且正在开发更高容量的第四代硅碳负极材料产品。公司所生产的硅氧负极材料

主要通过对氧化亚硅材料进行表面处理,避免了硅活性物质与电解液反应,提

升了材料的首次库伦效率、改善了材料的循环性能。采用硅基负极材料制备的

锂离子电池产品具备高容量、低膨胀和长循环的特点。目前,公司已完成多款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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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化亚硅产品的技术开发和量产工作,部分产品的比容量达到 1,600mAh/g 以

上。

    作为技术实力、工艺水平和市场地位行业领先的硅基负极材料厂商,公司

率先在国内实现了硅基负极材料的技术突破,并在 2013 年实现批量出货。公司

生产的硅基负极材料产品产业化成熟度高,目前已实现了对部分核心客户的大

批量供货。

       2、三元正极材料业务

    2020 年、2021 年和 2022 年 1-3 月,公司正极材料业务收入分别为 104,216.06

万元、365,128.51 万元和 124,333.99,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23.41%、34.80%

和 30.48%。公司通过持续研发,形成了以 NCA 和 NCM811 为代表的高镍三元

正极材料为主的正极材料产品体系。其中,在三元材料方面,公司专注于满足

海内外电池企业的高能量密度动力电池需求,聚焦于研发生产低钴、高能量密

度和高性价比优势的高镍三元正极材料。三元正极材料和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对

比情况如下:

                                                     三元材料
          属性            磷酸铁锂
                                          镍钴锰(NCM)         镍钴铝(NCA)
                     正交晶系,橄
  材料结构                           六方晶系,层状结构
                     榄石型结构
  能量密度           低              高
  压实密度(g/cm3) 2.1-2.6          3.5-3.9
  比表面积(m2/g)   8.0-15.0        0.4-1.0                0.4-2.0
  循环寿命           高              较好                   一般
  热稳定性           优              一般                   较好
  成本               低              较高                   一般
  优点               循环性好        能量密度高、单位 wh 成本低、用于长续航材料
  缺点               比能量低        制备技术门槛高、加工条件要求苛刻
  适用领域           动力/储能       动力/储能


    三元正极材料是指由镍、钴、铝(或者锰)组成的正极材料,一般指化学

方程式为 LiNixCoyX1-x-yO2 的材料。其中,当 X 为 Al(铝)时,该三元正极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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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为 NCA;当 X 为 Mn(锰)时,该三元正极材料为 NCM。而所谓 111、523、

622 和 811 等型号则指的是 NCM 材料中 Ni/Co/Mn 的摩尔系数比例,比如 622

中的 Ni:Co:Mn 的比例为 6:2:2,其化学组成为 LiNi0.6Co0.2Mn0.2O2。

    公司生产的三元正极材料是以三元正极前驱体为原材料,将前驱体与氢氧

化锂混合,经烧结、表面修饰、粉碎、筛分、除磁等工序制备而成的正极材料。

根据公开信息,同行业公司的三元正极材料多为普通三元正极材料,而公司生

产的三元正极材料主要是以 NCA、NCM811 为代表的高镍三元正极材料,镍含

量在 80%以上(镍的摩尔比),具有钴含量低,能量密度高、性价比高的特征。

公司在国内率先实现 NCA 正极材料的技术突破,并向海外的动力电池客户实

现批量销售。

    同行业公司普遍以 NCM 普通三元正极材料为研发、生产和业务的突破点,

而公司三元正极材料业务在起步阶段即定位于高镍三元正极材料,聚焦于以

NCA 和 NCM811 为代表的高镍三元材料领域,通过多年的研发和技术储备积

累,实现了产业化,并顺利通过了下游行业头部客户的产品验证。随着 2019

年公司高镍三元正极材料新产线的投产,公司在三元正极材料细分领域的优势

正逐步显现,高镍正极材料业务头部市场地位得到夯实。

    公司的三元正极材料以提高比容量和材料的安全性为研发目标,以高镍三

元正极材料的结构调控和表面修饰为技术出发点,通过采用元素掺杂及多种元

素的协同掺杂技术,以前驱体开发为源头,实现了从原子级别的均匀掺杂,改

善了材料结构稳定性;通过研究表面处理改性机理,优化了表面修饰技术,改

善了高镍三元正极材料的表面稳定性,降低了高镍三元正极材料在电池中的副

反应,提升了高镍三元正极材料的加工性能、热稳定性和安全性能。为确定高

镍三元正极材料的制备和应用体系,公司对电解液、隔膜和负极材料进行了配

套研究,并进行了应用评估,确定了公司独特的高镍三元正极材料的制备和应

用体系。

    公司生产的部分 NCA 产品特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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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产品                    Ni 含量(摩     比 容 量          首次效    循环次     压实密度
          电镜照片                                                                          产品特征
序号                    尔比%)         (mAh/g)         率(%) 数(次) (g/cm3)


     1                        81.5           ≥200          ≥88%    ≥1,000        ≥3.7   低成本



     2                             88        ≥205          ≥88%    ≥1,500        ≥3.7   长循环


                                                                                            高容量、
     3                        90.5           ≥210          ≥88%    ≥1,500        ≥3.7
                                                                                            长循环


     4                             92        ≥215          ≥88%    ≥1,000        ≥3.7   高容量



         公司生产的部分 NCM 产品特征如下:

产品                   Ni 含量(摩       比容量           首次效    循环次     压实密度
           电镜照片                                                                         产品特征
序号                    尔比%)         (mAh/g)         率(%) 数(次) (g/cm3)

                                                                                            长循环、
1                               83           ≥210           ≥89    ≥3,000         3.7
                                                                                            高压实


                                                                                            长循环、
2                               88           ≥215           ≥89    ≥2,000         3.7
                                                                                            高容量


                                                                                            高容量、
3                               94           ≥230           ≥89    ≥2,000         3.7
                                                                                            长循环


         3、天然鳞片石墨业务

         为了支持和保障公司天然石墨负极材料业务发展,公司在黑龙江省鸡西市

    储备了天然石墨矿产资源,开展石墨矿采选业务及天然鳞片石墨加工业务。截

    至目前,公司的天然鳞片石墨年产能 8 万吨/年。因公司的天然鳞片石墨结晶度

    好,属于优质的天然石墨负极原材料,公司将生产的天然鳞片石墨部分自用为

    天然石墨负极材料的原材料;此外,因天然鳞片石墨具备较好的热传导性、较

    强的抗热震性、较强耐腐蚀性等特征,可用于生产石墨电极、冶金耐火材料和

    坩埚材料等,存在广泛的市场需求,故公司亦将部分天然鳞片石墨对外销售。

         4、其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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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前述业务外,公司还有石墨烯、石墨微粉、增碳剂等业务。在石墨烯业

务方面,公司在石墨烯导热膜领域实现了技术和应用的突破,公司子公司深瑞

墨烯科技(福建)有限公司建设的年产 40 万平方米的石墨烯导热膜产线,自

2021 年以来在管理、成本、品质、工艺、产能及性能等方面进行了多方位改进,

攻克了产品产业化的一些难点,产品成功通过主流手机客户验证,并批量使用。

    公司坚持创新引领,积极推进新产品研发,优化生产工艺,加快对新产品

及新客户的导入。报告期内,公司攻克固态氧化物电解质关键技术指标难题,

成功通过下游客户认可并实现小批量供货。


     (三)公司的经营模式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在锂离子电池正负极材料行业典型的经营模式基础

上,经过持续的商业实践,形成了具备自身特色的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受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驱动,锂离子电池行业降成本压力已经向上传导至

锂离子电池正负极材料领域,锂离子电池正负极材料行业的盈利空间不断受到

挤压,行业过往以量取胜的盈利模式不断受到挑战,在此背景下,锂离子电池

正负极材料行业的盈利能力已聚焦于产品创新能力、产业链联动能力和客户服

务能力。

    公司是一家以技术创新为引领,以技术领先、产品及产业链布局完善、国

际与国内主流客户并重为特色,以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和正极材料为核心产品,

行业地位突出的新能源材料研发与制造商。公司以技术创新为引领,以客户需

求为导向,以核心技术为支撑,依托公司健全的管理体系、领先的生产工艺、

优质的供应链资源,快速响应,为客户提供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和客户需求的锂

离子电池正负极材料产品。

    公司以技术创新为先导,通过持续多年强有力的研发投入,在研发机构、

管理体系、人才梯队、硬件建设与研发模式等方面,形成了行业领先的自主研

发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凭借领先的研发实力与创新能力,公司紧跟新能源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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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行业发展趋势,扎实推进基础研究、产品研发和工艺应用开发,预研行业发

展所需要的技术与产品,形成了良好的技术与产品代际储备机制,能够为客户

提供产品建议方案。同时,公司与主要客户建立密切的共同开发模式,提前介

入并掌握客户的具体产品需求,依托公司多年来发展和积累所形成的健全的供、

产、销体系,快速响应客户需求并提供产品解决方案,迅速将锂离子电池正负

极材料产品推向市场与客户,从而获取收入和利润。同时,公司通过以自主研

发为主的方式持续改进产品的性能、提高产品的质量,形成符合市场需求的新

产品,以保证公司领先的市场地位和产品的议价能力。

    负极材料业务方面,因公司拥有先进的技术水平、具备快速响应能力和丰

富的产品线,具备为客户开发定制化产品和生产尖端产品的能力,从而取得了

差异化定价的能力,确保了公司负极材料业务的利润来源。正极材料业务方面,

公司通过持续的研发,保证了高镍三元正极材料系列产品技术水平和成本控制

能力领先,相关产品具备市场先导特征,同时,通过在工程化技术方面的创新,

持续提升品质管控能力,不断降低制造成本,确保公司产品的竞争力。

       2、采购模式

    公司采用“集中平台,分散采购”的方式建立统一的采购管理平台。公司

供应链中心负责统筹、调配各下属公司的采购信息,监督采购执行情况;各下

属公司则严格按照内控制度实施对外采购,并将采购信息及时反馈至供应链中

心。

    对于鳞片石墨和三元前驱体,公司通过自建产能和参股供应商两种模式,

保障核心原材料的储备式供应。对于锂盐、焦类原材料等关键原材料进行战略

性采购,与供应商进行深度合作,通过采取长期大宗采购方式,以合理的价格

锁定长期供应,确保关键原材料的稳定供应。对于辅料和通用原材料,公司向

市场询价按需采购。

    在采购计划方面,公司每年初会对当年的大额原料采购制定年度采购计划,

计划物料部根据每月具体的采购需求制定月度采购计划,并交由供应链中心监

督实施。在供应商选择方面,公司从合格供应商名录中选择备选单位,并以“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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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三家”择优选取或以招(议)标公平竞争的方式确定供应商。每一家供应商

需经品质部门、研发部门、采购部门、生产部门、EHS 部门等部门评审合格后

方可加入合格供应商名录,同时每年均需对合格供应商进行一次重新评审认定。

    在物料采购机制方面,关键物料采购由供应链中心统一开发战略供应商并

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在此基础上,各下属公司负责后续具体采购订单;普通物

料采购由各下属公司采购部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内控制度直接执行。

    3、研发模式

    公司以人为本,公司的人才体系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基础。在研发方面,

公司聚焦了来自于全球的优秀人才,高水平的研发人员是公司维持持续创新能

力的人才保障。公司的研发人员主要系自身培养,同时从社会引进优秀的专业

人才。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香港大学、香港浸会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

