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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威博液压: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公告2021-12-17  

                                                                                                               公告编号:2021-135



                                江苏威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江 苏 威 博 液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以 下 简 称 “威 博 液 压”、“发 行 人 ”或 “公 司 ”)根 据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 以 下 简 称 “中 国 证 监 会 ”、 “证 监 会 ”) 颁 布 的 《 北 京 证 券 交

易 所 向 不 特定 合 格 投 资 者 公 开发 行 股 票 注 册 管 理办 法( 试 行)》( 证 监 会 令 187 号 )

( 以 下 简 称 “《 发 行 注 册 办 法 》 ”) , 北 京 证 券 交 易 所 ( 以 下 简 称 “北 交 所 ”) 颁 布 的

《 北 京 证 券 交 易 所 证 券 发 行 与 承 销 管 理 细 则 》 ( 北 证 公 告 〔 2021〕 8 号 ) ( 以 下 简

称 “《 管 理 细 则 》 ”) 、 《 北 京 证 券 交 易 所 股 票 向 不 特 定 合 格 投 资 者 公 开 发 行 与 承 销

业 务 实 施 细则 》 (北 证 公 告 〔2021〕23 号 ) ( 以 下 简 称“《 实 施 细 则》 ”) 、《北 京

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办理指南第 2 号——发行

与上市》,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业协会”)颁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

股 票 向 不 特 定 合 格 投 资 者 公 开 发 行 与 承 销 特 别 条 款 》 ( 中 证 协 发 〔 2021〕 258 号 )

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组织实施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 在 北交 所 上 市 。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北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

网 上 申购 及 缴 款 、 中止 发 行 等 方 面, 具 体 内 容 如下 :

      1、本 次 发 行采 用 战 略 投 资者 定 向 配 售(以 下 简 称 “战 略 配 售”)和 网 上 向开 通 北

交 所 交 易 权 限 的 合 格 投 资 者 定 价 发 行 ( 以 下 简 称 “网 上 发 行 ”)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进 行 。

东 吴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东 吴 证 券 ”或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商 ) ”) 担 任 本

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战略配售在东吴证券处进行;网上发行通过北交

所 交 易系 统 进 行 。

      2、发 行 人 和保 荐 机 构( 主 承 销 商)根 据 发 行人 所 属 行 业、市 场 情 况、同 行 业 可

比 公 司 估值 水 平 、募 集 资 金需 求 等 因 素 ,协 商 确 定发 行 价 格 为 9.68 元/股 。本 次 发 行

的 价 格未 超 过 历 史 交易 价 格 或 历 史发 行 价 格 的 1 倍 。
                                                                                       公告编号:2021-135



       3、 已 开通 北 交 所 交 易权 限 的 合 格 投资 者 可 以 参 与网 上 申 购 。

       4、本 次 发 行 网 上 申 购 时间 为 2021 年 12 月 22 日(T 日 )的 9:15-11:30,13:00-15:00。

投资者在申购时间内,按照发行价格,通过证券公司进行申购委托,发行代码为

“889688”。 申 购 时 需 全 额 缴 付 申 购 资 金 。 同 一 投 资 者 对 同 一 只 股 票 使 用 多 个 证 券 账

户 申 购, 或 者 使 用 同一 证 券 账 户 申购 多 次 的 , 以第 一 笔 申 购 为准 。

       5、网 上 投 资者 有 效 申 购 总量 大 于 网 上 发 行数 量 时 ,根 据 网 上发 行 数 量 和 有效 申

购 总 量 的 比 例 计 算 各 投 资 者 获 得 配 售 股 票 的 数 量 。 其 中 不 足 100 股 的 部 分 , 汇 总 后

按 申 购 数 量 优 先 、 数 量 相 同 的 时 间 优 先 原 则 向 每 个 投 资 者 依 次 配 售 100 股 , 直 至 无

剩 余 股票 。

       6、网 上 投 资者 应 当 自 主 表达 申 购 意 向,不 得 全 权委 托 证 券 公 司代 其 进 行 新 股 申

购。

       7、 本 次 网 上 发 行 的 股 票 无 流 通 限 制 及 锁 定 安 排 。 战 略 配 售 股 份 的 限 售 期 为 6

个 月 ,限 售 期 自 本 次公 开 发 行 的 股票 在 北 交 所 上市 之 日 起 开 始计 算 。

       8、超 额 配 售选 择 权 :发 行 人 授予 东 吴证 券 超 额配 售 选 择 权 ,东 吴 证 券 按 本次 发

行 价 格 向投 资 者 超 额 配 售 初始 发 行 规 模 15.00%( 127.1739 万 股 )的 股 票 ,即 向 投 资

者 配 售 总 计初 始 发 行 规 模 115%(975.00 万 股 )的 股 票 ,最 终 超 额 配售 情 况 将 在 2021

年 12 月 28 日 ( T+4 日 ) 《 江 苏 威 博 液 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向 不 特 定 合 格 投 资 者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在 北 京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发 行 结 果 公 告 》 ( 以 下 简 称 “《 发 行 结 果 公 告 》 ”)

中披露。超额配售股票将通过向本次发行的部分战略投资者递延交付的方式获得,

并 全 部 向 网 上 投 资 者 配 售 。东 吴 证 券 为 本 次 发 行 具 体 实 施 超 额 配 售 选 择 权 操 作 的 获

授 权 主承 销 商 ( 以 下简 称 “获 授 权主 承 销 商 ”) 。

       9、发 行 人 和保 荐 机 构( 主 承 销 商)郑 重 提 示广 大 投 资 者 注 意 投资 风 险,理 性 投

资 ,认 真 阅 读 2021 年 12 月 20 日( T-2 日 )披 露 于 北 交 所 网 站( http://www.bse.cn/)

