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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中航泰达: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3-20  

                         证券代码:836263          证券简称:中航泰达      公告编号:2023-024



                 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3 月 1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斌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87,669,53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64%。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8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9,756,53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26%。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以及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方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体
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6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
股份总数 2,606,53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1.86%。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中标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标关联方
 招标项目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87,606,563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82%;
反对股数 62,96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18%;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 2,543,563 股,占本次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7.5842%;反对股数 62,968 股,占本次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4158%;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补充审议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3 月 2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确认关
 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87,606,563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82%;
反对股数 62,96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18%;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 2,543,563 股,占本次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7.5842%;反对股数 62,968 股,占本次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4158%;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一)     《关于中标   2,543,563   97.5842%   62,968 2.4158%    0     0.00%
          包钢集团节
          能环保科技
          产业有限责
          任公司招标
          项目暨关联
          交易的议
          案》

(二) 《关于补充      2,543,563   97.5842%   62,968 2.4158%    0     0.00%
          审议关联交
          易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庭、聂东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与召集
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
 (二)《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司 2023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