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连城数控: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2021-12-13
证券代码:835368 证券简称:连城数控 公告编号:2021-098
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
品交易业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目的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境外业务主要采用美元、欧元进行结算,随着境外业务规
模不断扩大、外汇结算业务量逐渐增加,当收付货币汇率出现大幅波动时,汇兑
损益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较大影响。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
公司计划基于实际经营情况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
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
保值。
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基本情况
1、业务品种
公司将以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作为规避汇
率风险的有效工具,业务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欧元。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产品业务只允许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
准,且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非正规的机构或个人进行
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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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业务期间及规模
根据公司实际出口业务规模、资金收付安排等,预计开展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 30,000 万元)额度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投资期限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在授权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
授权经营管理层或其他授权代表在批准的额度范围内根据业务情况、实际需要开
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公司此次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
资金。
3、业务模式
公司根据外币回款时间预测与金融机构签订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锁定公司
报价的汇率。
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可行性分析
公司进行境外采购、销售业务,当汇率出现大幅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
经营业绩会造成较大影响。公司开展与金融机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从锁
定成本的角度考虑,能够有效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有利于控制
汇兑风险,符合公司持续、稳健发展需要。
四、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
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产品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当汇率行情波动幅度较大时,会造成金融衍生工具较大
的公允价值波动;若汇率走势偏离公司锁定的价格波动,存在造成汇兑损失增加
的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可能会
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造成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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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
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5、回款预测风险:业务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
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延
期交割风险。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规定公司不进行单纯以
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
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禁止投机和套利交易。
2、公司对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业务流程、风
险控制、信息保密等多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各项规定切实有效且能满足实际操作
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
3、为防止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
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需以自己名义设立外汇衍生品交易账户,使用自有资
金,不会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交易。
5、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安排和使用专业人员,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
务操作环节和相关人员均相互独立,不得由单人负责业务操作的全部流程,并由
公司审计部负责监督。
6、 公司审计部定期或不定期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
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六、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要,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开展总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30,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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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 30,000 万元)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
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规避外汇市场风险,以及提高公司抵御汇率波动的能力,对
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有积极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七、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基于
公司实际业务进行的,不是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是以具体经营业
务为依托,以稳定及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同时公司已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
务管理制度》,将严格遵守相关要求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八、备查文件
1、《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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