的《江苏威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

易 所 上市 投 资 风 险 特别 公 告 》 ( 以下 简 称 “《 投 资风 险 特 别 公 告》 ”) 。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本 次 发 行 价格 9.68 元 /股 ,未 超 过 本 次申 请 公 开 发 行 前 六个 月 内 最 近 20 个 有
成交的交易日的平均收盘价及本次申请公开发行前一年内历次股票发行价格的 1
倍 ,但 仍 存在 未 来 发 行 人股 价 下 跌 给 投资 者 带 来 损 失的 风 险 。发 行 人和 保 荐 机 构( 主
                                                                                       公告编号:2021-135


承 销 商) 提 请 投 资 者关 注 投 资 风 险, 审 慎 研 判 发行 定 价 的 合 理性 , 理 性 做 出投 资 。

      2、超 额 配 售选 择 权 实 施 前 本 次发 行 预 计 募 集 资 金总 额 为 8,206.96 万 元 ,若 全 额

行 使 超 额 配 售 选 择 权 本 次 发 行 预 计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9,438.00 万 元 ,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项目是以国家产业政策为指导,根据自身战略规划,在经过充分市场调研和通过

严格、详尽的可行性论证之后确定的。由于募集资金到位时间难以把握、市场需求

变化难以精确预测和公司自身管理能力局限性等因素的制约,若募投项目不能按计

划顺利实施、效益无法达到预期或延迟体现,则影响募投项目的投资回报,进而对

公 司 未来 的 经 营 业 绩造 成 不 利 影 响。


                                               重要提示
     1、江 苏 威 博液 压 股 份 有 限 公司 向 不 特 定 合 格投 资 者 公 开 发 行不 超 过 975.00 万 股
股 票 ( 含 超 额 配 售 选 择 权 ) 并 在 北 交 所 上 市 ( 以 下 简 称 “本 次 发 行 ”) 的 申 请 文 件 已
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 经 北 交 所 上 市 委 员 会 2021 年 第 1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 并 已 经 中
国 证 券 监督 管 理 委 员 会(以 下 简 称“中 国 证 监会 ”)注 册(证 监 许 可〔2021〕3964 号 )。
本 次 发 行 的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商 ) 为 东 吴 证 券 。 发 行 人 的 股 票 简 称 为 “威 博 液 压 ”,
股 票 代码 为 “871245”, 发 行代 码 “889688”, 发 行代 码 适 用 于 本次 发 行 的 网 上申 购 。
      按 照 中 国 证监 会 发 布 的《 上 市 公 司 行业 分 类 指 引》( 2012 年 修 订),公 司 所 属
行 业 为“通 用 设备 制 造 业 ”( 行 业代 码 为 “C34”) 。
      2 、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份 初 始 发 行 股 份 数 量 847.8261 万 股 ,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为
4,747.8261 万 股 , 占 发 行 后 总 股 本的 17.86%( 超 额 配 售 选 择 权行 使 前 ) 。 发 行 人 授
予 东 吴 证券 初 始 发 行 规 模 15.00%的 超 额 配售 选 择 权 , 若 超额 配 售 选 择 权 全额 行 使 ,
则 发 行 总 股 数将 扩 大 至 975.00 万 股 ,发 行 后 总 股 本扩 大 至 4,875.00 万 股 ,本 次 发 行
数 量 占超 额 配 售 选 择权 全 额 行 使 后发 行 后 总 股 数的 20.00%。
      本 次 发 行战 略 配 售 发 行 数量 为 169.5652 万 股 ,占 超 额 配售 选 择 权 行 使 前本 次 发
行 数 量的 20.00%, 占 超额 配 售 选 择 权全 额 行 使 后 本次 发 行 总 股 数的 17.39%。
      超 额 配 售 启用 前,网 上 发 行 数量 为 678.2609 万 股 ;超 额 配 售 启用 后 ,网 上 发 行
数 量 为 805.4348 万 股 。
      3、发 行 人 和保 荐 机 构( 主 承 销 商)根 据 发 行人 所 属 行 业、市 场 情 况、同 行 业 可
比 公 司 估值 水 平 、募 集 资 金需 求 等 因 素 ,协 商 确 定本 次 发 行 价 格 为 9.68 元 /股 。此 价
格 对 应的 市 盈 率 为 :
      (1)15.27 倍(每 股 收 益按 照 2020 年 度 经 会计 师 事 务 所 依 据中 国 会 计 准 则 审计
的 扣 除非 经 常 性 损 益后 归 属 于 母 公司 股 东 净 利 润除 以 本 次 发 行前 总 股 本 计 算) ;
      (2)14.22 倍(每 股 收 益按 照 2020 年 度 经 会计 师 事 务 所 依 据中 国 会 计 准 则 审计
                                                                                   公告编号:2021-135


