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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威博液压: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2022-08-30  

                        证券代码:871245             证券简称:威博液压               公告编号:2022-069



                        江苏威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威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964 号)
文件同意,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2021 年 12 月 22 日,江苏威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初始发行普通股
8,478,261 股(不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的股份),发行方式为直接定
价发行,发行价格为 9.68 元/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期限结束后,公司在
初始发行规模的基础上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发行股票数量
1,271,739 股,由此公司发行总股数扩大至 9,750,00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94,380,0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82,238,287.74 元,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分别为 2021 年 12 月 27 日、2022 年 2 月 7 日。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到账,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出具了容诚验字[2022]第 230Z0044 号《验资
报告》。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已与
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的各项费用合计 12,141,712.26 元(不含税)。截至 2022
年 7 月 31 日 , 公 司 已 用 自 筹 资 金 支 付 的 发 行 费 用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4,359,410.38 元(不含税),本次拟置换 4,359,410.38 元(不含税),具体
情况如下:
序                                             以自筹资金支付金额(不
             类别         发行费用(不含税)                            拟置换金额(不含税)
号                                                     含税)

1      保荐及承销费用           8,725,698.11               943,396.23             943,396.23

2      审计及验资费用           2,245,283.02             2,245,283.02           2,245,283.02

3      律师费用                   990,566.04               990,566.04             990,566.04

       发行手续费用及其
4                                 180,165.09               180,165.09             180,165.09
       他

合计                           12,141,712.26             4,359,410.38           4,359,410.38




     三、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影响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符合《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
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
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在董事会
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决定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不存
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符合《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相关审
批程序合规有效,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
资金的行为。监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
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
法规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
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威博液压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江苏威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
议》
  (二)《江苏威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江苏威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威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江苏威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