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南京云创大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 作为南京云创大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创数据”、“公司”)向 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对云创数据 2021 年 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募集完成时间 1、2019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 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10 月 15 日和 2019 年 10 月 3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和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南京云创大数据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根据该方案,公司发 行股份数量不超过 550.1250 万股(含 550.1250 万股),每股价格为人民币 18.00- 18.18 元 ( 含 本 数 ),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不 超 过 人 民 币 100,012,725.00 元 ( 含 100,012,725.00 元)(扣减发行费用前)。 截至 2019 年 11 月 13 日,本次实际募 集新增股份数量为 495.1125 万股,募集资金 90,000,000.00 元全部出资到位。 2019 年 11 月 22 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编号为中汇 会验 [2019] 4937 号的《验资报告》,对上述增资事项进行了验证。2019 年 12 月 5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南京云创大数据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对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的备案申请予以 确认。 2、2021 年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0 年 12 月 14 日召开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股票向不 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1 年 7 月 9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核准南 京云创大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 监许可〔2021〕2324 号)。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1740 万 股(不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新股),发行价格 20.0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348,000,000.00 元(不含超额配售权行使部分所募资金),截至扣除与 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27,610,377.35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320,389,622.65 元。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南京云创大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21]第 020030 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2019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 2019 年 10 月 1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的决议。2019 年 11 月 15 日,公 司、中信建投证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下高新技术产业园支行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三方监管协 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本专项报告出具日,公司履行了三方监管协议中约定的义务,对募集资 金实行专项账户管理,按照《股票发行问题解答(三)》的规定执行。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定向发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企业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余额 南京云创大数据科技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 0151230000001085 1,825,073.05 股份有限公司 下高新技术产业园支行 注:以上账户余额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2、2021 年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 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及要求, 按照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公司已与南京银行白下高新技 术产业园区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营业部、宁波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南京中山北路支行、江苏苏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该等专户资金实施专款专用专项 管理。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余额 南京云创大数据科 南京银行白下高新技术产业 1 0151290000001431 111,563,370.28 技股份有限公司 园区支行 南京云创大数据科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76490180808620101 100,506,191.31 技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分行营业部 南京云创大数据科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 3 72100122000201604 60,506,282.48 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山北路支行 南京云创大数据科 4 江苏苏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8801001800009587 35,719,763.32 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 308,295,607.39 注:以上账户余额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19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 公司 2019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 90,000,000.00 元,根据股 票发行方案的约定,所募集资金用于增加“下一代大数据存储系统”、“大数据智 能处理平台”两个项目投入以及偿还银行借款。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上述发行股份募集的资金用于发行费用承销与备案费合计 350,000.00 元,两项目 支出合计 37,397,480.71 元,还贷款合计 50,526,401.98 元,账户维护费及手续费 合计 660.52 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共计 1,825,073.05 元(含利息收 入),明细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金 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 90,000,000.00 减:发行相关费用 350,000.00 二、募集资金净额 89,650,000.00 减:“下一代大数据存储系统”项目相关采购货款 18,818,792.00 减:“大数据智能处理平台”项目相关采购货款 18,578,688.71 减:偿还贷款 50,526,401.98 减:账户维护等费用 660.52 加:利息收入 99,616.26 三、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1,825,073.05 2、2021 年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 2021 年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1,740 万股(不含行使 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新股),发行价格 20.0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48,000,000.00 元(不含超额配售权行使部分所募资金),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人民币 27,610,377.35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20,389,622.65 元。 根据股票发行方案,所募集资金用于“大数据存储与智能处理产品开发及研 发中心建设项目”、“营销服务网络升级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 公 司 上 述 公 开 发 行 股 份 募 集 的 资 金 用 于 发 行 有 关 费 用 合 计 27,610,377.35 元,项目支出合计 12,842,532.28 元,账户维护费及手续费合计 2.5 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共计 308,295,607.39 元(含利息收入),明细如 下: 单位:元 项 目 金 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 348,000,000.00 减:发行相关费用 27,610,377.35 二、募集资金净额 320,389,622.65 减:“大数据存储与智能处理产品开发”项目相关采购货款 10,044,834.00 减:“大数据存储与智能处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相关采购货款 2,797,698.28 减:“营销服务网络升级项目”相关 0.00 减:“补充流动资金”相关 0.00 减:账户维护等费用 2.50 加:利息收入 748,519.52 三、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308,295,607.39 (二)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云创数据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 发 行 费 用 的 议 案 》, 因 公 司 前 期 以 自 筹 资 金 预 先 投 入 募 投 项 目 的 金 额 为 1,635,226.12 元,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 5,285,849.05 元,同意 公司根据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和 已支付发行费用进行置换,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1 年 8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2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 品、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产品,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 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述议案内容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 7,000 万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现金管理,实现收益 437,500.00 元。 (五)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上述股票发行不涉及超募资金。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1 年度,云创数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 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四、会计师对募集资金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的 《南京云创大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 编制。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云创数据严格执行了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 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云创大数据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 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王改林 刘劭谦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 元 募集资金净额 320,389,622.65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2,842,532.2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2,842,532.2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项目可行 是否已变更 截至期末投入 项目达到预 调整后投资总 本报告期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投 是否达到 性是否发 募集资金用途 项目,含部 进度(%) 定可使用状 额(1) 额 入金额(2) 预计效益 生重大变 分变更 (3)=(2)/(1) 态日期 化 1、大数据存储与 2024 年 8 月 智能处理产品开 否 131,708,522.65 10,044,834.00 10,044,834.00 7.63% 不适用 否 26 日 发项目 2、大数据存储与 2024 年 8 月 智能处理研发中 否 53,000,000.00 2,797,698.28 2,797,698.28 5.28% 不适用 否 26 日 心建设项目 3、营销服务网络 2024 年 8 月 否 35,681,100.00 0.00 0.00 0.00% 不适用 否 升级项目 26 日 4、补充流动资金 2024 年 8 月 否 100,000,000.00 0.00 0.00 0.00% 不适用 否 项目 26 日 合计 - 320,389,622.65 12,842,532.28 12,842,532.28 - - - - 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计划进 度项目,如存在,请说明应对措施、投资计划是否 不存在 需要调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情况 不适用 说明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 1,635,226.12 元,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 费用金额为 5,285,849.05 元。2021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 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 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进行置换。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不适用 2021 年 8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2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产品,上述额度内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情况说明 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石柱、王传顺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时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报 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述议案内容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7000 万元进行 结构性存款现金管理,实现收益 437,500.00 元。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借款情况 不适用 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