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则成电子: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2022-09-15
证券代码:837821 证券简称:则成电子 公告编号:2022-151
深圳市则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深圳市则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3 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惠州市则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则成”)实
缴注册资本。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现将相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
则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
可〔2022〕657 号),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2022 年 6 月 23 日,公司发行普通股 15,000,000 股,发行方式为定价发行,发
行价格为 10.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62,000,0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 143,247,547.17 元,到账时间为 2022 年 6 月 28 日。公司因行使超额配售选
择权取得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11,851,720.42 元,到账时间为 2022 年 8 月 8 日。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公开发行的初始发行和行使超额配
售选择权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分别出具了(大华验字[2022]000391 号)
《深圳市则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500 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
报告》及大华验字[2022]000525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深圳市则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元
序号 募投项目 实施主体 投资总额
则成电子智能控制模组建
1 惠州则成 362,634,400.00
设项目
合计 362,634,400.00
鉴于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 155,099,267.59 元,低于《深圳市则成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中的募投项目拟投资总额 362,634,400.00 元,
公司拟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各募投项目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
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 调整前拟投入 调整后拟投入募
募投项目 投资总额
号 募集资金金额 集资金金额
则成电子智能控
1 362,634,400.00 362,634,400.00 155,099,267.59
制模组建设项目
三、本次实缴注册资本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惠州市则成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0MA53UTYH73
成立时间:2019 年 10 月 10 日
注册地址:惠州仲恺高新区潼桥镇新华大道 333 号
法定代表人:薛兴韩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5G 通讯模组、汽车传感器控制模组、医疗监控智能控制模组、
生物识别智能控制模组、以及工业控制、智能数码、智能家电智能控制模组产
品研发及销售,国内贸易、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所属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及财务状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议,惠州则成
2021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为 65,750,386.17 元,负债总额为 37,560.44 元,
2021 年年度营业收入为 0 元,净利润为-514,450.00 元。
四、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实施募投项目的情况
惠州则成为募投项目“则成电子智能控制模组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截
至 2022 年 8 月 31 日,惠州市则成技术有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 8,455 万元,公
司拟使用募集资金 11,545 万元,向该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以实施募投项目。
五、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的影响及后续安排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则成实缴注册资本符合募投项目
的资金投向及实际资金需求,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完成,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进而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
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则的要求,为确保募集资金规范
管理和使用,惠州则成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同时将与公司、上海浦东发展
银行深圳分行及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次实缴
注册资本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惠州则成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用于募投
项目“则成电子智能控制模组建设项目”。
六、本次事项履行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实施募
投项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决定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惠州则成实缴
注册资本实施募投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
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惠州则成实缴
注册资本实施募投项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惠州则成实缴注册资本实施募投项目事项
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相关审
批程序合规有效,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
的行为。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惠州则成实缴注册资本实
施募投项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
本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该
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募投项目的资金投向及实际资金需求,有助于推进
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
册资本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目录
(一)《深圳市则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深圳市则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则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