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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中航泰达:提供担保的公告2022-12-05  

                        证券代码:836263          证券简称:中航泰达         公告编号:2022-161



                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
中航泰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中航”) 因补充流动资金需要,拟
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申请授信 500 万元,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关村担保”)为该笔授信业务
向中国银行提供担保,公司向中关村担保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
(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在中国银行办理综合
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5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159)。
    截至目前,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 5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 1.07%,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0.59%。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对外担保金额按照连续 12 个月累计计算原则,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因此公司本次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适用
   1.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否
    被担保人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甲 2 号院 7 号楼 4 层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甲 2 号院 7 号楼 4 层
    注册资本:4,963,000,000 元
    实缴资本:4,963,000,000 元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荣兰
    主营业务:融资性担保业务: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
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及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债
券担保,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
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
资金投资。(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
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1999 年 12 月 16 日
   2. 被担保人信用状况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021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10,998,667,175.85 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流动负债总额:4,436,796,793.71 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6,288,691,782.18 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率:42.82%
    2021 年 1-12 月营业收入:673,089,640.21 元
    2021 年 1-12 月利润总额:417,495,212.214 元
    2021 年 1-12 月净利润:276,061,475.82 元
    审计情况: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中航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申请授
信 500 万元,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中关村担保为该笔授信业务向中国银行提供
担保,公司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目前反担保相关合同及协议尚未签署,具体内
容以最终签署的合同及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一)担保原因
    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中航因补充流动资金需要,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淀支行申请授信 500 万元,为确保天津中航申请授信合同的签订及履行,
公司为其上述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
(二)担保事项的利益与风险
    天津中航系公司全资子公司,目前经营状况正常。公司为其申请银行授信提
供反担保,充分考虑了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求。被担保方为北
京市政府批准设立的国有政策性专业担保机构,担保风险可控,公司为其提供反
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航泰达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董事会
已审议通过了该事项。本次对外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
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本次对外担保事项无异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占公司最近一

                     项目                         数量/万元      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比例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余额                  500.00            1.07%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
                                                          0.00            0.00%
保余额

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                                    0.00        -

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                                        0.00        -

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0.00        -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
议》。




                                         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