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盖世食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6-28
证券代码:836826 证券简称:盖世食品 公告编号:2022-112
大连盖世健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
任。
大连盖世健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27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
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
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关于大连盖世健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
(草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未发现公司存在《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
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3号》”)等法律、法规
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任
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上市规则》规定的禁止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
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内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引第3号》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
排。
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引第3
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对相关议
案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和可操作性,考核指标的
设定具有良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本次
股权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
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
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员工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
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并同意将《关于公司
<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关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设定了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指标两个层面的考核要求,将公司整体业绩和个人绩效进行了紧密结合。
在公司层面业绩指标方面,综合考虑公司历史业绩、未来战略规划、行业特
点、当前疫情影响等因素,以实现公司未来稳健发展与激励效果相统一为目标,
选取核心财务指标营业收入或净利润作为业绩考核指标。营业收入是公司的主要
经营成果,是企业取得利润的重要保障,同时也是衡量企业经营状况和市场占有
能力、预测企业经营业务拓展趋势的重要标志。净利润指标则能够真实反映公司
的盈利能力提升和成长性。2022 年初至今,国内及国外疫情均较为严峻。国内
门店的暂停经营对餐饮行业影响巨大,整个行业遭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人们的
生活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均受到一定影响。公司作为食用菌、海藻及山野菜深加工
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由于原材料价格上涨、成本增加等原因,同样
受到波及。经过合理预测并兼顾本激励计划的激励作用,公司为本次激励计划设
定了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至 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不低于
23%、50%、87%;或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 年至 2024 年净利润增长率
分别不低于 7%、28%、61%的业绩指标,该指标设定合理、科学。
除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外,公司对个人还设置了严密的绩效考核体系,能够对
激励对象的工作绩效做出较为准确、全面的综合评价。公司将根据激励对象前一
年度绩效考评结果,确定激励对象个人是否达到可行权的条件。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
考核指标的设定具有合理性及科学性。一方面,有利于充分调动激励对象的主观
能动性和创造性;另一方面,能对激励对象起到良好的约束作用,为公司经营目
标的实现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保障,考核指标设置合理。
特此公告。
大连盖世健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杨波、杨英锦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