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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雷神科技: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雷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调整的核查意见2023-02-15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青岛雷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调整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
青岛雷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神科技”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对雷神科技履行持续
督导义务,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等规定,对雷神科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调整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 年 11 月 24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青岛雷神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2]2976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 25.00 元/股,发行股数 12,500,000 股, 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312,5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37,000,000.00 元(不含增
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75,500,000.00 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16 日,上
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由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
报告》(和信验字(2022)第 000068 号)。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
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
并与国泰君安、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情况

    根据《青岛雷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更
加合理、审慎、有效的使用募集资金,公司拟根据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实际情况,
对本次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金额      原拟投入募集资金
                                                                    资金
          品牌升级及总
  1       部运营中心建     74,200,000.00     74,200,000.00      74,200,000.00
            设项目
          产品开发设计
          中心建设及硬
  2                      123,300,000.00     123,300,000.00      86,300,000.00
          件产品开发设
            计项目
  3       偿还银行贷款     35,000,000.00     35,000,000.00      35,000,0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80,000,000.00     80,000,000.00      80,000,000.00
          合计           312,500,000.00     312,500,000.00     275,500,000.00



      三、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由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拟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本次调整系基于公司
当前实际经营情况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所做出。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
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
合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批准程序及审核意见

      (一)审议情况

      2023 年 2 月 1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际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鉴于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调整本次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
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
金额,相关审批程序合规有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试行)》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事项。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雷神科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调整事项已经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议
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
的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雷神科技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雷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调整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   聪                成晓辉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2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