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则成电子: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则成电子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2-09-15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则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市则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则成电子”、“公司”)股票向不特定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则成电子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则成电子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
已于 2022 年 3 月 18 日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审核同意,并于 2022 年 3
月 30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证监许可〔2022〕657 号)。经北京证
券交易所北证函〔2022〕137 号文批准,则成电子股票于 2022 年 7 月 6 日在北
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则成电子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80 元/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5,000,00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62,000,000.00 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8,752,452.83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43,247,547.17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391 号)。

    截至 2022 年 8 月 4 日日终,兴业证券利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所获得的部分
资金以竞价方式从二级市场买入发行人股票 1,057,194 股,新增发行股票数量
1,192,806 股。则成电子由此增加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12,882,304.80 元,扣除发行
费用 1,030,584.38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1,851,720.42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
到位,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
验字〔2022〕000525 号)。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
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
户存储管理,公司已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鉴于募投项目“则成电子智能控制模组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
惠州市则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则成”),本着积极推进募投项目顺
利实施的原则,发行人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惠州则成实缴注册资本
11,545.00 万元。为确保募集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惠州则成已开立募集资金存储
专户,并将与兴业证券、则成电子、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四方
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产品、额度及期限情况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闲置募集资金收益,为公司及其股东获取
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及公司正常经营
的情况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16,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
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在前述额度内,资金
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任意时点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不超过 16,000 万元,拟投资
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决议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
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
满之日。

    (二)投资决策及实施方式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该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可以保证本金安全的产品,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开展,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其股东利益。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
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符合《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水平,为股
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