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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公告]中航泰达: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半年报问询的回复2022-09-15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半年报问询的回复



北京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司出具的《关于对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半年报问
询函》(半年报问询函【2022】第 001 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 “中信建投”)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
对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泰达”或“公司”)进
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3、关于现金分红

    半年报显示,你公司实现净利润 2,457.82 万元,公司 2022 上半年拟每 10
股派现 2.15 元,现金分红总额 3,009.14 万元。根据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公司现金分红应满足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资金支出,重大资金支出是指
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0%。你公司上半年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未
来一年内需支付重组剩余款项 1.1 亿元,占 2021 年末公司净资产 23.64%。

    请你公司:

    (1)结合公司可动用货币资金及未来现金流情况,说明公司是否具备现
金分红能力;量化分析分红后的公司营运资金情况,能否满足公司日常性支出
及重大资金支出,如不能,请说明本次分红的必要性;

    (2)说明你公司董事会确定该现金分红方案的理由,分红行为是否符合
公司章程及内部制度规定的条件,决策程序是否合规,分红行为是否与公司的
盈利水平、业务发展需要相匹配。

    请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结合公司可动用货币资金及未来现金流情况,说明公司是否具备现金
分红能力;量化分析分红后的公司营运资金情况,能否满足公司日常性支出及
重大资金支出,如不能,请说明本次分红的必要性。

     (一)结合公司可动用货币资金及未来现金流情况,说明公司是否具备现
金分红能力

     2022 年 6 月末,中航泰达货币资金为 2,881.48 万元。2022 年 6 月末后,中
航泰达回款良好,其中 2022 年 9 月 9 日,中航泰达从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
业有限责任公司取得回款 7,359.69 万元,截至 2022 年 9 月 9 日,中航泰达货币
资金为 10,564.84 万元,可动用货币资金为 8,553.33 万元。

     根据对中航泰达实际控制人、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的访谈,中航泰达
2022 年 9 月至 2023 年 4 月预计收回资金 39,843.00 万元。

     综上所述,截至 2022 年 9 月 9 日,中航泰达可动用货币资金满足支付现金
分红的需求。

     (二)量化分析分红后的公司营运资金情况,能否满足公司日常性支出及
重大资金支出,如不能,请说明本次分红的必要性;

     根据对中航泰达实际控制人、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的访谈,中航泰达对
2022 年 9 月至 2023 年 4 月营运资金需求的预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备注
2022 年 9 月 9 日可用资金                 11,276.60
其中:货币资金                            10,564.84
      应收款项融资                            694.59
      应收票据                                 17.17
营运资金预计回款                          39,843.00
其中:运营项目回款                        21,972.00
      建造项目回款                        17,871.00
营运资金预计付款                          47,280.00
其中:运营项目支出                       11,075.00
      建造项目支出                       14,640.00
                                                     包含职工薪酬、房租、物业
      日常经营支出                        5,600.00
                                                     费及其他费用
      税金支出                            1,850.00
      财务费用支出                          680.00
      分红支出                            3,009.00
      重组尾款支付                       10,426.00
2023 年 4 月末预计可用资金                3,839.60

    根据测算,中航泰达 2022 年 9 月至 2023 年 4 月需营运资金 47,280.00 万元,
预计收回资金 39,843.00 万元,2023 年 4 月末支付重组尾款后,预计资金余额
3,839.60 万元,具备支付重组剩余款项能力。

    综上所述,根据测算,中航泰达分红后营运资金可满足公司日常性支出及
重组剩余款项等重大资金支出。

    二、说明你公司董事会确定该现金分红方案的理由,分红行为是否符合公
司章程及内部制度规定的条件,决策程序是否合规,分红行为是否与公司的盈
利水平、业务发展需要相匹配。

    (一)公司董事会确定该现金分红方案的理由。

    根据对中航泰达实际控制人、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的访谈,中航泰达董
事会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
营和可持续发展及未来重大资金支出的前提下,兼顾长远利益与投资者特别是
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将公司的发展和经营成果与投资者进行分享,提出了本次
权益分派的预案。

    (二)分红行为是否符合公司章程及内部制度规定的条件

    《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对中航泰达应当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
比例等内容进行了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积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在公
司具备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采取现金
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
润的 10%,且最近 3 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 3 年实现的年均
可分配利润的 30%,具体分红比例依据公司财务状况、未来发展规划和投资项
目等确定。

    公司在同时满足如下具体条件时应当实施现金分红:(1)公司该年度实现
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2)
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3)公司
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资金支出,重大资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
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 20%。

    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除满足上述情形时,公司需实施现金分红外,《公司章程》及内部制度规定
中不存在其他对利润分派实施的限制或要求。

    综上所述,中航泰达本次分红不存在违反《公司章程》及内部制度规定中
对利润分派相关要求的情形。

    (三)决策程序是否合规

    2022 年 8 月 26 日,中航泰达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中航
泰达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2 年 9 月 14 日,中航泰达召开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中航泰达本次分红决策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3 号-权益分派》《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

    (四)分红行为是否与公司的盈利水平、业务发展需要相匹配
    根据公开披露信息,受益于建造业务及投资收益的快速增长,中航泰达在
2022 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 25,612.13 万元,同比增长 29.71%,实现净利润
2,457.82 万元,同比增长 255.1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795.64 万
元,盈利水平较好。

    中航泰达业务发展需要详见本回复“3、现金分红”之“一、结合公司可动
用货币资金及未来现金流情况,说明公司是否具备现金分红能力;量化分析分
红后的公司营运资金情况,能否满足公司日常性支出及重大资金支出,如不能,
请说明本次分红的必要性。”之“(二)量化分析分红后的公司营运资金情况,
能否满足公司日常性支出及重大资金支出,如不能,请说明本次分红的必要性。”

    综上所述,中航泰达本次分红行为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盈利水平、业务发
展具有匹配性。

    三、核查方式及结论

    (一)核查方式

    1、访谈中航泰达实际控制人、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了解董事会提请本
次现金分红背景原因,了解公司 2022 年 9 月至 2023 年 4 月预计业务开展情况,
了解公司 2022 年 9 月至 2023 年 4 月营业资金预计测算过程;

    2、查阅中航泰达公开披露定期报告、临时公告,了解业务发展、财务指标
等情况;

    3、查阅中航泰达《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了解本
次分红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4、取得中航泰达重要银行账户对账单,了解公司 2022 年 6 月末后货币资
金情况。

    (二)核查结论

    1、截至 2022 年 9 月 9 日,中航泰达可动用货币资金满足支付现金分红的
需求;根据测算,分红后的营运资金可足日常性支出及重组剩余款项;

    2、中航泰达董事会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
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及未来重大资金支出的前提下,兼顾长远利益
与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将公司的发展和经营成果与投资者进行分
享,提出了本次权益分派的预案。本次分红不存在违反《公司章程》及内部制
度规定中对利润分派相关要求的情形,本次分红已履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等
内部决策程序,分红行为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盈利水平、业务发展相匹配。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