美国阿贡国家实验室等全球知名高校和科研机构的物理、化学等专业的毕业生

或者科研人员进入公司后,经系统培训和长期研发实践训练后逐步成长为合格

的研发人员、资深研发人员、学术领头人和公司研发领军人物。卓越的研发人

才确保公司的研发创新能够立足于当前的主营业务、面向市场,同时具备捕捉

行业前沿的发展动向的能力,兼顾了技术研发的市场导向性、实用性和前瞻性。

    公司主要有自主研发、与客户共同研发、与高校合作研发三种研发开展方

式。对于技术较成熟的产品,公司以自主研发为主;同时,为了更好的满足客

户的需求,公司与客户共同研发新产品,对现有的产品进行改良,为客户提供

定制化的产品;对于具有前瞻性的产品或技术,公司主要与高校或科研院所合

作,共同研发。

    在组织结构方面,公司由新能源技术研究院主导研发创新活动,公司新能

源技术研究院下辖基础研究中心、分析测试中心、应用开发中心、技术规划中

心、新产品开发中心和 ITMT(集成技术管理团队)。在此架构下,公司系统展

开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工程技术研究等研发活动。

    在研发经费方面,公司对研发进行了持续的高额投入。报告期各期,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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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研发费用分别为 24,991.14 万元、59,144.79 万元和 20,410.84 万元。在人员激

励方面,为保证研发团队稳定、激励研发人员,实现研发人员共享公司发展成

长效益的目的,公司对核心研发人员进行了股权激励。研发人员积极介入公司

的管理和日常决策,目前研发领军人物黄友元博士、任建国博士均为公司领导

班子成员,研发人员进入公司决策层有效促进了公司研发计划的制定和落地实

施。

       4、生产模式

    公司在生产组织上,具有关键工序聚集化、辅助工序生态经营化两个特点。

对于关键工序和核心工艺,由公司全面掌握;对于非关键工序,在确保产能供

应安全的情况下,部分委托外部专业厂商进行加工。

    在生产制造方面,采用以销定产的模式。销售部门根据当月的销售情况和

市场开发进展,预估下月的产品销售量并形成月度销售计划,生产部门则根据

月度销售计划、成品实际库存、安全库存量、上月出货量以及车间生产能力等

情况制定下月的生产计划,在当期实际操作时,生产部门根据具体订单合理调

整生产计划,确保准时发货以满足客户需求。

    在生产作业过程中,生产部确定生产过程中各工序的控制要求,编制生产

过程作业指导书,规定操作方法、要求,监督各生产工序中的操作人员按各自

工艺要求和作业指导严格执行;各工序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中禁止使用未

经化学物质成分检验的物料、溶剂、气体,以免影响产品质量。同时确保未生

产完毕的产品、不合格的产品不混入合格品中或流入下道工序。

    在对产品品质的控制方面,生产部门、品质部门根据产品性能要求和相关

工艺设立关键控制点,并制定控制项目及目标值。

       5、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销售分为外销和内销,销售方式为直销。

    公司全球销售中心统一管理各个公司的销售业务。目前销售主体主要包括

贝特瑞、天津贝特瑞、惠州贝特瑞、鸡西贝特瑞、长源矿业、江苏贝特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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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个公司在全球销售中心的统一管理下分别与客户签订合同,并开展业务活动。

    在客户结构方面,公司采用“大客户战略”,与下游行业的领先企业进行深

度合作,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客户包括 SK on、

松下、三星 SDI、宁德时代、亿纬锂能、比亚迪、LGI、力神以及村田等,客

户遍布国内外。

    公司产品定价政策主要是根据客户或双方确定的产品具体规格及要求,进

行成本核算,再结合产品成本基价、产品利润、产品市场需求、市场价格等条

件设定产品价格。

    公司全面推行 LTC 管理体系(Leads To Cash,从线索到现金的企业运营管

理思想),制定了客户开发流程、技术交流、成品发货流程、管理开票与回款流

程、成品退换货流程等业务流程,通过实施产品开发、客户维护、产品发货控

制、销售回款、售后服务等业务流程体系实现对销售业务的全面管控。公司通

过对宏观经济形势、市场情况、客户经营状况进行全面评估,制定客户信用等

级评定体系,并逐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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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背景

    1、“碳中和”目标下新能源汽车销量持续增长,为负极材料行业提供长

期良好发展机遇

    随着全球性能源短缺、环境污染和气候变暖问题日益突出,积极推进能源

革命,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加快新能源推广应用,已成为各国培育新的经济增

长点和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大战略选择。国家主席习近平在 2020 年 9 月举

行的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发表重要讲话时指出,中国将提高国

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 2030 年前

达到峰值,努力争取 2060 年前实现碳中和。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和碳排放第

一大国,中国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表态与承诺对于全球气候治理产生

了积极性作用,在习近平主席发表 2060 年碳中和宣言之后,韩、日等国相继承

诺将于 2050 年迈入“零碳社会”。新能源汽车作为节能减排的重要环节,受到

全球多国产业政策大力支持,有望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根据高工锂电数据,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由 2015 年的 54.6 万辆增长至 2019

年的 221 万辆,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41.8%,2020 年尽管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

全球新能源汽车市场在补贴力度加大和碳排放政策趋严等因素驱动下,全球新

能源汽车销量达到 312.5 万辆。根据国泰君安研究,2021 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

量 675 万辆,同比大幅增长。未来随着支持政策持续推动、技术进步、消费者

习惯改变、配套设施普及等因素影响不断深入,高工锂电预计到 2025 年,全球

新能源汽车销量将达到 1,385 万辆,相较于 2020 年年均复合增长率约为 34%。

    全球新能源汽车行业市场前景广阔,势必带动动力电池以及正负极材料需

求高速增长。

    2、锂电负极材料市场需求旺盛,市场前景良好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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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内外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使得锂电池市场需求大幅增加,动力

锂电池生产企业纷纷扩产以满足客户日益增长的需求。作为动力锂离子电池的

核心原材料的负极材料,需要满足锂离子电池对高能量化、低成本化、动力电

池回收等的发展要求。随着新能源汽车对续航能力要求的不断提高,锂电池负

极材料也在向着高比容量方向发展。因此,结合了碳材料高电导率、稳定性及

硅材料高容量优点的硅基复合负极材料(Si/C、SiO/C)成为引领锂离子电池负

极材料行业发展的方向。人造石墨负极材料和以硅基负极材料为代表的新型负

极材料体系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

     贝特瑞锂电负极材料产品体系主要由天然石墨负极材料、人造石墨负极材

料和新型负极材料为主体的负极材料产品构成,客户涵盖国际、国内一线动力

电池企业及车企。锂电负极材料旺盛的市场需求以及优质的客户资源,为公司

负极材料业务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公司面临负极材料产能瓶颈,亟需扩产以满足客户需求

     下游动力电池厂商扩产需求的高速增长有力地促进了锂电负极材料相关产

业的快速发展。根据高工锂电调研数据显示,2020 年全球负极材料出货量为 53

万吨,中国锂电池负极材料企业共实现出货 36.5 万吨,同比增长 35%,其中公

司以 14%的市场份额位列全球市场第一。进入 2021 年以来,国内外新能源市

场需求持续旺盛,公司全球市场占有率提升至 19%。在下游新能源市场需求的

推动下,锂电负极材料全行业及公司的负极材料业务均存在较大的产能缺口,

面临产能瓶颈。公司负极材料业务自 2020 年四季度以来就存在着产能不足的情

形,预计未来随着下游电动车的渗透率的持续提升,行业产能缺口将进一步扩

大。因此,公司在面临负极材料产能瓶颈背景下,亟需通过实施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负极材料产能扩产以满足客户需求。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目的

     1、积极响应碳中和重点任务,助力提升我国锂电材料领域的全球优势地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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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2020 年 12 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将“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

列为 2021 年的重点任务之一。2021 年 3 月召开的“两会”政府工作报告重点

提到,“扎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制定 2030 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

案”,并指出要“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加快建设全国用能权、碳排放权交

易市场,完善能源消费双控制度”。2021 年 10 月 26 日,《国务院关于印发 2030

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出台,对“碳达峰、碳中和”提出更为具体和详

细的战略部署。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经过深思熟虑做出

的重大战略决策,事关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而新能源汽

车主要以锂电池为驱动,是对使用化石能源的燃油车的巨大革新,亦是实现碳

中和的重要路径。公司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旨在响应我国碳中和的重点任务,

进一步提升锂电池材料的供应能力和技术水平,助力提升我国锂电材料领域在

全球的优势地位。

    2、满足国内外客户需求,巩固和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公司产品市场涵盖车用动力电池领域、储能电池领域以及消费类电子领域。

公司凭借卓越的客户服务能力,准确把握各细分应用领域的市场机会,覆盖了

以 SK on、松下、三星 SDI、LGI 及村田等为核心的国际主流客户群体,也覆

盖了以宁德时代、比亚迪、力神、亿纬锂能及鹏辉能源等为代表的国内主流客

户群体,形成了以锂离子动力电池应用为主导、以高端消费电子锂离子电池应

用为重要组成部分、以储能锂离子电池应用为前景布局的结构合理的应用领域

市场结构。

    根据工信部数据,2021 年新能源车销量 352.1 万辆,同比增长 157.57%,

新能源车渗透率达 13.40%。新能源车产业的增长有效带动了动力电池产业的迅

速发展,与此同时,业内动力电池厂商如宁德时代、LGI、松下、比亚迪等纷

纷大规模扩产。根据 EV Tank 数据,2021 年,全球汽车动力电池出货量为

371.0GWh,同比增长 134.7%。

    上述动力电池扩产需求的高速增长有力地促进了锂电正负极材料相关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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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快速发展。据高工锂电调研数据显示,2020 年全球负极材料出货量为 53 万

吨,中国锂电池负极材料企业共实现出货 36.5 万吨;根据鑫椤资讯,2021 年,

中国锂电池负极材料企业共实现出货 81.59 万吨,全球负极材料出货量达到

88.27 万吨。

    公司作为负极材料连续多年出货量排名全球第一的厂商,产品需求持续旺

盛,现阶段已面临负极材料产能瓶颈。结合国内外重要动力电池厂商的扩产计

划,特别是国内电池厂商的扩产计划,未来负极材料需求量将进一步大幅增加;

公司应当抓住下游需求扩产机遇,抢占先机,积极扩产缓解产能瓶颈,继续巩

固并提升市场地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公司负极材料产品产能将大幅提升,产品

结构将得到进一步优化,有助于公司满足国内外客户日益旺盛的需求,稳固行

业地位,巩固和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3、提升公司研发实力,促进公司长远发展

    从锂电池电池产业链来看,随着下游产业终端产品的需求多样化发展,如

动力电池高能量密度、安全性、循环寿命等需求,都会推动市场对新能源市场

技术创新及更迭加快。下游市场需求对新能源材料产业链持续提出新的技术和

材料的要求,促进锂电材料行业企业技术持续创新。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贝特瑞新能源技术研究院建设项目,旨在通过

引进更为先进的研发、测试、试生产设备,为公司创造更为领先的技术研发环

境,同时吸引更加优质的行业技术资源,实现公司研发平台的整体升级。该研

究院总体目标是开展新型高能量密度正负极材料研究,并开发具有完全自主知

识产权的新型电池材料体系,实现公司新能源电池材料等相关产品技术及工艺

升级规划,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技术水平,加速新技术与新产品等研究成

果的转化,最终实现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行业地位和促进公司长

远发展的目标。

    4、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稳固公司市场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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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在下游旺盛需求的拉动下,公司业务规模和经营业绩保持良好增

长态势,2020 年、2021 年和 2022 年 1-3 月,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445,175.29 万元、1,049,135.01 万元和 407,876.03 万元。

