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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连城数控: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专项核查意见2023-04-24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专项核查意见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源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大连连城
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城数控”或“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北
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对连城
数控提供担保事项发表专项意见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全资子公
司、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所需,公司拟为子公司
及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亿元(含)。其中,
公司拟与全资子公司连城凯克斯科技有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亿元;公司拟为子公司合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亿元,子公
司包括控股子公司连智(大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中山市汇创精密科技有限公
司、无锡连强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大连威凯特科技有限公司、无锡釜川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等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授权有效期自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日止。
    公司及子公司发生的实际担保金额将根据实际业务需求确定,担保范围包括
但不限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等。公司可根据子公
司实际经营情况调配公司为各子公司分别担保的额度,如以上列明子公司实际所
需担保额度在股东大会审批通过的担保总额度范围内有剩余,公司可将剩余额度
调配给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子公司。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担保相关事宜,授权公司董事
长、子公司执行董事或授权代表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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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次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公司与全资子公司
互相提供担保的行为符合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需求,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
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公司资信和经营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被
担保方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公司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可有
效控制的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综上,我们一致同意
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提供担保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符合《北京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
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提供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构成
重大影响。公司本次提供担保事项不存在其他未披露重大风险内容。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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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
限公司提供担保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程昌森               顾旭晨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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