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中航泰达: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告2022-04-26
证券代码:836263 证券简称:中航泰达 公告编号:2022-080
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
议”)。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北京中航泰达环
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本着谨慎的原
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
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
预计未来十二个月内有重大资金支出,董事会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及发
展需要拟不对公司 2021 年度利润进行分配。该分配方案不存在损害
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议案》,并对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询问,
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北京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
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被大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占用等违法违规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
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1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聘请(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聘请(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我
们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循独立、客观、
公正的执业准则,能够保持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熟悉公司业务,
鉴于双方良好的合作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中兴财光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理由恰当。
《关于聘请(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其审议程序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及相关规定和《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议
案内容与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对公司和股东权益的影响: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具备从事相应审计工作的资质,该所在公司审计工作中表现出
专业的执业能力及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有利于提高公司规范运作
水平;公司聘请其提供审计服务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内控体系,提高
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继续
作为公司的审计机构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的合法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关于聘请(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童娜琼
独立董事:李 佳
2022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