    面对下游客户强劲的市场需求,公司业务规模扩张、技术研发投入、高端

产品结构优化都需要大量的流动资金,同时公司在采购、生产、研发以及市场

拓展等多个环节中均需要合理统筹安排资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将为公

司注入资金活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市场应变能力和对下游重要客户的供

应保障能力,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


      二、发行对象及公司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

     (一)发行对象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

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发行对象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将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告的

《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披露。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

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1、发行对象的范围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定的证券投资

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

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

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

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2、发行对象的确定方法

    最终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通过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

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

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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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二)公司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

    根据《公司章程》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公司股东对公司新发行的股份无

优先认购权。”因此,本次发行无优先认购安排。


      三、本次发行股票的方案概要

     (一)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在经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公司将在规定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不存在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

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

投资者、信托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

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

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

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通过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

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

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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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的方式并以相同

的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参与认购的对象认购资金来源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发行公司不

存在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公司亦不存在直接或

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任何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四)定价方式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

=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总量)。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出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

转增股本数,P1 为调整后发行底价。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通过北京证券交易所

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

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

行底价。


     (五)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

定,同时本次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30%,即 218,423,767 股(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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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数),且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00,000.00 万元(含本数),并以中国证监会

关于本次发行的注册批复文件为准。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

行经过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根

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协商确定。

    若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批复文件的要求予以调

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将相应调整。若公司在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或因其

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及发行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六)限售期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

次发行对象所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

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结束后的转让将按届

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所认购股票的限售期及限售期届满

后转让股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八)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议案之

日起十二个月。


      四、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尚未确定本次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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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发行对象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

行情况报告书》中披露。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

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五、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发行前,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公司总股本为 485,386,150 股,宝安控

股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 213,201,062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43.92%;

中国宝安直接持有公司 118,617,56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4.44%;中国

宝安拥有宝安控股 100%股权,中国宝安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331,818,62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68.36%。2022 年 5 月 5 日,公司进行了权益分派,

权益分派后,中国宝安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497,727,934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比例为 68.36%。中国宝安作为上市公司,股权结构较为分散,其认定

为不存在控股股东,也不存在实际控制人。因此,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本次发行完成后,若按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 218,423,767 股计算,发行

后公司总股本为 946,502,992 股,宝安控股持股比例下降至 33.79%,中国宝安

直接持股比例下降至 18.80%,中国宝安直接和间接持股比例下降至 52.59%。

中国宝安作为上市公司,股权结构较为分散,其认定为不存在控股股东,也不

存在实际控制人。公司仍无实际控制人。

    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无实际控制人的情形发生变化。


      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

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审议通过后,根

据《证券法》《公司法》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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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经北京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应的程序。

    3、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决定后,公司将依法实施本次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向北京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申请办

理股票发行、登记与上市事宜,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全部呈报批准程

序。


       七、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及到位时间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于 2020 年 4 月 3 日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方案的议案》等议案,于 2020 年 6

月 18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88 号)核准,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40,000,000 股新股,发行价格为 41.80 元/股,

实际募集资金总额 1,672,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71,770,754.61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600,229,245.39 元,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用于惠州贝特瑞年产 4 万吨锂电负极材料项目、年产 3 万吨锂离子动力

电池正极材料项目(二期)以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截至 2020 年 7 月 9 日止,上述募集资金已到账,并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

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

资金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以及以无息借款方式划转部分募集资金至募投项目,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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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7 月 27 日在全国股转系统官方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0-122)、《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3)。该项

置换、借款及其审批程序符合发行方案的要求。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前述额

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

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下使用不

超过人民币 42,7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前

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

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一、募集资金总额                                            1,672,000,000.00
减:发行费用(不含税)                                        71,770,754.61
     发行费进项税额                                             4,306,245.39
加: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9,197,000.00
二、募集资金账户实际收到的资金总额                          1,605,120,000.00
加: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金额                                    11,830,036.52
     理财收益                                                 12,168,047.54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407,673,76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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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惠州市贝特瑞年产 4 万吨锂电负极材料项目                          523,769,730.41
        年产 3 万吨锂离子动力电池正极材料项目(二期)                   326,886,799.66
        补充流动资金                                                    557,017,233.45
 四、募集资金余额                                                       221,444,320.54
 其中,银行存款                                                         221,444,320.54
         购买理财产品                                                                -


       (三)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四)其他募集资金事项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四

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达成,公司为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

       2020 年 12 月,经全国股转公司备案,公司以 6.57 元/股的价格向参与行权

的 56 名合格激励对象发行股票 581.63 万股,共募集资金 3,819.34 万元,所募

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次募集资金本息已

全部使用完毕,均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八、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及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合理性、

可行性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00,000.00 万元,扣除发

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 万吨硅基负
 1                                                      200,000.00            150,000.00
        极材料扩建项目(第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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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贝特瑞(四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5 万
 2                                                        210,000.00            100,000.00
        吨高端石墨负极材料综合配套项目
        云南贝特瑞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20 万吨
 3                                                        275,000.00            120,000.00
        锂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基地项目(第一期)
        深圳市贝特瑞新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新
 4                                                         50,294.55             30,000.00
        能源技术研究院建设项目
 5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00,000.00            100,000.00
                      合计                                835,294.55            500,000.00


       如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

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

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方式解决。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

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

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主体可根据

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

调整。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分析

       1、负极材料建设项目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的负极材料建设项目包括 1 个硅基负极材料生产线

建设项目和 2 个石墨负极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简称                     项目实施主体         项目实施地点
        贝特瑞 4 万吨硅基负极材料扩建项目                        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西
  1                                           贝特瑞
        (第一期)                                               田社区龙大高速东北侧
        四川贝特瑞年产 5 万吨高端石墨负极                        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屏山
  2                                           四川贝特瑞
        材料综合配套项目                                         镇宋家坝产业园区
        云南贝特瑞年产 20 万吨锂电池负极材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祥
  3                                           云南贝特瑞
        料一体化基地项目(第一期)                               云县财富工业园区

       (1)项目基本情况




                                             73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①贝特瑞 4 万吨硅基负极材料扩建项目(第一期)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 万吨硅基负极材料扩建项目总规划建设

4 万吨硅基负极材料生产线,其中本次募集资金投资建设的为第一期年产 1.5

万吨硅基负极材料生产线(简称“贝特瑞 4 万吨硅基负极材料扩建项目(第一

期)”),本项目由贝特瑞实施,项目本期总投资额为 200,000.00 万元,项目建设

期为 18 个月。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公司在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西田社区龙大高速东北

侧规划建设厂房以及配套设施,购置先进生产设备和分析检验设备,构建硅基

负极材料生产基地及配套设施。本期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 1.5 万吨硅基负

极材料成品的生产能力。

    ②四川贝特瑞年产 5 万吨高端石墨负极材料综合配套项目

    本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贝特瑞实施,项目总投资额为 210,000.00 万

元,项目建设期为 24 个月。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公司在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屏山镇宋家坝产业园区规

划新建厂房及配套设施,购置先进生产和检测设备、扩建生产线,以扩大负极

材料生产能力;同时,购置石墨化加工相关设备,构建石墨化生产工序,降低

委外加工成本,优化产品质量,形成具有全产业链生产能力的负极材料生产基

地。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 5 万吨高端石墨负极材料成品及其配套的 3 万吨

石墨化生产能力。

    ③云南贝特瑞年产 20 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基地项目(第一期)

    本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贝特瑞实施,项目总投资额为 275,000.00 万

元,项目建设期为 24 个月。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公司在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祥云县财富工业园区规

划新建厂房及配套设施,购置先进生产和检测设备、扩建生产线,以扩大负极

材料生产能力;同时,购置石墨化加工相关设备,构建石墨化生产工序,降低

委外加工成本,优化产品质量,形成具有全产业链生产能力的负极材料生产基


                                      74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地。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 5 万吨高端石墨负极材料成品及其配套的 5 万吨

石墨化生产能力。

    (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①下游需求高速增长,需要扩产应对行业发展需要

    负极材料主要用于制造动力电池、储能电池和消费电子电池,自 2018 年动

力电池出货量占锂离子电池出货量比例超过 50%以来,动力电池已成为最主要

的锂电池品种和增长点。近年来,随着各国政府对新能源汽车的支持性政策推

出以及广大消费者对新能源汽车的逐步认可,新能源汽车行业得到了长足的进

步,产销量快速增长。根据工信部数据,2018 年、2019 年、2020 年和 2021 年,

我国新能源汽车出货量分别为 125.60 万辆、120.60 万辆、136.7 万辆和 352.1

万辆,新能源汽车渗透率分别为 4.47%、4.68%、5.40%和 13.40%,销量、渗透

率呈增长趋势,尤其是进入 2021 年后,销量高速增长、渗透率加速。在此背景

下,公司需要扩充负极材料产能,以应对下游行业需求的增长。因此,公司扩

充产能具有必要性。

    ②公司产能不足,需要扩产满足客户需求

    进入 2021 年以来,随着下游新能源汽车行业的高速增长,锂离子电池负极

材料行业进入高速增长期,公司的石墨负极材料业务已进入满产满销状态,现

有产能已无法满足客户的需求。

    据不完全统计,2021 年以来,国内动力电池厂商如宁德时代、比亚迪、中

创新航(中航锂电)、亿纬锂能、国轩高科、孚能科技、欣旺达等企业规划的新

增产能已超过 1,000GWh,动力电池行业整体新增规划产能超过近一年动力电

池装机总量的 5 倍。国外动力电池厂商如 LGI、SK on、三星 SDI、松下等纷纷

宣布扩产。

    在此背景下,为确保对客户的产品交付能力,巩固公司在负极材料行业的

优势地位,公司适时扩充负极材料业务产能具有必要性。

    (3)项目实施的合理性


                                     75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①扩大生产能力可应对行业发展趋势

    进入 2021 年,新能源汽车渗透率大幅提升,锂电池行业出现供不应求的情

况,锂电池厂商开始大规模扩产,由此拉动锂电池上游的负极、正极、隔膜、

电解液等原材料行业同步大规模扩产。2021 年以来,负极材料同行业企业宣布

建设或拟建新的负极材料产能大幅增长,在下游行业高速增长、同行业扩产的

背景下,公司顺应行业发展趋势、适时对石墨负极材料业务进行产能扩充是应

对行业发展的需要,具有合理性。

    ②石墨类负极材料仍是主要的负极材料品种

    石墨类负极作为主要的负极材料品种,广泛应用于各类锂离子电池,负极

材料是决定电池综合性能的关键因素之一,其核心指标包括能量密度、循环寿

命、倍率性、膨胀性等。石墨类负极具有资源丰富以及价格低廉等优点,因此,

石墨类负极材料仍为主要的锂电池负极材料品种,因此,在下游行业需求增长

的背景下,扩充石墨类负极材料的产能具有合理性。

    ③硅基负极材料进入高速增长期

    硅基负极材料具有超高的能量密度,理论克容量可达 4,200mAh/g,是石墨

类负极材料的 10 倍以上,且硅的嵌锂电位高于石墨材料,具有充电析锂风险小

的特点,硅基负极材料是最有前景的负极材料之一。近年来,在新能源汽车续

航能力不断提升的背景下,以硅基负极材料为首的高能量密度负极材料的生产

和应用工艺持续进步,市场规模不断扩张。随着以特斯拉 4680 大圆柱电池技术

的发展和和推广应用,硅基负极在动力电池领域的应用和推广将有望进入高速

增长期。公司作为全球领先的硅基负极材料研发生产企业,在技术储备、生产

工艺、客户资源方面拥有显著的优势,在此背景下,建设硅基负极材料生产线

以满足行业需求具有合理性。

    (4)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①稳定的客户合作关系为项目实施提供市场保障




                                    76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公司坚持“成就客户”的核心价值观和经营理念,秉承“合作共赢”,以客

