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雷神科技:关于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2023-01-03
证券代码:872190 证券简称:雷神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1
青岛雷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为维护青岛雷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后股
价的稳定,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制定了稳定股价预案,该预案已
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及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并已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
一、 稳定股价措施的触发条件
自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一个月内,若公司股票
出现连续 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价格。
当触发上述启动条件后,应当启动股价稳定预案。
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12 月 23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自 2022
年 12 月 23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29 日止,公司股票连续 5 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格,已触发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2022
年 12 月 29 日为触发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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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稳定股价措施
(一) 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增持计划实施前 增持计划实施前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苏州海新信息科
控股股东 17,902,175 28.6435%
技有限公司
(二)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增持合理
计划增持 计划增持 增持 增持 增持资金
股东名称 价格区间
数量(股) 金额(元) 方式 期间 来源
(元)
2023 年 1
苏州海新
不低于 不超过 月4日 不超过
信息科技 竞价 自有资金
187,500 4,687,500 -2023 年 2 25 元/股
有限公司
月 21 日
三、 触发稳定股价措施终止条件的情形
说明本次稳定股价措施的终止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1. 继续实施稳定股价措施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 公司股票连续 3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高于 25 元/股;
3. 已达到预计的增持数量;
4. 资金使用完毕;
触发上述一个或多个停止条件后,可以停止实施股价稳定措施。
四、 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稳定股价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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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北京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苏州海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严格遵守股票交易有关规定,不进
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严格按照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
3.本公司将及时对稳定股价的措施和实施情况进行公告,并将在
定期报告中披露相关情况。
4.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尚存在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如资金未能及
时到位;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价格上限,导致
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等。
五、 稳定股价措施的约束措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
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接受以下
约束措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
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
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履行上述
承诺,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股东分红(如有),
同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及/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
让,直至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按上述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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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青岛雷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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