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雷神科技:董事换届公告2023-03-31
证券代码:872190 证券简称:雷神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7
青岛雷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 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路凯林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 3 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
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黄湘云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 3 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
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贾中升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 3 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
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徐娜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 3 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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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赵静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 3 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
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张力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 3 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
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梁仕念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 3 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
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李志刚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 3 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
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张世兴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 3 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
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首次任命董监高人员履历
赵静,女,1990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
究生学历。2009 年 9 月至 2013 年 6 月,湖南大学数学专业本科;2013 年
9 月至 2016 年 6 月,湖南大学数学专业研究生。2016 年 7 月至今,历任中
国科技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析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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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
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
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
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本次换届未导致董事
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
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
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父母和子女情形。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上述提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实际发
展的需要,其任职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相关风险揭示
上述提名董事不存在下列情形:
(一)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二)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开谴责或者三
次以上通报批评;
(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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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独立董事意见
(一)对《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过认真审阅《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基于独立、
客观判断的原则,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
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程序
合法有效。被提名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
司董事的条件与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禁止任职的条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
解除的情况。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过认真审阅《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基于独
立、客观判断的原则,我们认为公司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已征得被
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
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
有效。被提名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
事的条件与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禁止
任职的条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
的情况。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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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备查文件
(一)《青岛雷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青岛雷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青岛雷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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