户需求为导向,实施大客户战略,凭借强大的研发实力、先进的技术水平、稳

定的产品供应能力,经过持续多年的市场开拓,构建了以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

消费电子电池以及储能电池等细分领域的境内外优秀客户为核心、结构良好的

客户资源体系,优质的客户资源助力公司巩固并持续开拓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

市场。目前,公司已与松下、三星 SDI、LGI、SK on、村田、宁德时代、比亚

迪、力神、亿纬锂能以及鹏辉能源等国内外主要的锂离子电池制造商建立了良

好的业务合作关系。由于大型锂离子电池制造商具有较高的准入门槛,对供应

商实施严格的认证机制,而公司与主要客户之间的合作关系普遍长期稳定,能

够保障公司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张。

    因此,稳定而优秀的客户群体为公司在负极材料领域的进一步扩张提供良

好的产能消化渠道。同时,与行业内知名客户的长期合作为公司产品提供了品

牌效应,有助于公司开拓海外市场,优化客户结构。综上,稳定的客户合作关

系为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市场保障。

       ②行业领先的研发能力为项目实施提供技术保障

    公司作为全球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行业的龙头企业,拥有完整的负极材料

价值产业链,具备深厚的技术储备以及行业领先的研发能力,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在全球范围内取得的授权专利达 333 项,其中国内专利 281 项,境外专

利 52 项,研发技术水平稳居全球前列。公司在动力锂电池正负极材料领域的技

术储备及扎实的科研能力,为公司在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正负极材料市场继

续保持领先地位奠定了坚实基础。

    因此,深厚的技术积累以及领先的研发实力将有助于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攻

克技术难关,降低研发及生产成本,为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

障。

       ③丰富的生产运营经验为项目实施提供经验支持




                                      77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作为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龙头企业,公司具备成熟的技术工艺、丰富的生

   产经验和完善的运营管理制度,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了良好的基础。在技术工

   艺方面,公司积极引进自动化设备,不断提升生产效率和产品合格率,并对生

   产过程的人、机、料等因素严格控制;在生产经验方面,公司依托现有的生产

   线工艺流程,生产、技术、检验等部门之间形成了密切的配合,制定了严格的

   生产考核制度和质量控制程序以保障生产的顺利实施;在运营管理方面,公司

   建立健全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结构及完善

   的运营管理制度,持续优化内部经营体系架构,保障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加

   强协同效应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

           公司在长期经营发展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生产运营经验。由于本项目的

   实施是在公司现有成熟的生产经验、管理体系以及产业链架构基础上的优化升

   级,在产品设计、生产及运营管理方面与现有负极材料生产基地匹配度较高,

   公司现有的生产管理经验成果将会直接应用于该募投项目中。项目建成投产后,

   将继承现有运营管理模式,并引入先进的工艺技术,有效保障生产运营,满足

   公司业务快速发展的需要。

           因此,丰富的生产及管理经验为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提供了运营经验支持。

           (5)项目建设进度安排

           ①贝特瑞 4 万吨硅基负极材料扩建项目(第一期)

           本项目实施周期为 18 个月,具体进度安排如下:

                                                T+18
阶段/时间(月)
                    2      4       6      8      10       12   14     16         18
可行性研究
初步规划、设计
土建工程及配套
设施建设
设备采购及安装
人员招聘及培训
试运营



                                           78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②四川贝特瑞年产 5 万吨高端石墨负极材料综合配套项目

              本项目实施周期为 24 个月,具体进度安排如下:

                                                                             T+24
   阶段/时间(月)
                               2       4       6          8        10       12         14    16     18     20    22        24

可行性研究

初步规划、设计

土建工程及配套设施建设

设备采购及安装

人员招聘及培训

试运营


              ③云南贝特瑞年产 20 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基地项目(第一期)

              本项目实施周期为 24 个月,具体进度安排如下:

                                                                                 T+24
         阶段/时间(月)
                                   2       4       6          8        10    12         14    16     18     20   22        24

可行性研究

初步规划、设计

土建工程及配套设施建设

设备采购及安装

人员招聘及培训

试运营


              (6)项目投资资金安排

              ①贝特瑞 4 万吨硅基负极材料扩建项目(第一期)

              本项目总投资为 200,000.00 万元,项目资金投入安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投资内容              投资金额                 是否为资本性支出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一     建设投资                           146,465.45                      -                       132,000.00
          1     土地购置费                              6,140.00                  是                                   -
          2     建筑工程费                             74,235.15                  是                        74,000.00
          3     设备购置及安装费                       50,532.90                  是                        50,000.00



                                                                  79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4         环保投入                  5,165.00                  是                5,000.00
 5         利息支出                  3,588.75                  是                3,000.00
 6         基本预备费                6,803.65                  否                             -
 二        铺底流动资金             53,534.55                  否               18,000.00
 三        项目总投资              200,000.00                      -           150,000.00


       ②四川贝特瑞年产 5 万吨高端石墨负极材料综合配套项目

       本项目总投资为 210,000.00 万元,项目资金投入安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投资内容       投资金额           是否为资本性支出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一      建设投资           174,713.69                -                   88,000.00
      1       土地购置费           2,953.60                是                             -
      2       建筑工程费          61,493.75                是                  30,000.00
      3       设备购置及安装费    91,533.00                是                  50,000.00
      4       环保投入             8,840.00                是                   8,000.00
      5       利息支出             3,600.00                是                             -
      6       基本预备费           8,093.34                否                             -
      二      铺底流动资金        35,486.31                否                  12,000.00
      三      项目总投资         210,000.00                -                  100,000.00


       ③云南贝特瑞年产 20 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基地项目(第一期)

       本项目总投资为 275,000.00 万元,项目资金投入安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投资内容    投资金额          是否为资本性支出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一      建设投资            227,586.11                   -               120,000.00
      1       土地购置费            9,520.00               是                             -
      2       建筑工程费           90,772.01               是                   40,000.00
      3       设备购置及安装费    112,110.00               是                   80,000.00
      4       环保投入              4,800.00               是                             -
      5       基本预备费           10,384.10               否                             -
      二      铺底流动资金         47,413.89               否                             -
      三      项目总投资          275,000.00                   -               120,000.00




                                               80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7)项目备案及审批情况

           ①贝特瑞 4 万吨硅基负极材料扩建项目(第一期)

           本项目在公司现有土地上实施,项目用地已取得“粤(2022)深圳市不动

       产权第 0062933 号”不动产权证。

           本项目的备案和审批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备案/批复单位    涉及事项           备案/批复文件名                 备案/批复文号
          深圳市光明区发                                                  深 光 明 发 改 备 案
  1                         投资备案    深圳市社会投资项目备案证
          展和改革局                                                      [2022]0214 号
          深圳市生态环境
  2                         环保备案    告知性备案回执                    深环光备[2022]048 号
          局光明管理局

           ②四川贝特瑞年产 5 万吨高端石墨负极材料综合配套项目

           本项目在公司现有土地上实施,项目用地已取得“川(2021)屏山县不动

       产权第 0006158 号”不动产权证。

           本募投项目“贝特瑞(四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5 万吨高端石墨负

       极材料综合配套项目”由“年产 5 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项目”和配套的“年产

       3 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石墨化项目”两部分组成,其备案及审批情况如下:

序号     备案/批复单位      涉及事项           备案/批复文件名               备案/批复文号
                         “年产 5 万吨锂                             川        投         资     备
         屏山县发展和                       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
 1                       离子电池负极材                              【2020-511529-30-03-466717】
         改革局                             目备案表
                         料项目”投资备案                            FGQB-0031 号
                         “年产 3 万吨锂
         屏山县经济商                                                川        投         资     备
                         离子电池负极材     四川省技术改造投资项
 2       务信息化和科                                                【2105-511529-07-02-331124】
                         料石墨化建设项     目备案表
         学技术局                                                    JXQB-0054 号
                         目”投资备案
                         “年产 5 万吨锂    关于年产 5 万吨锂离子
         宜宾市屏山生
 3                       离子电池负极材     电池负极材料项目环评     宜屏环审批[2021]1 号
         态环境局
                         料项目”环保批复   报告表的批复
                                            关于贝特瑞(四川)新材
                         “年产 3 万吨锂
                                            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3
         宜宾市屏山生    离子电池负极材
 4                                          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     宜屏环审批[2021]26 号
         态环境局        料石墨化建设项
                                            料石墨化建设项目环境
                         目”环保批复
                                            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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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③云南贝特瑞年产 20 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基地项目(第一期)

      本项目拟在新购置土地上实施,根据公司与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祥

云县人民政府签署的《关于年产 20 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基地项目合作协

议》,以及祥云县人民政府出具的《祥云县人民政府关于贝特瑞项目用地情况的

说明》(便笺[2022]13 号),祥云县人民政府将协调协助公司依法取得项目用地,

预计本项目建设用地的取得不存在障碍。

      本募投项目的备案及审批情况如下:

序号     备案/批复单位          涉及事项            备案/批复文件名   备案/批复文号
                         “云南贝特瑞新能源材料
        祥云县发展和     有限公司年产 20 万吨锂电                     祥发改投资备案
  1                                                 投资项目备案表
        改革局           池负极材料一体化基地项                       [2022]19 号
                         目”投资备案

      截至目前,该项目涉及的环评批复尚在办理中。

      2、贝特瑞新能源技术研究院建设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贝特瑞新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实施,

总投资额为 50,294.55 万元,项目建设期为 24 个月。

      本项目拟在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规划一路与光科二路交汇处贝特瑞新材料科

技厂区实施。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装修实验室,购置先进研发设备、检测设备、

实验室设备和研发设计、管理系统及相应配套设备,升级现有研究院技术研发

水平,优化研发体系,提高研发过程管理能力,开展课题研究,推进公司新能

源电池材料等相关产品技术及工艺升级规划,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技术水

平,加速新技术与新产品等研究成果的转化。

      (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①公司需要加大研发投入以完善公司产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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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以技术创新为引领,以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和正极材料为核心产品,

主要产品包括天然石墨负极材料、人造石墨负极材料、硅基等新型负极材料与

高镍三元正极材料等锂离子电池正负极材料。公司在重点业务领域不断研发新

产品,研发方向紧跟市场需求,确保产品性能及实用性,持续扩充产品种类,

形成了丰富的新能源电池材料体系。

    随着下游新能源汽车行业对锂电池正负极材料要求的持续提升,正负极材

料行业的技术进步日新月异,材料品种快速迭代升级,公司面临激烈的市场竞

争。为巩固领先地位,公司需要在加大研发投入,解决新能源电池材料关键技

术问题,在正负极材料、固态电池、燃料电池、功能碳及先进材料等业务方向

上继续拓展,以完善公司的产品体系。

    ②公司需要加大研发投入以增强研发能力

    公司作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通过长期的研发投入,在锂离子电池正负极

材料领域形成了深厚的技术积累。公司在境内外获得了大量石墨负极材料、硅

基等新型负极材料、高镍三元正极材料以及石墨烯及相关电极材料等方面的系

列化发明授权,形成了在动力电池、储能应用、电池回收、石墨烯材料研发与

应用等新能源产业发展前沿领域的前瞻性布局。近年来公司在以锂离子电池正

负极材料为核心的新能源材料领域取得了大量研发成果,积累了丰富的技术储

备,具备从基础电池材料量产到锂离子负极材料制备技术的完整开发能力。公

司强大的研发实力确保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得了领先的市场地位。

    但是,随着新能源电池材料行业的技术进步及下游行业要求的提升,预计

未来新型高能量密度正负极材料、新型快充负极材料、新型导电材料、固态电

解质、氢燃料电池以及新型电池体系关键材料等将成为行业的重点发展方向。

因此公司有必要进一步引进更为先进的研发、测试、试生产设备,为公司创造

更为领先的技术研发环境,实现公司研发能力的升级,提升综合研发实力。

    ③公司需要加大研发投入以优化研发环境,储备专业人才

    研发设备及环境是企业研发的基础,高端技术人才则是企业增强核心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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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的重要保障。在新能源电池材料行业飞速发展的背景下,研发体系的完善以

