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光源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核查意见2022-12-3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核査意见
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光源海”、“发行人”或“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超
额配售选择权已于 2022 年 12 月 29 日行使完毕。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泰君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为具
体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操作的获授权主承销商(以下简称“获授权主承销商”)。
国泰君安就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情况核查说明如下:
一、本次超额配售情况
根据《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机制,
国泰君安已按本次发行价格 8.00 元/股于 2022 年 12 月 19 日(T 日)向网上投资者超额配
售 341.7579 万股,占初始发行股份数量的 15%。超额配售股票全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部
分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
二、 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情况
华光源海于 2022 年 12 月 29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自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之日起 30 个自然日内(含第 30 个自然日,即自 2022 年 12 月 29 日至 2023 年 1 月 27
日),获授权主承销商有权使用超额配售股票募集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购买发行人股
票,且申报买入价格不得超过本次发行的发行价,购买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超额配售
选择权股份数量的限额(341.7579 万股)。
截至 2022 年 12 月 29 日日终,华光源海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0 个自然日
内,获授权主承销商已利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所获得的部分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
市场买入公司股票 341.7579 万股,买入股票数量与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数量相同,
因此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未行使,未涉及新增发行股票情形。本次购买股票支付总金额
为 20,997,814.90 元(含经手费、过户费),最高价格为 6.40 元/股,最低价格为 5.88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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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加权平均价格为 6.14 元/股。
三、超额配售股票和资金交付情况
超额配售股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战略投资者与发
行人及国泰君安已共同签署《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战略投资者配售协议》,明确了递延交付条款。
本次战略投资者同意延期交付股份的安排如下:
实际获配数 延期交付数
序号 投资者名称 限售期安排
量(股) 量(股)
1 杭州传化数字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1,250,000 937,500 6 个月
2 长沙市长投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1,000,000 750,000 6 个月
3 湖南鲁工建筑设备有限公司 625,000 468,750 6 个月
4 湖南聚恒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625,000 468,750 6 个月
5 长沙市天心国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600,000 450,000 6 个月
6 湖南兴湘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456,772 342,579 6 个月
合计 4,556,772 3,417,579 -
国泰君安自累计购回股票数量达到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数量限额的 3 个交易日
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上述延期交付的股
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2022 年 12
月 29 日)起开始计算。
四、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具体为:
超额配售选择权股份来源(增发及/或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 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
超额配售选择权专门账户: 0899354079
一、增发股份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增发股份总量(股) 0
二、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股份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拟变更类别的股份总量(股): 3,417,579
五、 对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的意见
2022 年 6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等与本次公开发行并在北交所上市相关的议
案。
2022 年 6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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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等与本次公开发行并在北交所上市相关的
议案,并同意授权董事会处理与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有关的具体事宜。
2022 年 12 月,发行人与国泰君安签署了《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国
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之承销协议》,明确授予
国泰君安行使本次公开发行中向投资者超额配售股票的权利。
经获授权主承销商国泰君安核查:发行人董事会对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的授权合法、
有效;发行人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符合《发行公告》等文件中披露的有关超额
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方案要求;公开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
25%,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的有关规定。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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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
的核査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徐振 何凌峰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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