的 扣 除非 经 常 性 损 益前 归 属 于 母 公司 股 东 净 利 润除 以 本 次 发 行前 总 股 本 计 算) ;
     (3)18.59 倍(每 股 收 益按 照 2020 年 度 经 会计 师 事 务 所 依 据中 国 会 计 准 则 审计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时本次
发 行 后总 股 本 计 算 );
     (4)17.32 倍(每 股 收 益按 照 2020 年 度 经 会计 师 事 务 所 依 据中 国 会 计 准 则 审计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时本次
发 行 后总 股 本 计 算 );
     (5)19.09 倍(每 股 收 益按 照 2020 年 度 经 会计 师 事 务 所 依 据中 国 会 计 准 则 审计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
时 本 次发 行 后 总 股 本计 算 ) ;
     (6)17.78 倍(每 股 收 益按 照 2020 年 度 经 会计 师 事 务 所 依 据中 国 会 计 准 则 审计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
时 本 次发 行 后 总 股 本计 算 ) 。
     4、已 开 通 北交 所 交 易 权 限的 合 格 投 资 者 可以 参 与 网 上 申购 。每 一 个 申购 单 位 为
100 股 , 申 购 数 量 应 当 为 100 股 或 其 整 数 倍 , 但 申 购 上 限 不 超 过 网 上 发 行 数 量 ( 含
超 额 配售 选 择 权 ) 的 5%, 即 40.27 万 股 。
     5、可 参 与 网上 发 行 的 投 资者 为 :开 通 北 交所 交 易 权 限 的合 格 投 资 者。本 次 发 行
的 网 上 申 购 时 间 为 2021 年 12 月 22 日 ( T 日 ) 的 9:15-11:30, 13:00-15:00。 网 上 申
购的投资者在申购时间内,按照发行价格,通过证券公司进行申购委托,发行代码
为 “889688”。
     投资者参与申购,应使用一个证券账户申购一次。同一投资者对同一只股票使
用多个证券账户申购,或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申购多次的,以第一笔申购为准。参
与 网 上 申 购 的投 资 者 ,可 以 在 网 上 申购 日 2021 年 12 月 22 日( T 日 )前 在 证 券 交 易
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并根据自己的申购量存入足额的申购资金,申购时需足额缴付
申 购 资金 , 投 资 者 款项 划 付 需 遵 守证 券 公 司 的 相关 规 定 。
     6、2021 年 12 月 22 日( T 日 )日 终 ,网 上 投 资 者 的 申购 资 金 将 根 据 清 算 数 据 冻
结 。 2021 年 12 月 23 日 ( T+1 日 ) 至 2021 年 12 月 26 日 ( T+3 日 的 前 一 自 然 日 ) ,
申购资金由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予以冻结,冻结资金产生的利息由中国结算北京分
公 司 划入 北 交 所 设 立的 风 险 基 金 。
     7、 本 次发 行 可 能 出 现的 中 止 情 形 详见 “六 、 中止 发 行 安 排”。
     8、本 公 告 仅对 股 票 发 行 事宜 扼 要 说 明,不 构 成 投资 建 议 。投 资 者 欲了 解 本 次 发
行 的 详 细 情 况 , 请 仔 细 阅 读 2021 年 12 月 20 日 ( T-2 日 ) 披 露 于 北 交 所 网 站
( http://www.bse.cn/)的《江 苏 威 博 液 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招 股 说 明 书 》(以 下 简 称 “《 招
股 说 明 书》”)全 文,特 别 是 其中 的 “重 大 事 项提 示 ”及 “风 险 因 素”章 节 ,充 分 了 解发
                                                                                     公告编号:2021-135


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
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
此 可 能导 致 的 投 资 风险 应 由 投 资 者自 行 承 担 。
     9、本 次 发 行 股票 的 上 市 事 宜将 另 行 公 告。有 关 本 次发 行 的 其 他 事宜 ,将 在 北 交
所 网 站( http://www.bse.cn/) 上 及时 公 告 , 敬 请投 资 者 留 意 。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目                                                 释义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威博液压                        江苏威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全国股转系统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北交所                                                北京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吴证券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配售                                              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
网上发行                                              网上向开通北交所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定
                                                      价发行
发行公告                                              江苏威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发行公告
发行结果公告                                          江苏威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发行结果公告
申购日(T 日)                                        2021 年 12 月 22 日
元                                                    人民币元
日                                                    正常交易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一 )发 行 股 票 种 类

     本 次 发行 的 股 票 类 型为 人 民 币 普 通股 , 每 股 面 值为 1.00 元 。

     ( 二 )发 行 方 式

     本次发行采用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和网上向开通北交所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

定 价 发 行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进 行 。 本 次 发 行 的 战 略 配 售 及 网 上 发 行 由 保 荐 机 构 (主 承 销

商 ) 负 责 组 织 , 战 略 配 售 在东 吴 证 券 处 进 行 , 网 上 发 行 通 过 北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进 行 ,

不 进 行网 下 询 价 和 配售 。
                                                                                 公告编号:2021-135



     ( 三 )发 行 数 量 和 发行 结 构

     1、 本 次 初 始 发 行 股 份 数 量 847.8261 万 股 ,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为 4,747.8261 万 股 ,

占 发 行 后 总股 本 的 17.86%( 超 额 配 售 选择 权 行 使 前 )。发 行 人 授 予东 吴 证 券 初 始 发

行 规 模 15.00%的 超 额 配售 选 择 权 ,若 超 额 配售 选 择 权 全 额 行 使,则 发 行 总股 数 将 扩

大 至 975.00 万 股 ,发 行 后 总 股 本扩 大 至 4,875.00 万 股 ,本 次 发 行 数 量占 超 额 配 售 选

择 权 全额 行 使 后 发 行后 总 股 数 的 20.00%。

     2、 本 次 发 行 战 略 配 售 发 行 数 量 为 169.5652 万 股 , 占 超 额 配 售 选 择 权 行 使 前 本

次 发 行数 量 的 20.00%, 占 超额 配 售 选 择 权全 额 行 使 后 本次 发 行 总 股 数的 17.39%。

     3、 超 额 配 售 启 用 前 , 网 上 发 行 数 量 为 678.2609 万 股 ; 超 额 配 售 启 用 后 , 网 上

发 行 数量 为 805.4348 万 股 。

     ( 四 )定 价 方 式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采用直接定价方式确定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