及高端复合型人才的引进将会成为影响企业发展的关键因素,公司现有的研发

设备、场地难以满足未来研发的需求,公司需要对现有研发试验和办公环境进

行升级优化,以提升研发、分析测试与实验研究的软硬件水平和管理能力。

    公司经过多年的经营积累,已经聚集了一批优秀的技术研发人才,随着公

司业务规模的扩张和对新产品新技术要求的提升,现有研发人员规模难以满足

业务规模和技术进步的需求,公司需要吸引更多的研发技术人才,为公司提升

研发能力奠定人才基础。

    (3)项目实施的合理性

    ①日益提高的锂离子电池性能要求促进材料行业技术创新

    在行业持续多年的研发投入下,锂离子电池材料行业的技术水平得到了长

足的进步,随着锂离子电池应用领域的不断扩展,下游行业对锂离子电池的性

能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以满足下游产业终端产品的需求多样化发展需求。虽

然公司在锂电池材料领域拥有显著的技术优势和产品储备,但是为了在未来的

市场竞争中占据有利的地位,巩固竞争优势,在行业下游的要求日趋提升的情

况下,公司需要在当前锂电池材料行业的创新方向如高能量密度正负极材料、

硅基等新型快充负极材料、新型导电材料、固态电池材料、燃料电池材料、石

墨烯材料以及新型电池体系关键材料等方面加大研发投入。因此,实施研究院

建设项目具有合理性。

    ②产业政策大力支持锂电池产业链进行研发及技术创新

    动力电池作为新能源汽车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大量的新材料及新工艺,

作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政府对此陆续出台了各种扶持培育政策。2019 年 6

月,发改委同有关部门颁发的《推动重点消费品更新升级畅通资源循环利用实

施方案》中提出加快新一代车用动力电池研发和产业化,提升电池能量密度和

安全性,逐步实现电池平台化、标准化,降低电池成本。2020 年 11 月 2 日,

国务院发布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 年)》提出开展正负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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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电解液、隔膜、膜电极等关键核心技术研究,并且加强高强度、轻量化、

高安全、低成本、长寿命的动力电池和燃料电池系统短板技术攻关。在产业政

策大力支持行业研发创新的背景下,公司通过构建研发设施、引进研发人才、

开展课题研究以实施新能源技术研究院建设项目具有合理性。

    (4)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①深厚的技术积累为项目实施提供经验支持

    经过多年的研发积累,公司形成了一系列专利和非专利核心技术,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公司在全球范围内取得的授权专利达 333 项,其中国内专利 281

项,境外专利 52 项;公司是深圳市标准创新示范基地,围绕核心技术参与制定

了一系列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主导及参与制定新能源、新材料相关的国家标

准 15 项、国际标准 9 项和行业标准 4 项;公司参与了包括 7 项国家 863 计划项

目、30 余项省部级重大或专项科研项目在内的 50 余项政府科研项目,获得了

合作伙伴、政府部门或非政府组织的奖励与广泛认可。公司将成熟、领先的专

利技术广泛应用于公司产品的批量生产中,使核心产品达到行业领先水平。公

司具备将客户需求和具体的技术挑战转化成现实产品和切实可行的技术解决方

案的能力,多年的研发经验及技术积累为此次研究院建设项目的实施提供了经

验支持。

    ②完善的研发运作体系为项目实施提供管理支持

    自成立以来,公司高度注重研发体系建设,成立了国内首家新能源技术产

业化研究院——贝特瑞新能源技术研究院。研究院主导研发创新活动,并系统

展开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工程技术研究等研发活动,建立了完善研发运

营体系。在多年的发展中,公司始终重视对研发体系的规范化管理,不断完善

内部组织架构和管理制度,对研发分工及岗位设置、工作过程管理、文档质量

管理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综合管控,各个部门职能清晰且完善,部门间协同运

作机制执行顺畅,有效保障了研发工作高效开展。公司完善的研发运营体系支

持公司在技术创新、产品研发及管理运营等方面可持续的发展,这将为募投项

目的实施以及后期的研发管理提供坚实的管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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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③高效及完备的研发队伍为项目实施提供人力资源支持

       新能源电池材料的研发、生产涉及材料、工艺、实验等多个专业领域,对

于人才的能力要求较高。公司自成立以来,业务经营长期保持相对稳定,通过

引进和自主培养已形成一支覆盖了开发、分析、实验、检测等全流程的高效研

发团队,公司研发团队在技术上有充分的知识储备和经验积累。公司聚焦了来

自于全球的优秀人才,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共有专职研发人员 694 名,

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研发人员共 200 名,其中博士 60 名。公司的研发人员主

要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香港大学、香港浸会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美

国阿贡国家实验室等全球知名高校和科研机构的物理、化学等专业,经系统培

训和长期研发实践训练后逐步成长为合格的研发人员、学术领头人和公司研发

领军人物。

       同时,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福利薪酬制度,有效保障了研发团队的工作积极

性,通过实行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等多方面措施对员工进行激励,有效提升员

工的工作效率。公司还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尤其是中高级管理人员的现代

经营管理能力、创新能力和决策能力,为企业持续技术升级提供人才储备。未

来,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不断加强管理和技术团队建设,从技术研发、分析测

试、应用开发等方面形成了与公司持续发展相匹配的人才队伍,将为项目的有

效实施提供全面的人力资源支持。

       (5)项目投资资金安排

       本项目总投资为 50,294.55 万元,项目资金投入安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投资内容          投资金额     是否为资本性支出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一      场地投入                  13,449.40          是                  12,000.00
 二      设备投入                  20,357.31          是                  18,000.00
 1       硬件设备投入              17,963.09          是                  16,000.00
 2       软件设备投入               2,394.22          是                   2,000.00
 三      研发人员投入及实施费用    14,797.50          否
 1       研发人员工资               4,741.50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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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研发实施费用                       10,056.00          否                                   -
  四       基本预备费                          1,690.34          否                                   -
  五       项目投资总额                       50,294.55              -                      30,000.00


       (6)项目建设进度安排

       本项目实施周期为 24 个月,具体进度安排如下:

                                                             T+24
  阶段/时间(月)
                           2      4       6    8      10    12   14      16    18   20      22    24

可行性研究

初步规划、设计

场地装修

设备采购及安装

人员招聘及培训

试运行


       (7)项目备案及审批情况

       本项目在公司现有建筑物内实施,项目用地已取得“粤(2017)深圳市不

动产第 0172250 号”不动产权证书,目前该项目涉及的房产已建设完毕,但尚

在办理房产手续中。

       本募投项目的备案和审批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备案/批复单位        涉及事项           备案/批复文件名            备案/批复文号
         深圳市坪山区发                       深圳市社会投资项目         深 坪 山 发 改 备 案
  1                            投资备案
         展和改革局                           备案证                     [2021]0175 号
         深圳市生态环境
  2                            环保备案       告知性备案回执             深环坪备【2021】428 号
         局坪山管理局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项目概况

       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中的 100,000.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降低公司资

产负债率,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

       (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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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业务规模扩张需要流动资金的支持

    公司作为新能源汽车行业的上游龙头企业,随着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发展,

主营业务发展强劲,业务规模迅速扩大,2020 年、2021 年和 2022 年 1-3 月,

公司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445,175.29 万元、1,049,135.01 万元和 407,876.03 万元。

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特别是 2021 年正极材料和负极材料生产、销售规模扩大

以后,公司对于流动资金需求不断增加,公司为维持日常经营需要大量资金支

付经营活动的现金支出。本次募集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将有利于满足公司经营

规模扩大所带来的新增营运资金需求。

    未来,随着公司募投项目建设的推进,公司业务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公司

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断增加。本次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可为公

司未来业务发展提供资金保障,为公司人才引进、科技创新和技术研发等方面

提供持续性的支持,有助于实现公司的长期战略发展目标,巩固行业优势地位。

    ②补充流动资金是优化公司财务结构的需要

    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的负债规模也在不断增加,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3 月末,公司的负债总额分别为 425,509.27 万元、

853,189.29 万元和 1,156,734.76 万元。尤其是进入 2021 年后,随着业务规模的

扩张,公司的负债规模快速上升。公司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资产负债率,进一步提高公司资本实力,优化公司资本

结构,提高公司生产经营的抗风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3)项目实施的合理性

    因公司主营业务发展迅速,业务规模快速扩大,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也

将不断提升。经测算,至 2024 年,预计流动资金缺口为 449,649.26 万元,因此

本次募集资金中的 100,00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没有超过实际需要量,

符合公司的实际业务发展情况。鉴于公司的流动资金缺口较大,通过本项目的

实施,公司流动资金短缺将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缓解。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

金将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提高公司的偿债能力,公司资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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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性将有一定的提高,从而提升自身的抗风险能力;长期来看,将更有利于

进一步推进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使公司的资金实力和资信等级进一步提高,

对公司经营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因此,实施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具有合理性。

    (4)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①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所处的锂电正负极材料行业为资金、技术密集型行业,企业的发展离

不开资金的持续投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旨在改善公

司日常及未来运营面临的资金压力,支持公司业务发展,符合行业经营需要。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增强

公司的资本实力,缓解公司经营的资金需求,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发行监管问答——关

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等法规关于募集资金运用的相关规

定,具备可行性。

    ②公司治理规范、内控完整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的治理标准建立了以法人治理结构为核心的现代企业

制度,并通过不断改进和完善,形成了较为规范的公司治理体系和完善的内部

控制环境。在募集资金管理方面,公司按照监管要求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变更、检查与监督等进行了明确规定。本

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及使用,

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5)补充流动资金的测算

    流动资金估算是以估算企业的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为基础,综合考虑企业

各项资产和负债的周转率等因素的影响,对构成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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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的主要经营性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分别进行估算,进而预测企业未来生产经

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程度。具体测算原理如下:

    预测期经营性流动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预付账款+存

货+合同资产

    预测期经营性流动负债=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合同负债

    预测期流动资金占用=预测期流动资产-预测期流动负债

    预测期流动资金缺口=预测期流动资金需求-基期流动资金需求

    ①营业收入增长率预测

    2019 年、2020 年和 2021 年,公司营业收入和增长率如下:

                                                                     单位:万元
                                历史营业收入增长情况
      项目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营业收入                   439,005.94           445,175.29       1,049,135.01
   同比增长率                      9.51%                   1.41%        135.67%
   平均增长率                                                                48.86%
                                预测营业收入增长情况
      项目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测算增长率                     40.00%               40.00%                40.00%
  测算营业收入             1,468,789.01            2,056,304.62      2,878,826.47


    注:上述预测涉及的营业收入增长率及营业收入仅为示意性测算,不构成业绩预测或

业绩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

承担赔偿责任。


    2019 年,受新能源汽车行业增速下滑的影响,公司营业收入较 2018 年增

长幅度不大;2020 年,受疫情影响,公司的营业收入较 2019 年有小幅增长;

