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中航泰达: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规定情形的说明2022-04-14
证券代码:836263 证券简称:中航泰达 公告编号:2022-048
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
易监管》第十三条规定情形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
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34.00%
股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
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和《北京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
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的规定,公司就本次交易相关主体是否存
在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说明如下:
截至本说明出具日,本次交易相关主体均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
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
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
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
监管》第十三条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特此说明。
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