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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公告]华光源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2023-01-1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国泰君安证券”)作为华光
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光源海”或“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华光源海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进行核查,
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 年 11 月 25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99 号),
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 8.00 元/股,初始发行股数 22,783,860 股(超额配售选择权
行使前),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82,270,88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25,279,270.59 元(不
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56,991,609.41 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22 日,上述募集
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天
职业字[2022]47288 号)。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
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国泰君安证券、
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暂时闲置原因
    根据《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募集资金运用的相
关安排,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江海直达 LNG 动力集装箱船
舶购置项目、数字物流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
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购置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了部分
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产品基本情况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
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
同意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5,000.00 万元人民币(有效期自 2023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投资包括
但不限于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定期存款、
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或结构性存款等产品。

    (二)投资决策及实施方式

    2023 年 1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
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

    (三)投资风险与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的现金管理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
济影响,不排除投资产品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相关产品,因此短期投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为尽可能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控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2)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相关理财产品的投向、投资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
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请专业机
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和资
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是在授权的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实施的。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投资于包括但不限于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
品、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或结构性存款等产品,可以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利益。

    五、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2023 年 1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公
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国泰君安证券认为: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有关资金管理、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的内部控制制
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公司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尚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符合相关的法
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建设,并且能够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国泰君安证券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徐振                   何凌峰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