2021 年,随着新能源汽车渗透率提升,全球电动汽车销售规模扩大,对应公司

下游客户需求提升,公司加速布局产能,营业收入同比大幅提升;2022 年 1 季

度,公司业务规模高速增长,实现营业收入 407,876.03 万元,占 2021 年全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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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例达 38.88%,公司 2022 年一季度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 120.80%。根据

  浙商证券、高工锂电等的研究预测,2021 年至 2025 年,全球动力电池装机量

  平均年增长率将超过 100.00%。公司 2022 年至 2024 年营业收入的增长率均取

  40.00%,略低于最近 3 年营业收入年均增长率,远低于近一年及一期的营业收

  入增长率,也低于下游行业动力电池装机量的预计增长率,因此公司 2022 年、

  2023 年和 2024 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预测值取 40.00%较为谨慎,具有合理性。

       ②流动资金需求量测算假设及测算过程

       公司以 2021 年为预测的基期,2022 年至 2024 年为预测期;

       经营性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预付款项、存货和

  合同资产,经营性负债项目包括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和合同负债;

       假定 2022 年至 2024 年各期末的各项经营性流动资产收入比和各项经营性

  流动负债收入比与 2021 年末的比率保持一致;

       假定 2022 年、2023 年和 2024 年各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均为 40.00%。

       基于前述假设的测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项目                                           2022E           2023E            2024E
                       金额          占比
营业收入            1,049,135.01     100.00%         1,468,789.01   2,056,304.62     2,878,826.47
应收票据                7,394.17      0.70%            10,351.84      14,492.58        20,289.61
应收账款              273,814.91     26.10%           383,340.88     536,677.23       751,348.13
应收款项融资          101,817.33      9.70%           142,544.26     199,561.96       279,386.74
预付账款               47,174.28      4.50%            66,043.99      92,461.59       129,446.23
存货                  224,128.51     21.36%           313,779.91     439,291.88       615,008.63
合同资产                         -          -                   -              -                -
经营性流动资产合
                      654,329.20     62.37%           916,060.88    1,282,485.24     1,795,479.33
计①
应付票据               89,466.76      8.53%           125,253.47     175,354.86       245,496.80
应付账款              245,862.89     23.43%           344,208.05     481,891.26       674,647.77
合同负债               61,173.14      5.83%            85,642.40     119,899.36       167,85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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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性流动负债合
                      396,502.79     37.79%        555,103.91   777,145.47     1,088,003.66
计②
流动资金需求①-②     257,826.41     24.58%        360,956.97   505,339.76      707,475.67
预计未来三年公司
新增流动资金需求                 -        -                                     449,649.26
(2024E 减 2021)

       注:上述预测涉及的财务数据仅为示意性测算,不构成业绩预测或业绩承诺。投资者

  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上述测算结果,公司未来三年合计流动资金需求为 449,649.26 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中的 100,000.00 万元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未超过未来三年合计

  流动资金需求。


         九、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设立情况以及保证

  募集资金合理使用的措施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并将提交

  2022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保证募集资金合理使用的措施

       发行人已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北交所的相关规定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建立了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监管和责任追究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募集资金

  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

       发行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

  照有关规定择机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由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公司共同监管募集资金按照

  承诺用途和金额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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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承诺的募集资金投向,并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检查、配

合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监

督,切实履行相关决策监督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义务。


      十、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

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十一、本次发行需要履行的国资、外资等相关主管部

门审批、核准或备案等程序的情况

    公司不属于国有投资企业或外商投资企业,本次发行公司无需履行国资、

外资等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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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一、公司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项目                   2022 年 3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万元)                               2,004,392.00          1,645,150.73            1,065,583.16
其中:应收账款(万元)                        320,052.80             273,814.91              136,249.90
预付账款(万元)                              126,917.52              47,174.28                2,833.17
存货(万元)                                  352,267.67             224,128.51              118,649.90
总负债(万元)                               1,156,734.76            853,189.29              425,509.27
其中:应付账款(万元)                        316,676.96             245,862.89              137,209.1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万
                                              814,147.00             765,726.89              620,053.83
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
                                                    16.77                   15.78                   12.77
产(元/股)
资产负债率(%)                                     57.71                   51.86                   39.93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9.23                   41.83                   23.77
流动比率(倍)                                       1.27                    1.34                    1.87
速动比率(倍)                                       0.89                    1.00                    1.47
               项目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万元)                              407,876.03           1,049,135.01              445,175.29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
                                                45,129.74            144,098.54               49,451.38
元)
毛利率(%)                                         21.68                   25.02                   26.91
每股收益(元/股)                                    0.93                    2.97                    1.0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
据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72                   20.98                    9.82
计算)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
据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                         5.45                   16.30                    6.61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计算)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
                                               -28,724.28            -88,146.54               67,684.60
元)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37                    5.12                    3.43
存货周转率(次)                                     1.11                    4.59                    3.08

           注:2020 年、2021 年的财务报表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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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2021 年 1-3 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注:上述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期末股本总额;

    2、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3、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4、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5、销售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6 、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的 计 算 公 式 如 下 :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P0÷S , S=S0 + S1 +
Si×Mi÷M0–Sj×Mj÷M0-Sk;

    其中:P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
的净利润;S 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 为期初股份总数;S1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
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 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
Sj 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 为报告期缩股数;M0 为报告期月份数;Mi 为增加股
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7、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公式如下: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0 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
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 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资产;Ej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 为报告
期月份数;Mi 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
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 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
增减变动;Mk 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8、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总收入/应收账款平均账面余额;

    9、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账面价值。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变动分析说明

      (一)主要资产负债表项目分析

     1、总资产、总负债、净资产、每股净资产

     (1)总资产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1,065,583.16 万元、1,645,150.73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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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 2,004,392.00 万元。

    2021 年末,公司资产总额相比 2020 年末增加了 579,567.57 万元,增幅

54.39%,主要原因是:自 2021 年初以来,下游新能源汽车市场需求持续旺盛,

公司业务量迅速增长,因此公司期末存货有较大增长,2021 年末存货余额相比

上年末增加了 105,478.61 万元,增幅为 88.90%;由于销售收入大幅增长,公司

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增长 134,553.51 万元,增幅为 91.75%;为满足客户需求,

公司加快了产线建设及产能布局,在建工程余额较 2020 年末增加了 137,213.03

万元,增幅为 208.09%。

    2022 年 3 月末,公司资产总额较 2021 年末增加 359,241.27 万元,增幅为

21.84%,主要原因包括:为满足客户旺盛的需求,公司加大了原材料采购和生

产备货,公司的存货增加 128,139.16 万元;因部分原材料供应紧张,公司为确

保关键原材料供给,预付货款增加 79,743.24 万元;因销售规模扩张收到的货款

及客户预付款项增加,货币资金增加 54,152.21 万元;因生产线建设推动等,在

建工程和固定资产合计增加 62,554.91 万元。

    (2)总负债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425,509.27 万元、853,189.29 万元和

1,156,734.76 万元。

    2021 年末,公司负债总额相比 2020 年末增加了 427,680.02 万元,增幅

100.51%,除业务规模增长导致应付账款和应付票据期末余额有较大增长外,

公司为投资建设产能等对金融机构的短期借款、长期借款期末余额分别增加了

124,686.91 万元、39,590.13 万元;同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

规定,发行人及子公司将经营租赁厂房的使用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同时确

认租赁负债,导致新增租赁负债 39,455.40 万元。

    2022 年 3 月末,公司负债总额较 2021 年末增加 303,545.47 万元,增幅为

35.58%,主要原因包括:为满足业务规模大幅增长产生的流动资金需求、生产

线建设的项目资金需求,公司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分别增加 79,774.80 万元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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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783.85 万元;因下游需求较为旺盛,公司收到预收款项,导致合同负债增加

36,587.35 万元;因销售规模大幅增长,导致公司的采购规模及固定资产构建开

支增加,公司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增加 129,605.81 万元。

    (3)净资产和每股净资产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分别为 620,053.83 万元、

765,726.89 万元和 814,147.00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每股净资产分别为

12.77 元/股、15.78 元/股和 16.77 元/股。

    公司 2021 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 765,726.89 万元,较 2020 年

末增加 145,673.06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较 2020 年末增加

3.00 元,主要系 2021 年公司经营情况较好,以及本期出售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相

关的资产及业务获得大额投资收益,实现归母净利润 144,098.54 万元所致。

    2022 年 3 月末,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较 2021 年末增加

48,420.11 万元,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较 2021 年增加 0.99 元/

股,主要是因为公司 2022 年业绩较好,经营积累增加所致。

    2、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136,249.90 万元、273,814.91

万元和 320,052.80 万元。

    公司 2021 年末应收账款较 2020 年末增加 137,565.01 万元,增幅为 100.97%,

主要系在下游需求较为旺盛的情况下,公司正负极材料业务收入快速增长,2021

年实现营业收入金额较大,2021 年末信用期内的应收账款尚未收回所致。

    2022 年 3 月末,公司应收账款较 2021 年末增加 46,237.89 万元,主要系主

营业务收入规模快速增加,信用期内的应收账款尚未收回所致。

    3、预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2,833.17 万元、47,174.28 万

元和 126,917.52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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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 2021 年末预付款项较 2020 年末增加 44,341.11 万元,2022 年 3 月末

较 2021 年末增加 79,743.24 万元,呈持续增长态势且增幅较大,主要是因为公

司新能源客户需求较为旺盛,为了保证原料供应,满足客户需求,公司对重点

原材料和石墨化加工供应商的预付款大幅增加所致。

    4、存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118,649.90 万元、224,128.51 万

元和 352,267.67 万元。

    公司 2021 年末存货账面价值较 2020 年末增加 105,478.61 万元,增幅较大,

其中增幅较大的存货为原材料、委托加工物资、在产品和半成品。主要原因为:

(1)2021 年下游新能源市场需求迅速增加,公司销售规模相应大幅增加,公

司需要根据客户的需求提前储备存货;公司为保证供应稳定性,加大了备料规

模,同时下游市场需求增加也带动了上游原材料的价格增长,最终导致原材料

规模增幅较大;(2)委托加工物资增加主要是负极材料委托外部石墨化加工的

存货增加,下游新能源市场需求旺盛,上游石墨化加工产能供不应求,公司为

了保证产量,增加了石墨化委托加工物资的数量,2021 年末,公司委托加工物

资账面价值为 83,198.57 万元,较 2020 年末增长 62,561.00 万元;(3)2021 年

末,公司在产品账面价值 34,165.85 万元,较 2020 年末增加了 16,485.93 万元,

半成品账面净值 19,469.37 万元,相比 2020 年末增加了 11,728.62 万元,主要是

2021 年以来销售规模扩大,导致生产规模相应扩大所致。

    2022 年 3 月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较 2021 年末增加 128,139.16 万元,主

要原因包括:(1)在下游需求较为旺盛的情况下,公司加大了原材料备货,公

司 2022 年 3 月末的原材料较上年末增长 36,276.57 万元;(2)公司产品供不应

求,为确保对客户的产品交付,公司的生产备货大幅增长,其中委托加工物资

大幅增长 44,164.21 万元、在产品和半成品增加 12,258.21 万元、发出商品和库

存商品增加 34,839.68 万元。

    5、应付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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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137,209.19 万元、245,862.89

万元和 316,676.96 万元。

    2021 年末,应付账款较 2020 年末增加了 108,653.70 万元,2022 年 3 月末,

公司应付账款较 2021 年增加 70,814.07 万元。应付账款增长的主要原因为:(1)

