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神科技:青岛雷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公告2022-12-27
证券代码:872190 证券简称:雷神科技 公告编号:2022-143
青岛雷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青岛雷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神科技”、“发行人”或“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超额配售选择权已于 2022 年 12 月 26 日行使完毕。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
主承销商,为具体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操作的获授权主承销商(以下简称“获授权主
承销商”)。
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情况具体如下:
一、本次超额配售情况
根据《青岛雷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
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机
制,国泰君安已按本次发行价格 25.00 元/股于 2022 年 12 月 13 日(T 日)向网上投
资者超额配售 187.50 万股,占初始发行股份数量的 15.00%。超额配售股票全部通过
向本次发行的部分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
二、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
雷神科技于 2022 年 12 月 23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自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之日起 30 个自然日内(含第 30 个自然日,即自 2022 年 12 月 23 日至 2023
年 1 月 21 日),获授权主承销商有权使用超额配售股票募集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
购买发行人股票,且申报买入价格不得超过本次发行的发行价,购买的股份数量不超
过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股份数量限额(187.50 万股)。
截至 2022 年 12 月 26 日日终,雷神科技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0 个自
然日内,获授权主承销商已利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所获得的部分资金以竞价交易方
式从二级市场买入公司股票 187.50 万股,买入股票数量与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
数量相同,因此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未行使,未涉及新增发行股票情形。本次购买股
票支付总金额为 39,196,146.67 元(含经手费、过户费),最高价格为 22.20 元/股,
最低价格为 20.03 元/股,加权平均价格为 20.90 元/股。
三、超额配售股票和资金交付情况
超额配售股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战略投资者
与发行人及国泰君安已共同签署《青岛雷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战略投资者配售协议》,明确了递延交付条
款。本次战略投资者同意延期交付股份的安排如下:
实际获配数量 延期交付数量 获配股票限
序号 战略投资者名称
(万股) (万股) 售期限
青岛蓝创达一号管理咨询中心(有
1 24.00 24.00 36 个月
限合伙)
青岛蓝创达二号管理咨询中心(有
2 24.00 24.00 36 个月
限合伙)
3 东莞市建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52.00 52.00 6 个月
4 青岛高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35.00 - 6 个月
5 青岛爱尊客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7.88 47.88 6 个月
6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8.00 0.50 6 个月
7 东莞市丰润计算机有限公司 25.12 25.12 6 个月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嘉实北交
8 所精选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 14.00 14.00 6 个月
资基金)
合计 250.00 187.50 -
国泰君安自累计购回股票数量达到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数量限额的 3 个交
易日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上述延期
交付的股份中,青岛蓝创达一号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和青岛蓝创达二号管理咨
询中心(有限合伙)获配股份的限售期为 36 个月,其余战略投资者获配股份的限售
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2022 年 12 月
23 日)起开始计算。
四、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具体为:
超额配售选择权股份来源(增发及/或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 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
超额配售选择权专门账户: 0899354079
一、增发股份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增发股份总量(股) 0
二、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股份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拟变更类别的股份总量(股): 1,875,000
五、对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的意见
2022 年 3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的议案》等关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议案。
2022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与本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的议案,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
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具体事宜。
2022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2 年 12 月,发行人与国泰君安签署了《青岛雷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泰君
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之承销协议》,明确授予国
泰君安行使本次公开发行中向投资者超额配售股票的权利。
发行人董事会认为: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合法、合规,实施情况符合所披
露的有关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方案要求。
经获授权主承销商国泰君安核查:发行人董事会对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的授权
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符合《发行公告》等文件中披露的
有关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方案要求;公开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
本总额的 25%,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的有关规定。
经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核查:本次发行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已经取得发行
人内部决策机构的批准,相关决策事项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
况符合《发行公告》等文件中关于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方案的要求,符合《北京证券
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开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
于公司股本总额的 25%,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的有关规
定。
特此公告。
发行人:青岛雷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2 月 28 日
(此页无正文,为《青岛雷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公告》之盖章
页)
发行人:青岛雷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青岛雷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公告》之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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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