行 价 格。

     ( 五 )发 行 价 格 及 对应 的 市 盈 率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人所属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可比

公 司 估 值水 平 、募 集 资 金需 求 等 因 素 ,协 商 确 定本 次 发 行 价 格 为 9.68 元 /股。此 价 格

对 应 的市 盈 率 为 :

     (1)15.27 倍(每 股 收 益按 照 2020 年 度 经 会计 师 事 务 所 依 据中 国 会 计 准 则 审计

的 扣 除非 经 常 性 损 益后 归 属 于 母 公司 股 东 净 利 润除 以 本 次 发 行前 总 股 本 计 算) ;

     (2)14.22 倍(每 股 收 益按 照 2020 年 度 经 会计 师 事 务 所 依 据中 国 会 计 准 则 审计

的 扣 除非 经 常 性 损 益前 归 属 于 母 公司 股 东 净 利 润除 以 本 次 发 行前 总 股 本 计 算) ;

     (3)18.59 倍(每 股 收 益按 照 2020 年 度 经 会计 师 事 务 所 依 据中 国 会 计 准 则 审计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时本次

发 行 后总 股 本 计 算 );

     (4)17.32 倍(每 股 收 益按 照 2020 年 度 经 会计 师 事 务 所 依 据中 国 会 计 准 则 审计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时本次

发 行 后总 股 本 计 算 );

     (5)19.09 倍(每 股 收 益按 照 2020 年 度 经 会计 师 事 务 所 依 据中 国 会 计 准 则 审计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
                                                                                   公告编号:2021-135



时 本 次发 行 后 总 股 本计 算 ) ;

     (6)17.78 倍(每 股 收 益按 照 2020 年 度 经 会计 师 事 务 所 依 据中 国 会 计 准 则 审计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

时 本 次发 行 后 总 股 本计 算 ) 。

     ( 六 )申 购 时 间

     本 次 发 行 的 网 上 申购 时 间 为 2021 年 12 月 22 日(T 日 ),申 购 时 间 为 9:15-11:30,

13:00-15:00, 投 资 者 通 过 证 券 公 司 进 行 申 购 委 托 , 同 一 投 资 者 对 同 一 只 股 票 使 用 多

个 证 券账 户 申 购 , 或者 使 用 同 一 证券 账 户 申 购 多次 的 , 以 第 一笔 申 购 为 准 。

     ( 七 )募 集 资 金

     若 本 次 发行 成 功,超 额 配 售选 择 权 行 使 前 ,预 计 发 行人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8,206.96

万 元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1,100.36 万 元(不 含 增 值 税 )后,预 计 募 集 资 金净 额 为 7,106.60

万 元 ; 若 超 额 配 售 选 择 权 全 额 行 使 , 预 计 发 行 人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9,438.00 万 元 , 扣

除 发 行费 用 1,214.18 万 元 (不 含 增 值 税 ), 预 计 募 集 资金 净 额 为 8,223.82 万 元 。

     ( 八 )锁 定 期 安 排

     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无锁定安排。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

次 公 开发 行 的 股 票 在北 交 所 上 市 之日 起 开 始 计 算。

     ( 九 )承 销 方 式 及 包销 安 排

     本 次 发 行 采 取余 额 包 销 。在 2021 年 12 月 23 日( T+1 日 ),保 荐 机 构(主 承 销

商)将根据实际申购和缴款情况确认网上实际发行股份数量。投资者认购不足部分

的 股 份由 保 荐 机 构 (主 承 销 商 ) 包销 。

     保 荐 机 构( 主 承 销 商)的 包 销 比 例 等 具体 情 况 请 见 2021 年 12 月 28 日( T+4 日)

披 露 的《 发 行 结 果 公告 》 。

     ( 十 )本 次 发 行 时 间安 排 及 流 程

   交易日                  日期                      发 行 安排
                 2021 年 12 月 17 日
   T-3日                                    战 略 配售 投 资 者 缴 款
                     (周五)
                                            1、披 露《发 行 公 告 》、《 投 资 风 险 特别 公 告 》、
                 2021 年 12 月 20 日        《网上路演公告》、《招股说明书》等相关
   T-2日
                     (周一)               公 告 文件 ;
                                            2、 确 定战 略 配 售 数 量
                 2021 年 12 月 21 日
   T-1日                                    网 上 路演
                     (周二)
                                                                                 公告编号:2021-135


                 2021 年 12 月 22 日
    T日                                    发 行 申购 日 ( 9:15-11:30,13:00-15:00)
                     (周三)
                 2021 年 12 月 24 日       确定最终配售结果,根据配售结果解冻剩余
   T+2日
                     (周五)              资 金 ,确 定 包销 金 额
                 2021 年 12 月 27 日
   T+3日                                   投 资 者退 款
                      (周一)
                 2021 年 12 月 28 日
   T+4日                                   披 露 《发 行 结 果 公 告》
                      (周二)
注 : 1、T 日 为 网上 发 行 申 购 日。
2、上 述 日 期为 交 易 日 ,如 遇 重 大突 发 事 件 影 响 本 次发 行 ,发 行 人 和保 荐 机 构(主 承
销 商 )将 及 时 公 告 ,修 改 本 次 发 行日 程 。


