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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中航泰达:2022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2022-08-26  

                        证券代码:836263           证券简称:中航泰达           公告编号:2022-138



                 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 2022 年 8 月 26 日披露的 2022 年半年度报告(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110,720,437.84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20,763,182.79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139,960,000 股,以未分配
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15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
发现金红利 30,091,400.00 元。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
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
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 2022 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
为准。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我们认为董事会提出的
2022 年半年度利润分派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状况及经营情况,同时兼顾了
股东的合理回报与公司的长远发展需求,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利润分配
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不存在损害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
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权益分派
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
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三、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包括: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
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
展。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应当充分考虑
公众投资者的利益。除需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和项目投资需求外,公司的未分配利
润原则上应回报股东。
    第一百五十七条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利润分配,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积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
能力。在公司具备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
分配利润的 10%,且最近 3 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 3 年实现的
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具体分红比例依据公司财务状况、未来发展规划和投资
项目等确定。
    公司在同时满足如下具体条件时应当实施现金分红:(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
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2)审
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3)公司未来
十二个月内无重大资金支出,重大资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
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 20%。
    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批准。
    第一百五十八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
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以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利润。股
东违规占有公司资金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
的资金。
    根据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第六条 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
    公司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从公司盈利情况
和战略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应保持持续、稳
定的利润分配制度,注重对投资者稳定、合理的回报,但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
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并坚持如下原则:
    (一)按法定顺序分配的原则;
    (二)存在未弥补亏损、不得分配的原则;
    (三)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的原则。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符合《公司章程》及《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



四、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或相关主体作出过关于利润分配的公开承诺,相关承诺未履
行完毕。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制定了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后适用
的《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承诺遵守并执行相关的利润分配制度。公司本次权益分派符合承诺内容,切实保
护投资者利益。
五、其他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内幕
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将在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后 2 个月内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
议》;
(二)《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