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1981 证券简称:晶赛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2 安徽晶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5 月 1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云谷路 2569 号)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侯诗益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8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9,545,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40%。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4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1,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4 月 25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以及中国证券网(www.cs.com.cn)披露的《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16)、《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1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9,534,2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11,00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存在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制 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结合 2021 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董事会拟制《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4 月 25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 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 编号:2022-01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9,534,2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11,00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存在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制 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结合 2021 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监事会拟制《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4 月 25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 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告 编号:2022-01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9,534,2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11,00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存在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 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结合 2021 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公司独立董事拟 制《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4 月 25 日在北 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 职报告》(公告编号:2022-02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9,537,2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8,00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存在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 2021 年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报表数据,公司编制 了《2021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4 月 25 日在北京 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1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公告编号:2022-03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9,534,2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11,00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存在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 2022 年生产经营发展计划及经营目标,公司编制了《2022 年度财务 预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4 月 25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 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公告编号:2022-03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9,534,2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11,00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存在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4 月 25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编号:2022-02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9,545,2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存在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 (八)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该权益分派预案尚需经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依据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在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拟变更 注册资本并对公司章程中涉及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 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9,534,2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11,00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存在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 (九)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 规模等实际情况,拟定 2022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 的《关于 2022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2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9,534,2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11,00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存在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了 《2021 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4 月 25 日 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2021 年年度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2-02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9,534,2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11,00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存在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 2021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制度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况,不存 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4 月 25 日在北京证券 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2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9,534,2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11,00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存在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2 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根据业务发展状况向多家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根据授信额度办理相关手续,同时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总额范围内根据资金需求审 批、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1 年内,有效期内,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4 月 25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9,534,2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11,00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存在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21 年度审计工作 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与 所有股东的利益。故建议公司继续聘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等审计工作。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 2022 年 4 月 25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 发布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9,534,2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11,00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存在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关于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4 月 25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发布的《关于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的报告》(公告 编号:2022-02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9,534,2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11,00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存在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安徽晶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国证监会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聘请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安徽晶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4 月 25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容 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安徽晶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非经营 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2-03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9,534,2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11,00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存在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 (十六)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七) 《关于<2021 年年度 11,000 100% 0 0% 0 0% 权益分派预案>的议 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张大林、肖郑东 (三)结论性意见 基于上述事实,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参加会议 人员与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 规则》《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安徽晶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安徽晶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安徽晶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