二、确定发行价格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人所属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可比

公 司 估值 水 平 、 募 集资 金 需 求 等 因素 , 协 商 确 定本 次 发 行 价 格为 9.68 元 /股 。

     发 行 价格 9.68 元 /股 对 应的 市 盈 率 为 :

     (1)15.27 倍(每 股 收 益按 照 2020 年 度 经 会计 师 事 务 所 依 据中 国 会 计 准 则 审计

的 扣 除非 经 常 性 损 益后 归 属 于 母 公司 股 东 净 利 润除 以 本 次 发 行前 总 股 本 计 算) ;

     (2)14.22 倍(每 股 收 益按 照 2020 年 度 经 会计 师 事 务 所 依 据中 国 会 计 准 则 审计

的 扣 除非 经 常 性 损 益前 归 属 于 母 公司 股 东 净 利 润除 以 本 次 发 行前 总 股 本 计 算) ;

     (3)18.59 倍(每 股 收 益按 照 2020 年 度 经 会计 师 事 务 所 依 据中 国 会 计 准 则 审计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时本次

发 行 后总 股 本 计 算 );

     (4)17.32 倍(每 股 收 益按 照 2020 年 度 经 会计 师 事 务 所 依 据中 国 会 计 准 则 审计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时本次

发 行 后总 股 本 计 算 );

     (5)19.09 倍(每 股 收 益按 照 2020 年 度 经 会计 师 事 务 所 依 据中 国 会 计 准 则 审计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

时 本 次发 行 后 总 股 本计 算 ) ;

     (6)17.78 倍(每 股 收 益按 照 2020 年 度 经 会计 师 事 务 所 依 据中 国 会 计 准 则 审计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

时 本 次发 行 后 总 股 本计 算 ) 。
                                                                                   公告编号:2021-135



     本 次 申 请 公 开 发 行 前 六 个 月 内 最 近 20 个 有 成 交 的 交 易 日 的 平 均 收 盘 价 及 本 次

申 请 公开 发 行 前 一 年内 历 次 股 票 发行 的 价 格 信 息如 下 :
                                                                                           价格
                                                                   日期
                                                                                      ( 前 复权 )
                                                            2021 年 1 月 7 日-
前 六 个 月 内 最 近 20 个 有 成 交 的 交 易 日 平 均 收
                                                                                        5.96 元/股
盘价                                                        2021 年 6 月 28 日
本次申请公开发行前一年内历次股票发行价
                                                                      -                      -
格
     本 次 发 行 价 格 9.68 元 /股 相 当 于 本 次 申 请 公 开 发 行 前 六 个 月 内 最 近 20 个 有 成 交

的 交 易 日 的平 均 收 盘 价( 即 历 史 交 易均 价 )5.96 元 /股 的 162.42%,未 超 过 本 次申 请

公 开 发 行 前 六 个 月 内 最 近 20 个 有 成 交 的 交 易 日 的 平 均 收 盘 价 及 本 次 申 请 公 开 发 行

前 一 年内 历 次 股 票 发行 价 格 的 1 倍。

     按 照 中 国 证监 会 发 布 的《 上 市 公 司行 业 分 类 指 引》( 2012 年 修 订),公 司 所 属

行 业 为“通 用 设备 制 造 业 ”( 行 业代 码 : “C34”) 。

     截 至 2021 年 12 月 16 日 ( T-4 日 ) , 中 证 指 数 有 限 公 司 发 布 的 “通 用 设 备 制 造

业 ”( C34)最 近 一 个 月平 均 静 态 市 盈 率 为 39.56 倍 。本 次 发 行 价格 9.68 元 /股,对 应

未 行 使 超额 配 售 选 择 权时 ,发 行 人 对应 的 2020 年 扣 除 非经 常 性 损 益 前后 孰 低 净 利 润

摊 薄 后 市 盈率 为 18.59 倍;假 设 全 额 行使 超 额 配 售 选 择 权 时,发 行 人 对 应的 2020 年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前 后 孰 低 净 利 润 摊 薄 后 市 盈 率 为 19.09 倍 , 均 低 于 行 业 最 近 一 个

月 平 均静 态 市 盈 率 。

     与 发 行人 主 营 业 务 相近 的 同 行 业 可比 公 司 市 盈 率水 平 情 况 如 下:

                                   2021年 12月 16日             2020年 每 股收 益
                                                                                        2020年 静 态
 证 券 代码     证 券 简称     前 20个 交 易日 平 均 收 盘 ( 元 ,扣 除 非经 常 性
                                                                                        市 盈 率( 倍)
                                价 ( 元/股 , 前复 权 )       损 益 前后 孰 低 )
 601100.SH       恒立液压                              82.57                   1.6786            49.19

 830839.BJ       万通液压                               8.79                   0.4237            20.74

 301079.SZ       邵阳液压                              37.53                   0.6185            60.68
                                        均值                                                     43.54
     数 据 来源 : Wind, 公 司公 告
     注 : 1、 前 20 个 交 易日 是 指 最 近 1 年 内 有成 交 记 录 的 20 个 交 易日 。
     以 2021 年 12 月 16 日 前 20 个 交 易 日( 含 2021 年 12 月 16 日 )的 均 价( 前 复 权)

