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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雷神科技: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雷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核查意见2022-12-27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青岛雷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核査意见

    青岛雷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神科技”、“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超额配售选择
权已于 2022 年 12 月 26 日行使完毕。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为具体实施超额配售
选择权操作的获授权主承销商(以下简称“获授权主承销商”)。

    国泰君安就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情况核查说明如下:


    一、本次超额配售情况
    根据《青岛雷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机制,国泰君
安已按本次发行价格 25.00 元/股于 2022 年 12 月 13 日(T 日)向网上投资者超额配售 187.50
万股,占初始发行股份数量的 15.00%。超额配售股票全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部分战略投
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

    二、 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情况
    雷神科技于 2022 年 12 月 23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自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之日起 30 个自然日内(含第 30 个自然日,即自 2022 年 12 月 23 日至 2023 年 1 月 21
日),获授权主承销商有权使用超额配售股票募集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购买发行人股
票,且申报买入价格不得超过本次发行的发行价,购买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超额配售
选择权股份数量限额(187.50 万股)。

    截至 2022 年 12 月 26 日日终,雷神科技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0 个自然日
内,获授权主承销商已利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所获得的部分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
市场买入公司股票 187.50 万股,买入股票数量与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数量相同,因
此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未行使,未涉及新增发行股票情形。本次购买股票支付总金额为
39,196,146.67 元(含经手费、过户费),最高价格为 22.20 元/股,最低价格为 20.03 元/股,
加权平均价格为 20.90 元/股。

      三、超额配售股票和资金交付情况
      超额配售股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战略投资者与发
行人及国泰君安已共同签署《青岛雷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战略投资者配售协议》,明确了递延交付条款。本次战
略投资者同意延期交付股份的安排如下:

                                             实际获配数量   延期交付数量        获配股票限售
序号             战略投资者名称
                                               (万股)       (万股)              期限
        青岛蓝创达一号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
  1                                             24.00          24.00                 36 个月
                      伙)
        青岛蓝创达二号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
  2                                             24.00          24.00                 36 个月
                      伙)
  3        东莞市建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52.00          52.00                 6 个月
  4         青岛高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35.00            -                   6 个月
  5       青岛爱尊客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7.88          47.88                 6 个月
  6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8.00           0.50                 6 个月
  7         东莞市丰润计算机有限公司            25.12          25.12                 6 个月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嘉实北交所精
  8                                             14.00          14.00                 6 个月
        选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250.00         187.50                   -

      国泰君安自累计购回股票数量达到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数量限额的 3 个交易日
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上述延期交付的股
份中,青岛蓝创达一号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和青岛蓝创达二号管理咨询中心(有
限合伙)获配股份的限售期为 36 个月, 其余战略投资者获配股份的限售期为 6 个月,限
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2022 年 12 月 23 日)起开始计算。

      四、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具体为:

超额配售选择权股份来源(增发及/或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         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
超额配售选择权专门账户:                                                0899354079
一、增发股份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增发股份总量(股)                                                          0
二、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股份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拟变更类别的股份总量(股):                                             1,875,000
    五、 对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的意见
    2022 年 3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的议案》等关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议案。
    2022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与本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的议案,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具体事宜。
    2022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
券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2 年 12 月,发行人与国泰君安签署了《青岛雷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泰君安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之承销协议》,明确授予国泰君安
行使本次公开发行中向投资者超额配售股票的权利。

    经获授权主承销商国泰君安核查:发行人董事会对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的授权合法、
有效;发行人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符合《发行公告》等文件中披露的有关超额
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方案要求;公开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
25%,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的有关规定。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雷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核査意
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 聪              成晓辉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