新能源客户需求持续旺盛,公司业务规模和采购原材料金额大幅度增长,采购

原材料和委托加工的支出增加;(2)公司在建工程支出金额较大,导致应付账

款期末余额较大,主要在建工程项目包括江苏贝特瑞工业园区及产线建设(二

期)、天津贝特瑞、四川贝特瑞、常州贝特瑞的在建工程等。


     (二)主要利润表项目分析

    1、营业收入

    公司营业收入主要由负极材料和正极材料等产品实现的收入构成。报告期

各期,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445,175.29 万元、1,049,135.01 万元和

407,876.03 万元;公司正负极材料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4.20%、

96.37%和 96.74%,主营业务突出。

    公司 2021 年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增加了 603,959.72 万元,同比增加

135.67%,主要系 2021 年下游整车市场需求旺盛,公司克服疫情等不利影响,

公司凭借自身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正极材料行业的技术优势、成本优势、

产品质量优势、客户资源优势等实现了负极材料和正极材料产销量迅速增长,

营业收入大幅增加。

    2022 年 1-3 月,公司营业收入继续大幅增长,主要是因为下游动力电池、

储能电池的行业需求较为旺盛,公司产能利用率维持在较高水平的同时,新增

产能持续投产,导致公司的营业收入规模增长。

    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报告期各期,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49,451.38 万元、

144,098.54 万元和 45,129.74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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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 2021 年归母净利润相较去年同期增加 94,647.16 万元,同比增加

191.39%,主要系 2021 年以来,下游整车市场需求旺盛,公司产销量大幅增长,

营业收入迅速增加,同时,本期出售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相关的资产及业务获得

大额投资收益,以及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大幅增长,导致净利润相应增长所

致。

    2022 年 1-3 月,在下游需求较为旺盛的情况下,公司产销两旺,取得了较

好的经营业绩,利润规模处于较高水平。

       3、每股收益

    公司 2020 年、2021 年和 2022 年 1-3 月,公司每股收益分别为 1.08 元/股、

2.97 元/股和 0.93 元/股。

    公司 2021 年基本每股收益为 2.97 元/股,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主要系 2020

年 11 月以来,下游新能源汽车市场需求旺盛以及本期投资收益大幅增长,2021

年公司归母净利润大幅增长所致。

    2022 年 1-3 月,公司基本每股收益为 0.93 元,处于较高水平,系公司主营

业务收入蓬勃发展,公司经营业绩较好所致。


       (三)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对比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67,684.60 万元、

-88,146.54 万元和-28,724.28 万元。

    2020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67,684.60 万元,2021 年

和 2022 年 1-3 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原因包括:(1)2020

年度,公司为规避下游行业的风险,加大了对回款的催收力度,同时,产品供

需两旺,导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高;(2)2020 年 3 季度以来,随着

下游需求的增长并持续维持较高的行业景气度,上游原材料供应和石墨化加工

的产能较为紧张,公司为了保证原料供应,满足客户需求,逐步加强了对重点

原材料和石墨化加工的保障力度,导致公司向公司供应商预付的货款大幅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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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受益于下游新能源需求的大幅释放,2021 年公司业务规模进一步增长,

营业收入持续增长,相应应收账款余额大幅增长,另一方面,客户采用票据结

算的货款增多,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均大幅增长;(4)为满足下游新能源

需求的快速增长,公司存货规模亦不断增长。


     (四)主要财务指标对比分析

    1、偿债能力分析

    最近两年及一期,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财务指标            2022 年 3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倍)                                1.27                   1.34                   1.87
速动比率(倍)                                0.89                   1.00                   1.47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9.23                  41.83                  23.77
资产负债率(合并)(%)                      57.71                  51.86                  39.93


    短期偿债能力方面,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1.87 倍、1.34 倍

和 1.27 倍,速动比率分别为 1.47 倍、1.00 倍和 0.89 倍。公司 2022 年 3 月末、

2021 年末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均较上年末有所下降,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下

游新能源市场需求旺盛,公司增加存货采购、工程建设及设备购置等,导致期

末应付账款和应付票据金额增加较大所致。

    长期偿债能力方面,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39.93%、

51.86%和 57.71%,呈上升趋势,主要原因包括:(1)公司业务规模快速增长,

导致应付账款和应付票据期末余额有较大增长;(2)为满足下游客户需求,公

司筹建多个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相关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导致公司对金融机

构的短期借款、长期借款有一定幅度的增加。

    2、营运能力分析

    公司最近两年及一期主要营运能力指标如下:

       财务指标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37                       5.12                   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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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货周转率(次)                   1.11                    4.59                3.08


       (1)应收账款周转率

       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 1-3 月,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3.43

次/年、5.12 次/年和 1.37 次/季度。报告期各期,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呈上升趋

势。公司 2021 年应收账款周转率较 2020 年度增加 1.69 次,主要系自 2020 年

下半年以来,下游新能源汽车市场需求旺盛,营业收入规模增加速度高于应收

账款增加速度所致。2022 年 1-3 月,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为 1.37 次/季度,周

转率较高,主要是因为下游需求旺盛,产品供不应求,回款较好。

       (2)存货周转率

       2020 年度、2021 年和 2022 年 1-3 月,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3.08 次、4.59

次和 1.11 次。报告期各期,公司存货周转率呈上升趋势。2021 年公司存货周转

率较 2020 年度增加 1.51 次,较去年同期存货周转率 3.08 次有所提升,主要系

2021 年下游新能源市场需求持续旺盛,公司产品供不应求,存货周转速度增加。

2022 年 1-3 月,公司存货周转率为 1.11 次/季度,处于较高水平,主要是因为

下游需求旺盛,公司的存货周转速度提升。

       3、盈利能力分析

       公司最近两年及一期盈利能力指标如下:

                 财务指标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毛利率                                             21.68%           25.02%       26.9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72%           20.98%        9.8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5.45%           16.30%        6.61%
后)

       (1)毛利率

       报告期各期,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26.91%、25.02%和 21.68%。

       公司 2021 年综合毛利率较 2020 年度下降 1.89%,主要原因为公司产品销

售结构的变化,2021 年公司毛利相对较低的正极材料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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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提高,负极材料中高毛利的天然石墨和硅基负极材料占收入比重亦有所降低。

上述原因综合导致公司本期综合毛利率有一定下降。

    2022 年 1-3 月,公司的综合毛利率为 21.68%,较上年有一定的下降,主要

原因包括:公司正极材料业务的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材料成本占比提升,导

致正极材料业务的毛利率下降较多;负极材料业务的原材料价格有一定的上涨,

公司产品涨价速度有一定的滞后,公司未能将成本上涨部分完全转嫁至客户,

导致公司的负极业务毛利率有一定的下降。

    (2)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报告期各期,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9.82%、20.98%和 5.72%。

    公司 2021 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0.98%较 2020 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大幅增加,主要系 2020 年 11 月以来下游新能源汽车市场需求旺盛,公司

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大幅增长所致。2021 年 1-3 月,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处于较

高水平,主要是因为公司产品销售较为旺盛,经营业绩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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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对上市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上

市公司的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

    本次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贝特瑞 4 万吨硅基负

极材料扩建项目(第一期)等 3 个负极材料建设项目投产后,公司锂电负极材

料产品产能将大幅提升,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开拓高端客户、提升市场份额,提

升盈利能力;贝特瑞新能源技术研究院建设项目建成后,将为公司新能源电池

材料等相关产品技术及工艺升级规划夯实基础,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技术

水平,加速新技术与新产品等研究成果的转化,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提升

公司行业地位;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可以满足经营规模持续增长带来的资金需求,

改善公司财务结构,降低财务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不涉及业务、资产收购事项,也不涉及公司的业

务和资产的整合计划,因此公司业务不会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而发生改

变。本次发行有助于扩大公司的资产规模,实现公司业务快速扩张,增强公司

盈利能力,巩固公司在行业内的优势地位,加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财务状况、持续经营能力

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一)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及净资产规模将相应增加,资

产负债率也将有所下降,公司资本结构将得到优化,从而有效降低公司的财务

风险,改善公司财务状况。


     (二)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未来,随着本次募投项目中的贝特瑞 4 万吨硅基负极材料扩建项目(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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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等 3 个负极材料建设项目投产后,公司锂电负极材料产品产能将大幅提升,

行业地位将得到进一步巩固。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公司生产经营规模将大幅扩大,

规模经济效应将随之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将显著提升。本次发行完成后,

公司的资本结构会更加稳健,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增强公司风险防范能力,

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提升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对公司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募集资金的到位使得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大幅增加;

在资金开始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量也将相应提

升;随着募投项目陆续投产以及经济效益的产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将有望增加。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从事的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的

同业竞争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由于本次发行的对象尚未确定,因而无法确定

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从事的业务是否存在同业

竞争或潜在的同业竞争的情况。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

控制人从事的业务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

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具体发行对象,最终是否存

在因关联方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公司将在

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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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

    本次发行前,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公司总股本为 485,386,150 股,宝安控

股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 213,201,062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43.92%;

中国宝安直接持有公司 118,617,56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4.44%;中国

宝安拥有宝安控股 100%股权,中国宝安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331,818,62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68.36%。2022 年 5 月 5 日,公司进行了权益分派,

权益分派后,中国宝安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497,727,934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比例为 68.36%。中国宝安作为上市公司,股权结构较为分散,其认定

为不存在控股股东,也不存在实际控制人。因此,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本次发行完成后,若按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 218,423,767 股计算,发行

后公司总股本为 946,502,992 股,宝安控股持股比例下降至 33.79%,中国宝安

直接持股比例下降至 18.80%,中国宝安直接和间接持股比例下降至 52.59%。

中国宝安作为上市公司,股权结构较为分散,其认定为不存在控股股东,也不

存在实际控制人,公司仍无实际控制人。

    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无实际控制人的情形发生变化。


      六、本次定向发行对其他股东权益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将增加公司资本和营运资金,将降低资产负债率,整体

财务状况将得到进一步改善,有利于加快公司现有业务发展。本次发行完成后,

公司所有者权益将增加,对其他股东权益具有积极影响。


      七、本次定向发行相关特有风险的说明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 50.00 亿元,相关项目实施可能给公司带来以下

风险: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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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净资产、总股本将有相应增加,公司整体资

本实力得以提升,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和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

因此,短期内公司净利润可能无法与净资产、总股本保持同步增长,项目建设

期间股东回报仍主要通过现有业务实现,从而导致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

率等财务指标可能在短期内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能消化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向贝特瑞 4 万吨硅基材料扩建项目(第一期)等

3 个负极材料建设项目。前述项目建设达产后,公司负极材料产能将在短期内

大幅提高。近年来,公司所处的锂电池正负极材料行业企业纷纷扩建产能。如

果出现未来锂电材料行业整体产能释放过快,终端新能源汽车市场需求增长不

及预期,或者客户需求开拓缓慢等情况,则行业可能面临阶段性的产能过剩风

险。同时,未来不排除市场需求变动或者相关产业政策变化,以及公司不能有

效拓展海内外市场、顺利推进客户开拓工作等,上述情况可能导致公司面临募

投项目建成后产能无法及时消化的风险。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具有广阔的市

场前景。但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锂电材料

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发展趋势、技术水平、客户需求等因素做出的。由于市

场情况不断发展变化,如果出现募集资金不能及时到位、项目延期实施、市场

推广效果不理想、产业政策或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竞争加剧等情况,将导致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期效果不能完全实现。

    4、新增固定资产折旧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含贝特瑞 4 万吨硅基材料扩建项目(第一期)

在内的 3 个负极材料建设项目和贝特瑞新能源技术研究院建设项目,投资金额

合计达到 83.53 亿元。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公司的固定资产将大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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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增加,年折旧费也将有较大增加,在折旧费增加的同时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存在不能按计划实现销售的风险。若此种情形发生,则存在因固定资产折旧