及 最 新 股 本 摊 薄 的 2020 年 每 股 收 益 ( 2020 年 净 利 润 按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前 后 孰 低

计 算 ) 计 算 ,上 述 同 行 业 可 比 公 司 2020 年 静态市 盈 率 均 值 为 43.54 倍 。 本 次 发 行价
                                                                                    公告编号:2021-135



格 9.68 元 /股 , 对 应 未 行 使 超 额 配 售 选 择 权 时 , 发 行 人 对 应 的 2020 年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前 后 孰 低 净 利 润 摊 薄 后 市 盈 率 为 18.59 倍 ; 假 设 全 额 行 使 超 额 配 售 选 择 权 时 ,

发 行 人 对应 的 2020 年 扣 除 非经 常 性 损 益 前 后 孰低 净 利 润 摊 薄 后 市盈 率 为 19.09 倍 ,

均 低 于 同 行业 可 比 公 司 2020 年 平 均静 态 市 盈 率 。



三、发行具体安排

     ( 一 )网 上 申 购

     本 次 发 行 的 网 上 申 购 时间 为 2021 年 12 月 22 日(T 日)的 9:15-11:30、13:00-15:00,

网 上 发 行通 过 北 交 所 交 易 系统 进 行 。每 一 个 申购 单 位 为 100 股 ,申 购 数 量应 当 为 100

股 或 其 整 数 倍 , 但 申 购 上 限 不 超 过 网 上 发 行 数 量 ( 含 超 额 配 售 选 择 权 ) 的 5%, 即

40.27 万 股。T 日 ,已 经 开 通 北 交 所交 易 权 限的 合 格 投 资 者 可以 在 申 购 时 间 内通 过 证

券 公 司进 行 申 购 委 托。

     网 上 投资 者 应 当 自 主表 达 申 购 意 向,不 得 全权 委 托 证 券 公司 代 其 进 行 新股 申 购 。

投资者参与申购,应使用一个证券账户申购一次。同一投资者对同一只股票使用多

个证券账户申购,或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申购多次的,以第一笔申购为准。证券账

户 注 册 资 料 以 T-1 日 ( T 日 为 申 购 日 , 下 同 ) 日 终 为 准 。 投 资 者 申 购 申 报 经 北 交 所

交 易 主机 确 认 后 生 效, 一 经 确 认 不得 撤 销 。

     网上投资者因申购资金不足导致申购无效的,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无

效 申 购 信 息 的 次 日 起 6 个 月 ( 按 180 个 自 然 日 计 算 , 含 次 日 ) 内 , 不 得 参 与 北 交 所

股 票 公开 发 行 网 上 申购 。

     ( 二 )网 上 配 售 原 则

     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总量大于网上发行数量时,根据网上发行数量和有效申购

总 量 的 比 例 计 算 各 投 资 者 获 得 配 售 股 票 的 数 量 。 其 中 不 足 100 股 的 部 分 , 汇 总 后 按

申 购 数 量 优 先 、 数 量 相 同 的 时 间 优 先 原 则 向 每 个 投 资 者 依 次 配 售 100 股 , 直 至 无 剩

余 股 票。

     ( 三 )投 资 者 缴 款

     2021 年 12 月 17 日 ( T-3 日 ) 及 以 前 , 战 略 投 资 者 向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商 ) 足

额 缴 纳认 购 资 金 。

     参 与 本 次 网 上申 购 的 投 资 者,可 以 在 网 上 申购 日 2021 年 12 月 22 日( T 日 )前
                                                                                     公告编号:2021-135



在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并根据自己的申购量存入足额的申购资金。投资者

款 项 划付 需 遵 守 证 券公 司 的 相 关 规定 。

       2021 年 12 月 22 日( T 日)日 终 ,网 上 投 资 者的 申 购 资 金 将 根 据 清 算数 据 冻 结 。

2021 年 12 月 23 日(T+1 日 )至 2021 年 12 月 26 日( T+3 日 的 前 一 自 然 日 ),申 购

资金由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予以冻结,冻结资金产生的利息由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

划 入 北交 所 设 立 的 风险 基 金 。

       ( 四 )投 资 者 退 款

       战略配售投资者的缴款资金大于实际获配金额的,超额部分将原路径退回。网

上 投 资 者 冻结 资 金 大 于 实 际 获 配 金额 的 部 分 ,将 在 2021 年 12 月 27 日( T+3 日)退

回。



四、战略配售安排(如有)

       ( 一 )参 与 对 象 筛 选标 准

       本次发行中,战略配售投资者选择标准的制定,充分考虑了投资者资质以及与

发 行 人战 略 合 作 关 系等 因 素 , 主 要标 准 包 括 :

       1、参 与 战略 配 售 的 投 资者 应 具 备 良 好的 市 场 声 誉 和影 响 力 ,具 有 较强 资 金 实 力 ;

       2、认 可 发 行人 长 期 投 资 价值 ,并 按 照 最终 确 定 的 发 行价 格 认 购 其 承 诺认 购 的 发

行 人 股票 ;

       3、 最 终战 略 配 售 投 资者 不 超 过 10 名 。

       ( 二 )参 与 规 模 与 限售 期

       参 与 本次 发 行 的 战 略配 售 投 资 者 主要 情 况 如 下 :

