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7821 证券简称:则成电子 公告编号:2022-118 深圳市则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深圳市则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则成电子”、“发行人”或“公 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已于 2022 年 8 月 4 日行使完毕。兴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 的主承销商,为具体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操作的获授权主承销商(以下简称“获 授权主承销商”)。 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情况具体如下: 一、本次超额配售情况 根据《深圳市则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超额配售 选择权机制,兴业证券已按本次发行价格 10.80 元/股于 2022 年 6 月 23 日(T 日) 向网上投资者超额配售 225.00 万股,占初始发行股份数量的 15%。超额配售股 票全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 二、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情况 则成电子于 2022 年 7 月 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自公司在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之日起 30 个自然日内(含第 30 个自然日,即 2022 年 7 月 6 日至 2022 年 8 月 4 日),获授权主承销商有权使用超额配售股票募集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 式购买发行人股票,且申报买入价格不得超过本次发行的发行价,购买的股份数 量不超过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股份数量限额 2,250,000 股。 截至 2022 年 8 月 4 日日终,兴业证券已利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所获得的部 分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买入发行人股票 1,057,194 股,本次购买股票 支付总金额为 10,837,748.93 元(含经手费、过户费),最高价格为 10.60 元/股, 最低价格为 9.83 元/股,加权平均价格为 10.25 元/股;发行人按照本次发行价格 10.80 元/股,新增发行股票数量 1,192,806 股,由此发行总股数扩大至 16,192,806 股,发行人总股本由 69,400,000 股增加至 70,592,806 股,发行总股数约占发行后 总股本的 22.94%。 发行人由此增加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12,882,304.80 元,连同初始发行规模量 15,000,000 股股票对应的募集资金总额 162,000,000.00 元,本次发行最终募集资 金总额为 174,882,304.8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 19,783,037.21 元,募 集资金净额为 155,099,267.59 元。 三、超额配售股票和资金交付情况 超额配售股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战略投资 者与发行人及兴业证券已分别签署战略配售协议,明确了递延交付条款。本次战 略投资者同意延期交付股份的安排如下: 实际获配数量 延期交付数量 限售期 序号 战略投资者名称 (股) (万股) 安排 1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75,862 206,896 6 个月 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 225,000 6 个月 青岛晨融鼎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3 358,620 268,965 6 个月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 深圳市丹桂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74,726 431,044 6 个月 嘉兴金长川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 5 248,275 186,206 6 个月 业(有限合伙) 深圳龙岗区金腾产业投资合伙企 6 413,793 310,344 6 个月 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惟实聚成投资合伙企业 7 828,724 621,545 36 个月 (有限合伙) 合计 3,000,000 2,250,000 - 发行人将于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期届满后的 3 个交易日内向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上述延期交付的股份限售期不 低于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2022 年 7 月 6 日)起开始计算。 四、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发行人股份变动来源情况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后公司股份变动来源情况具体为: 增发及竞价交易方式 超额配售选择权股份来源(增发及/或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 购回 超额配售选择权专门账户 0899278288 一、增发股份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增发股份总量(股): 1,192,806 二、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股份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拟变更类别的股份总量(股): 1,057,194 五、本次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对应的募集资金金额 因本次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增加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12,882,304.8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11,851,720.42 元。 六、对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的意见 发行人董事会认为: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合法合规,实施情况符合 《发行公告》等文件中所披露的有关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方案要求。 经获授权主承销商兴业证券核查:发行人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对超额配售选择 权行使的授权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情况符合《发行公 告》等文件中披露的关于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方案的要求;公开发行后,公众股 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 25%,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试行)》的有关规定。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核查后认为:发行人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对超额配售 选择权行使的授权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符合《发行 公告》等文件中披露的关于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方案的要求;公开发行后,公众 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 25%,符合《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发行人:深圳市则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8 月 8 日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则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公告》 之盖章页) 发行人:深圳市则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则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公告》 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