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太湖雪:关于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3-04-14
证券代码:838262 证券简称:太湖雪 公告编号:2023-062
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23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 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 预计情况
单位:元
2022 年与关联 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
预计 2023 年
关联交易类别 主要交易内容 方实际发生金 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
发生金额
额 原因
购买原材料、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 800,000.00 104,949.80 由于经济形势回暖,公
燃料和动力、 会议服务、餐饮服 司 向关联方 采购会 议
接受劳务 务、茧艺品等 服务、餐饮服务等增加
销售产品、商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 500,000.00 290,293.97 公 司预计销 售产品 增
品、提供劳务 产品 加
委托关联方销
售产品、商品
接受关联方委
托代为销售其
产品、商品
关联方为公司提供 1,000,000.00 700,000.00 新 增向关联 方苏州 市
房屋租赁 吴 江东方国 有资本 投
其他
资 经营有限 公司租 赁
房屋
合计 - 2,300,000.00 1,095,243.77 -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法人
企业名称:苏州震泽丝绸之路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丝绸之路”)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毓芳
注册资本:4,000 万元
实缴资本:4,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6 年 7 月 7 日
住所:吴江区震泽镇湿地公园
主营业务:蔬菜、农产品、农副产品的生产、销售等;餐饮住宿服务;休闲观
光活动;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
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租赁服务等
实际控制人:胡毓芳、王安琪
主要财务数据:2021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数据:总资产 36,000,844.01 元、
净资产 2,653,8391.39 元、营业收入 15,901,085.10 元、净利润-344,300.78 元
关联关系:太湖雪董事长胡毓芳为丝绸之路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
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方财务状况良好,与本公司的经营交往中遵守合同约
定,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2、关联法人
企业名称:苏州市吴江东方国有资本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国
资”)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彦红
注册资本:480,000 万元
实缴资本:442,500 万元
成立日期:2001 年 11 月 9 日
住所:苏州市吴江区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太湖新城)迎宾大道 333 号融汇
万金商务中心 41 幢
主营业务:经区政府国资办授权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业务;对本公司的法人财
产进行资本运作;对外投资及其管理业务;提供各类咨询服务。(以上涉及许可的,
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实际控制人: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主要财务数据:2021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数据:总资产 3,799,000.72 万
元、净资产 1,983,257.33 万元、营业收入 96,747.23 万元
关联关系:东方国资间接持有太湖雪 5%以上股份
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方财务状况良好,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3、关联自然人
姓名:胡毓芳
住所:吴江区震泽镇镇南新村 25 幢 101 室
职业:在太湖雪担任董事长一职
关联关系:胡毓芳为太湖雪董事长
履约能力分析:胡毓芳个人信用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违约风险较低
二、 审议情况
(一) 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3 年 4 月 1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
(二)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三、 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在预计范围内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将遵循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交
易定价将按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不损害公司及其它非关联方的利益。
(二) 定价公允性
上述关联交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交易定价,价格确定公允合
理,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不会造成不良影响。公司独立性没有因关
联交易受到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在预计的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范围内,由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业务开展的
需要签署相关协议。
公司预计向关联方丝绸之路采购会议服务、餐饮服务、茧艺品等合计 80 万元,
销售产品 50 万元,租赁房屋 20 万元;向关联自然人胡毓芳租赁房屋 50 万元;全
资子公司苏州太湖雪丝绸科技有限公司向东方国资租赁房屋 30 万元。超出以上范
围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将根据《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报董事
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后披露。
五、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往来所需,有
利于公司日常业务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
立性。
六、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预计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信息披露真
实、准确、完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
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预计 2023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 备查文件目录
1、《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