                                                                     承 诺 认购 金
  序
                                  名称                                      额         限 售 期安 排
  号
                                                                       ( 万 元)
   1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8.00        6 个月
   2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8.00        6 个月
   3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8.00        6 个月
   4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3.48        6 个月
   5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104.00        6 个月
   6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8.00        6 个月
                                                                                     公告编号:2021-135


   7      徐工集团创投发展(徐州)有限公司                                  312.00        6 个月
   8      扬中市徐工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12.00        6 个月
                              合计                                       1,763.48             -

       注 : 上表 中 限 售 期 系自 本 次 发 行 的股 票 在 北 交 所上 市 之 日 起 6 个 月 。

       ( 三 )配 售 条 件

       本 次 发 行 的战 略 投 资 者 与 发 行人 签 署 的 《 江 苏 威 博液 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向 不 特 定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战略配售协议》中明确了递延

交付条款。战略投资者承诺按照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认

购 发 行 人股 票 。参 与 本 次 战 略配 售 的 投 资 者不 得 参 与 本 次网 上 申 购 。

       2021 年 12 月 17 日 ( T-3 日 ) , 上 述 战 略 投 资 者 已 向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商 ) 足

额 缴 纳 认 购 资金 。关 于 本 次 战 略投 资 者 的 核 查 情 况 详 见 2021 年 12 月 20 日(T-2 日 )

披露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威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

者 公 开发 行 股 票 并 在北 京 证 券 交 易所 上 市 之 战 略投 资 者 的 专 项核 查 报 告 》 。

       本 次 发 行战 略 配 售 发 行 数量 为 169.5652 万 股 ,占 超 额 配售 选 择 权 行 使 前本 次 发

行 数 量 的 20.00%, 占 超 额 配 售 选 择 权 全 额 行 使 后 本 次 发 行 总 股 数 的 17.39%。 2021

年 12 月 28 日 ( T+4 日 ) 披 露 的 《 发 行 结 果 公 告 》 将 披 露 最 终 获 配 的 战 略 投 资 者 名

称、股票数量、限售期安排以及最终涉及延期交付的战略投资者及延期交付的股数

等。



五、超额配售选择权安排(如有)

       发行人授予东吴证券超额配售选择权,东吴证券按本次发行价格向投资者超额

配 售 初 始 发 行 规 模 15%(127.1739 万 股 ) 的 股 票 , 即 向 投 资 者 配 售 总 计 初 始 发 行 规

模 115%( 975.00 万 股 )的 股 票 ,并 在《招 股 说 明 书 》和《 发 行 公 告 》中 披 露 采 用 超

额 配 售选 择 权 发 行 股票 的 数 量 和 超额 配 售 选 择 权实 施 方 案 。

       最 终 超 额 配 售情 况 将 在 2021 年 12 月 28 日(T+4 日 )《 发 行 结 果 公 告》中 披 露 。

超额配售股票将通过向本次发行的部分战略投资者递延交付的方式获得,并全部向

网 上 投资 者 配 售 。

       有 关 超额 配 售 选 择 权的 时 间 表 如 下:

   交易日                    日期                                    发 行 安排
                                                                                   公告编号:2021-135


                                              披 露《 招 股 说 明 书》、《 发 行 公 告》,披 露 采
                    2021年 12月 20日
    T-2日                                     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的数量上限和超
                       ( 周一 )
                                              额 配 售选 择 权 实 施 方案

                    2021年 12月 28日          披 露《发 行 结 果 公告 》,披 露 最 终 超额 配 售 情
   T+4日
                       ( 周二 )             况

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期届满或者累
计购回股票数量达到采用超额配售
                                           披 露 《超 额 配 售 选 择权 实 施 公 告 》
选 择 权 发 行 股 票 数 量 限 额 的 2个 交
易日内

      根 据 发 行 人授 权 ,东 吴 证 券 将 担 任本 次 发 行 具 体 实 施超 额 配 售 选 择 权 操 作的 主

承 销 商。

      自 公 司 股票 在 北 交 所 上市 之 日 起 30 个 自 然 日内 ,公 司 股 票的 市 场 交 易 价格 低 于

发行价格的,东吴证券将及时用超额配售所获资金从二级市场买入发行人股票,但

该措施并不能保证防止股价下跌。东吴证券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的股票不得卖出。

东吴证券在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期届满或者累计购回股票数量达到采用超额配售选

择权发行股票数量限额的 5 个交易日内,将超额配售选择权专用账户上所有股份向

同 意 递 延 交 付 股 票 的 战 略 投 资 者 交 付 。 东 吴 证 券 在 发 行 人 股 票 在 北 交 所 上 市 后 30

个自然日之后或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后,将不再采取上述措施支持股价。扣除购回

股票使用的资金及划转给发行人增发股票部分的资金(如有)外的剩余资金将纳入

北 交 所设 立 的 风 险 基金 。

      东 吴证 券 未 购 买公 司 股 票 或 者 购 买公 司 股 票 数 量 未 达 到全 额 行 使 超 额 配 售 选择

权发行股票数量的,可以要求公司按照发行价格增发股票。东吴证券以竞价交易方

式购买的发行人股票与要求发行人增发的股票之和,不得超过《发行公告》中披露

的 全 额行 使 超 额 配 售选 择 权 拟 发 行股 票 数 量 。

      因 行 使 超 额配 售 选 择 权 超 额 发行 的 股 数 = 发 行 时 超额 配 售 股 数 - 使 用 超额 配 售

股票所获得的资金从二级市场净买入的股数。具体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包括以下三

种 情 况:

