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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中航泰达: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2022-04-26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作为
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泰达”或“公司”)股票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对中航泰达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
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0 年 7 月 3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中航泰达环
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0]1346 号)核准,中航泰达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3,499 万股人民币
普通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8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4,108.11 万元,扣除保
荐机构券商承销保荐费后到账金额为 22,208.86 万元。

    2020 年 7 月 17 日,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
资报告》(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20)第 207003 号),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划拨
情况进行了验证。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股票发行问题解答(三)》等有关
规定,中航泰达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中航泰达于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和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
案》。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航泰达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财务部详
细记录募集资金的支出情况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情况,董事会每半年度对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出具《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中航泰达与中信建投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花旗
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门头沟支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中航泰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开户银行                      专户账号            期末余额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
 1                                           91440078801500001506       326,521.98
        行
 2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1776644214               92,200,327.28
 3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门头沟支行   15837000000377392            24,286.74
                                合计                                  92,551,136.00

       2022 年 1 月,中航泰达注销了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门头沟支行设
立的募集资金账户。

       2022 年 2 月,中航泰达新设立了募集资金账户,并与中信建投、厦门国际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2021 年度,中航泰达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期初余额                                                             143,408,723.40
本期增加                                                                561,202.56
其中:利息收入                                                          561,202.56
募集资金使用                                                          51,418,789.96
        其中:环保装置平台化运营升级建设项目                            4,516,910.83
                                补充流动资金                           46,901,879.13

募集资金余额                                                           92,551,136.00

       2、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1 年 1 月 15 日,中航泰达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中航泰达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4,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021 年 12 月,中航泰达已将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 4,000.00 万元募集资
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募集资金变更使用用途情况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环保装置平台
化运营升级建设项目”的剩余资金用途变更为“环保工程总承包服务项目”及“偿
还银行贷款及利息”。

       2022 年 1 月 17 日,中航泰达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此部分募集资金(未含募集资金账户利息)用途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募集资金用途投资项目名称       变更前拟投资金额       变更后拟投资金额
 1      环保装置平台化运营升级建设项目          95,180,848.79           4,591,930.83
        包钢股份炼铁厂烧结一部 3#烧结机
 2                                                            -        37,500,000.00
        烟气提标改造工程 EPC 总承包项目
        包钢五烧 1#烧结机脱硫脱硝提标改
 3                                                            -        23,088,917.96
        造工程 EPC 总承包项目
 4      偿还银行贷款及利息                                    -        30,000,000.00
                   合计                         95,180,848.79          95,180,848.79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1 年度,中航泰达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存放与使用
募集资金,并及时、准确、完整的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
资金违规使用或违规披露的情形。

    五、会计师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鉴证意见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中航泰达管理层出具的《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出具了鉴证报告:“我们认为,后附
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北京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
在所有重大方面反映了中航泰达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航泰达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
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
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