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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公告]晶赛科技:董事、监事换届公告2022-10-28  

                         证券代码:871981            证券简称:晶赛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1



              安徽晶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董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侯诗益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
2022 年 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通过 之日起生效 。上述 提名 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29,376,2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38.42%,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郑善发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
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查晓兵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
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徐飞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
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侯雪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
2022 年 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通过 之日起生效 。上述 提名 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20,581,680 股,占公司股本的 26.92%,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吴林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自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
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吴小亚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自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
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非职工代表监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陈维彦先生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
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胡孔亮先生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
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职工代表监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2 年第一次职工大会于 2022 年
10 月 26 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孙龙凤女士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2 年 11 月 15 日起生
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将与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
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
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本次
换届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
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
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父母和子女情形。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换届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
不利影响。现任董事、监事在新任董事、监事就任前,仍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职责。



三、独立董事意见
(一)对《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
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经资格审查,
被提名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
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
(二)对《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
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经资格审查,被提名人均不属于失信
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
求,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处以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一)《安徽晶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安徽晶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安徽晶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安徽晶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