      1、超 额 配 售选 择 权 不 行 使 。获 授 权 主承 销 商 从 二 级 市场 净 买 入 发 行人 股 票 数 量

与 超 额配 售 股 数 相 同。

      2、 超 额 配 售 选 择 权 全 额 行 使 。 超 额 配 售 股 数 本 次 发 行 初 始 发 行 规 模 的 15%,

且获授权主承销商用超额配售所获资金从二级市场净买入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公告编号:2021-135



零 , 并要 求 发 行 人 超额 发 行 本 次 发行 初 始 发 行 规模 15%的 股 票。

     3、超 额 配 售选 择 权 部 分 行使 。获 授 权 主承 销 商 从 二 级 市场 净 买 入 本 次发 行 的 股

票数量小于超额配售股数,因此要求发行人超额发行的股票数量小于本次发行初始

发 行 规模 的 15%。

     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期届满或者累计购回股票数量达到采用超额配

售选择权发行股票数量限额的 2 个工作日内,发行人与获授权主承销商东吴证券将

在 《 超额 配 售 选 择 权实 施 公 告 》 披露 以 下 信 息 :

     (1)超 额 配售 选 择 权 行 使期 届 满 或 者 累计 购 回 股 票 数量 达 到 采 用 超额 配 售 选 择

权 发 行股 票 数 量 限 额的 日 期 ;

     (2)超 额 配 售选 择 权 实 施 情况 是 否 合 法、合 规 ,是 否 符 合所 披 露 的 有 关超 额 配

售 选 择权 的 实 施 方 案要 求 , 是 否 实现 预 期 达 到 的效 果 ;

     (3)因 行 使 超额 配 售 选 择 权而 发 行 的 新 股 数量 ;如 未 行 使或 部 分 行 使 ,应 当 说

明 买 入发 行 人 股 票 的数 量 及 所 支 付的 总 金 额 、 平均 价 格 、 最 高与 最 低 价 格 ;

     (4) 发 行人 本 次 筹 资 总金 额 ;

     (5) 北 交所 要 求 披 露 的其 他 信 息 。



六、中止发行安排

     当 出 现以 下 情 况 时 ,发 行 人及 保 荐 机 构( 主 承 销商 )将 协 商采 取 中 止 发 行措 施 :

     1、 预 计 发行 后 无 法 满 足其 在 招 股 文 件中 选 择 的 股 票在 北 交 所上 市 标 准 ;

     2、 发 行人 在 发 行 过 程中 发 生 重 大 事项 影 响 本 次 发行 的 ;

     3、根 据《 发 行 注 册办 法 》第 四 十 七条 、《 管 理 细 则》第 六 十 八 条,发 行 承 销涉

嫌违法违规或存在异常情形的,中国证监会、北交所可以要求发行人和承销商暂停

或 中 止发 行 , 对 相 关事 项 进 行 调 查处 理 ;

     4、 北 交所 认 定 的 其 他情 形 。

     出 现 上 述情 况 时,发 行 人 和保 荐 机 构( 主 承 销 商 )将 及 时 公告 中 止 发 行 的原 因 、

后续安排等事宜。涉及投资者资金缴付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助发行人将

投 资 者的 申 购 资 金 加算 银 行 同 期 存款 利 息 返 还 投资 者 。

     中 止 发 行 后 , 在 本 次 发 行注 册 文 件 有 效 期 内 , 经 向 北 交 所 备 案 , 发 行 人 和 保 荐

机 构 (主 承 销商 ) 可 择 机重 启 发 行 。
                                                                           公告编号:2021-135


七、发行费用
      本次网上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印花税等费用。


八、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 一 )发 行 人: 江 苏 威博 液 压 股 份 有限 公 司

  法 定 代表 人 : 马 金 星

  联 系 地址 : 江 苏 省淮 安 经 济 技 术开 发 区 珠 海 东路 113 号

  联 系 人: 宋 雨 亭

  联 系 电话 : 0517-83576208

( 二 )保 荐 机构 ( 主 承 销 商) : 东 吴 证 券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法 定 代表 人 : 范 力

  住 所: 江 苏 省苏 州 市 工 业 园区 星 阳 街 5 号

  联 系 人: 资 本 市场 部

  联 系 电话 : 0512-62936311、62936312




                                                         发行人:江苏威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21 年 12 月 20 日
                                                                公告编号:2021-135


附表:关键要素信息表
公司全称                                 江苏威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                                 威博液压
证券代码                                 871245
发行代码                                 889688
所属行业名称                             液压和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
所属行业代码                             C3444
定价方式                                 直接定价
申购日                                   2021 年 12 月 22 日
拟发行数量(万股)                       847.8261
拟发行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17.86%
是否采用战略配售                         是
战略配售数量(万股)                     42.3913
网上发行数量(万股)                     805.4348
网上每笔申购数量上限(万股)             40.27
是否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                   是
超额配售选择权股数(万股)               127.1739
发行价格(元/股)                        9.68
发行市盈率(每股收益按照上年度经会计师   15.27
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发行市盈率(每股收益按照上年度经会计师   14.22
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发行市盈率(每股收益按照上年度经会计师   18.59
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发行市盈率(每股收益按照上年度经会计师   17.32
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拟募集资金(万元)                       14,000.00
按本次发行价格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8,206.96
(万元)
发行费用(万元)                         1,100.36
按本次发行价格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7,106.60
(万元)
注:战略配售数量为本次战略配售非延期交付股票数量。
公告编号:2021-135
公告编号:202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