大幅增加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5、部分募集资金投资环评和能评批复进度不达预期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贝特瑞 4 万吨硅基材料扩建项目(第一期)等

3 个负极材料建设项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的规定,

前述募投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需取得审批部门审查或批准后,方可开工建

设。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前述募投项目需

要进行节能审查并取得审查通过后,方可开工建设。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 3 个负极材料建设

项目中部分项目的环评和能评批复工作尚在办理中。虽然前述项目未来通过环

评或能评审查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但仍存在因内外部因素发生变化导致前述

项目未来无法如期完成环评、能评审查的风险,这将会对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

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二)政策与市场风险

    1、产业政策变化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的负极材料和正极材料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的动力

电池、消费电子电池以及储能电池等领域。就国内市场而言,新能源汽车动力

电池市场与储能电池市场受到国家新能源产业政策的影响较为明显。2014 年至

2016 年,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动力电池市场在新能源汽车支持政策影响下,全行

业高速增长;2017 年至 2019 年,受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调整的影响,全行业

的增速整体呈现明显下降趋势。2020 年 4 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

部、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的通知》明确,

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 2022 年底。新能源汽车补

贴政策期限延长,加之 2021 年 10 月 26 日《国务院关于印发 2030 年前碳达峰

行动方案的通知》出台,有力地促进了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的繁荣。储能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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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储能电池市场也在政策支持下快速增长。如果未来相关产业政策出现重大调

整,公司不能及时有效应对,则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经营业绩可能将受到较大的

不利影响。

    此外,就国外市场而言,荷兰、挪威、美国加州、英国以及德国等多个国

家和区域提出了新能源汽车替代燃油车的政策目标,但是如果该等政策目标的

执行力度不及预期或相关政策目标被调低,则公司所在的锂离子电池正负极材

料行业市场规模前景将可能有所降低,若公司不能适应市场的变化,则公司的

未来发展前景将受到较大的不利影响。

    2、“能耗双控”政策下的限电政策导致的风险

    “能耗双控”全称为实行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旨在按省、

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设定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对各级地方政府

进行监督考核。国家发改委 2021 年 8 月发布的《2021 年上半年各地区能耗双

控目标完成情况晴雨表》显示,在能耗强度降低方面,青海、宁夏、广西、广

东、福建、新疆、云南、陕西、江苏 9 个省(区)为一级预警;在能源消费总

量控制方面,青海、宁夏、广西、广东、福建、云南、江苏、湖北 8 个省(区)

为一级预警。为响应“能耗双控”政策,2021 年 8 月份以来国内部分地区相继

宣布严控能耗,实行用电降负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对用能企业限电限产。

发行人及子公司整体未受到限电政策重大不利影响,目前生产经营正常。但若

未来发行人及子公司所在地区在能耗双控方面未能持续达标或节能减排政策力

度进一步加强,可能导致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较长时间限产、停产,将对发行人

及其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3、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近年来,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和锂电行业的良好前景吸引了大量资

本进入,国内外主要竞争对手近年来均有较为明确的扩产计划并进行产能扩张,

国外竞争对手,凭借其雄厚的产业背景、资金实力,其技术投入早,投入强度

大,国际化程度相对较高。国内竞争对手也在通过持续加大海内外布局抢占市

场份额。若未来新能源汽车市场需求增速不及预期,公司将面临市场竞争加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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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风险。

    4、原材料供应及价格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自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和正极材料产品的

销售。公司主要原材料包括天然鳞片石墨、焦类原材料、锂盐类原材料、正极

材料前驱体等,总体上原材料成本占营业成本的比重保持在 60%左右,原材料

价格波动对公司营业成本影响较大。焦类原材料、锂盐类原材料、三元前驱体

中的镍钴等原材料为大宗原材料物资,其供求关系和价格呈现较大的波动。尽

管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原材料采购管理体系,与核心供应商建立了良好的

商业合作关系,但宏观经济形势变化、突发性事件或其他方面原因仍有可能对

原材料供求关系及其价格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对公司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产生

不利影响。


     (三)业务经营与管理风险

    1、公司规模扩张带来的运营管理风险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扩大,投资项目的增加,新业务的拓展以及募投项目的

实施,公司资产规模、业务规模、人员规模持续增长,公司管理的深度和广度

进一步扩大,需要公司在资源整合、市场开拓、研发和质量管理、内控制度、

组织机构等方面做出相应的改进和调整,这对公司管理能力、经营能力、盈利

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公司对子公司业务体系、组织机构、管理制度、

企业文化等方面的整合也面临一定的管理风险。

    2、石墨矿开采业务相关风险

    公司天然石墨负极材料业务涉及石墨矿采掘业务,在石墨矿经营管理中,

存在矿山爆破、矿石采掘、尾矿库运行等事项,若公司未能落实安全生产规章

制度、环保制度或其他意外事项,则公司的矿山开采业务存在发生安全生产事

故或环保事故的风险;公司现拥有的采矿许可证到期日为 2025 年 3 月 28 日,

若采矿许可证到期后公司无法对采矿许可证进行延期或因其他原因导致采矿许

可证被吊销,则公司面临关停矿场的风险。若公司石墨采矿业务发生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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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环保事故或采矿许可证失效,则公司的天然石墨负极材料业务正常的经

营活动可能受到不利影响,从而可能导致公司的经营业绩下滑。

    3、环保、安全生产以及职业健康相关的风险

    公司产品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等污染排放物和噪

音,环保要求较高,如果处理不当可能导致污染环境。公司自成立以来高度重

视环境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并通过了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未发

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但公司仍不能完全排除在生产过程中因管理疏忽等原因

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的可能。

    同时,由于公司属于粉体材料加工行业,安全生产以及职业健康管理要求

较高。公司生产过程中存在高温加工环节,原材料及产成品以粉体形式呈现为

主,公司建立了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但

如果公司在未来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管理不当或设备故障等情形,可能导致公

司发生安全事故或职业健康危害事件。

    若公司出现上述环保、安全生产以及职业健康方面的负面事件,则可能会

导致公司受到相关主管部门的处罚、相关方的索赔,甚至可能导致公司停工、

停产,进而可能对公司的声誉、日常经营以及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四)财务风险

    1、存货金额较大及存货减值的风险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产销规模持续扩大,公司期末存货余额较大,占资产

总额比重较高。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118,649.90 万元、

224,128.51 万元和 352,267.67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11.13%、13.62%

和 17.57%,增加较多。公司存货主要系发出商品、库存商品、在产品、委托加

工物资以及原材料等。公司采用以订单生产为主的生产模式,根据客户的订单

需求提前安排采购、生产,并保持适当的产成品库存规模。尽管报告期内公司

存货周转情况较好,但如果未来出现下游动力锂电池客户因产业政策、新能源

汽车市场环境不景气、自身经营情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等原因减少、撤销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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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情况,可能会导致公司原材料、在产品和产成品等存货积压而出现贬值;或

者由于原材料价格、产品价格的大幅下降,可能导致存货可变现净值大幅低于

存货账面价值;从而导致公司面临存货减值的风险。

    2、应收款项大幅增长及坏账风险

    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3 月末,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

158,023.26 万元、299,084.92 万元和 347,573.69 万元;应收票据账面余额分别为

10,995.01 万元、7,487.47 万元和 11,291.83 万元;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分别为

24,885.86 万元、101,817.33 万元和 58,213.40 万元。三者合计占当期营业收入的

比例分别为 43.56%、38.93%和 102.26%,三者合计占各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分

别为 18.20%、24.82%和 20.81%。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含应

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大幅增长,主要系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而相应增长。

    公司已于各期末对应收账款按照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计提了坏账准备,特

别针对风险客户按照其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进行了单独认定并计提坏账准备,

对风险客户采取诉讼、追加担保等多方面措施追索相关债权。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3 月末,公司对上述应收款项计提的坏账准备余额合计分别为

21,773.36 万元、25,270.00 万元和 27,520.89 万元。如果未来公司应收账款、应

收票据余额继续增加或者新增其他风险客户,将可能导致公司现金流量受到负

面影响,或坏账准备相应增加,进而对公司业务或经营业绩产生较大的不利影

响;如果公司债权追索措施效果不如预期,将可能导致坏账准备继续增加或形

成实际坏账,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受到较大的不利影响或产生实际的资产损失。

    3、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26.91%、25.02%和 21.68%,整体呈

小幅下降趋势。未来,若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及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因素使得公

司产品售价或单位成本发生不利变化,公司如若不能通过技术工艺创新开发出

更具竞争力、更有性价比的新产品,则公司存在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4、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波动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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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67,684.60 万元、

-88,146.54 万元和-28,724.28。报告期内存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

利润差异较大的情况。2021 年和 2022 年 1-3 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为负,主要系公司为了保证原料供应,满足客户需求,对重点原材料和石

墨化加工供应商的预付款大幅增加等原因所致。如果未来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

量净额为负的情况不能得到有效改善,公司在营运资金周转上将会存在一定的

风险。


     (五)内部控制风险

    1、中国宝安控制权变动的风险

    截至 2022 年 3 月末,中国宝安直接持有公司 118,617,561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为 24.44%;中国宝安拥有宝安控股 100%股权,中国宝安直接和间接

持有公司股份 331,818,62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68.36%。2022 年 5 月 5

日,公司实施 2021 年度权益分派后,中国宝安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占比仍

为 68.36%。

    中国宝安作为上市公司,股权结构较为分散,其认定不存在实际控制人。

根据中国宝安 2022 年一季度报告,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中国宝安第一大股

东韶关市高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中国宝安 15.04%的股份,中国宝安第二大

股东深圳市富安控股有限公司持有中国宝安 5.99%的股份。根据中国宝安公告,

截至 2022 年 6 月 9 日,深圳市鲲鹏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下属子公司深圳市

鲲鹏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和深圳市承兴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中国宝安 9.79%

的股份。如果中国宝安未来发生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方面的变动,则可能通

过中国宝安对公司管理理念与发展战略、公司董事会、公司管理层等方面产生

影响,从而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性产生不利影响。

    2、控股股东不当控制的风险

    截至目前,宝安控股是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宝安拥有宝安控股 100%权

益。本次发行后,前述状况预计不会发生实质性变化,根据《公司章程》和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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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法律法规规定,中国宝安和宝安控股能够通过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行使表决权

对公司实施控制,有能力按照其意愿实施提名和选举公司董事和间接选聘高级

管理人员、确定股利分配政策、促成兼并收购活动以及修改公司章程等行为。

虽然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制度,并建立、健全

了各项规章制度,但如果中国宝安和宝安控股利用上述权利对公司进行不当控

制,将可能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并将可能影响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


     (六)审批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及北京证券交易

所的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的同意注册,能否取得同意以及最终取得同意的

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七)因发行新股导致原股东分红减少的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将扩大公司股本及净资产规模,滚存未分配利润

由新老股东共享,将可能导致原股东分红减少。


     (八)表决权被摊薄的风险

    本次发行将增加公司股份,公司原股东在股东大会上所享有的表决权会相

应被摊薄,从而存在表决权被摊薄的风险。


     (九)股市风险

    股票投资本身具有一定的风险。股票价格不仅受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

业绩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而且受到国际和国内政治经济形势、国家经济政策、

经济周期、通货膨胀、股票市场供求状况、重大自然灾害发生、投资者心理预

期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因此,对于发行人股东而言,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

二级市场股价存在若干不确定性,若股价表现低于预期,则投资者将面临投资

损失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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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查文件

    (一)《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

议》;

    (二)《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

议》;

    (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重要文件。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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