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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华光源海: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3-04-26  

                        证券代码:872351         证券简称:华光源海         公告编号:2023-048



                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

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华光源

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分公司及其子公司华光源海国际物流(苏州)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经营和业务情况,纳入评价范围的评价主体包括华光源海、武汉分

公司、苏州华光,共 18 项内容,具体业务事项包括:公司治理与组织架构、内

部监督、人力资源、筹资管理、投资管理、资金管理、供方管理、客户管理、代

理业务管理、内支线运输、船舶管理、安全管理、环境管理、资产管理、全面预

算、财务报告、合同管理、行政管理。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

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报告期内,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治理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为基础的法人治理结构,并

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

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制度》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对公司的权

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营管理层进行了规范。

    公司章程和各项制度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性质、职责权限和

工作程序,董事长、董事、监事、总经理任职资格、职权和义务等作出了明确规
定,确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之间权力制衡关系,形成了

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2.组织架构

    公司根据发展战略规划以及业务发展现状,建立了符合公司业务规模和经营

管理需要的组织架构。具体包括;财务中心、综管中心、市场中心、航运中心、

商务中心、信息中心、网络营销中心、市场营销中心、审计监察部、运营中心、

董事会办公室、有效项目客户部。各部门分工明确、权责清晰、相互协作、相互

牵制、相互监督形成了一体的控制体系,规范了公司内部运作机制,为公司长期

健康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3.内部审计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

作。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监察部,具备独立开展审计工作的专业能力。审计监察

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负责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安

全状况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审计监察部在赋予的职

责和权限范围内独立行使审计监督职权,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控管理制度

及工作流程等规定,在本年度内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销售业务、

采购业务以及研究与开发等经营活动中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有关的业务

环节方面开展了定期、日常或专项的监督检查。同时根据日常审计中存在的一些

问题,及时跟踪部门整改落实情况,确保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及各业务流程的有效

实施,严格控制日常经营风险。

   4.人力资源管理

    公司依据自身发展的需要,建立和实施了一系列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的人

力资源政策,并专门制定了《薪酬管理制度》《考勤管理制度》以及《人力资源

管理制度》等一系列流程制度。公司将职业道德修养和专业胜任能力作为选拔和

聘用员工的重要标准,重视员工培训和继续教育,不断提升员工素质。

   5.企业文化

   公司十分重视加强文化建设,制作了《员工手册》并开展员工培训活动,让

员工对企业文化和企业内涵有更深刻的理解和认识。公司不断培育员工积极向上
的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认同感,形成了较为清晰的企业文

化体系:

   企业使命:通江达海、物流全球

   企业精神:响应国家“一带一路”,矢志为国际物流行业发展贡献最大力量

   核心价值观:借力长江黄金水道,服务长江经济带外贸经济发展,助力长江

黄金水道与世界相融

(二)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

    本次评价工作依据的是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要求,结合公司内部

控制管理手册、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的基

础上,对公司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

    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分别从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和非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角度,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

制缺陷具体认定

    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

    对于财报相关的内控缺陷,通过对公司年度财务报表潜在错报或披露事项错

报程度进行判定, 以年度经常性业务税前利润总额(亏损取绝对值)的 5%为作

为重要性水平判断标准。潜在错报金额<年度经常性业务税前利润总额的 2.5%

确定为一般缺陷;年度经常性业务税前利润总额的 2.5% ≤潜在错报金额<年度

经常性业务税前利润总额的 5%确定为重要缺陷;潜在错报金额≥年度经常性业

务税前利润总额的 5%确定为重大缺陷。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
    以假设不采取任何措施该缺陷导致潜在财务错报大小作为判断标准。不采取

任何行动导致潜在错报可能性极小确定为一般缺陷;不采取任何行动导致潜在错

报可能性不大确定为重要缺陷;不采取任何行动导致潜在错报可能性极大确定为

重大缺陷。当存在以下迹象时,增加了重大缺陷的可能性,因此会特别关注以下

情况:重述以前公布的财务报表,以更正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财务

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在内部控制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
    以年度经常性业务税前利润总额(亏损取绝对值)的5%为作为重要性水平
判断标准。对于非财报相关的内控缺陷,通过对本年公司资产、收入、利润等经
济损失程度,或偏离(消极偏离,即未能实现)经营目标的程度进行判定。经济
损失<年度经常性业务税前利润总额的2.5%确定为一般缺陷;年度经常性业务税
前利润总额的2.5% ≤经济损失<年度经常性业务税前利润总额的5%确定为重
要缺陷;经济损失≥年度经常性业务税前利润总额的5% 确定为重大缺陷。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
    以假设不采取任何措施该缺陷导致经济损失可能性大小作为判断标准。不采
取任何行动导致造成经济损失、经营目标无法实现的可能性极小确定为一般缺陷;
不采取任何行动导致造成经济损失、经营目标无法实现的可能性不大确定为重要
缺陷;不采取任何行动导致造成经济损失、经营目标无法实现的可能性极大确定
为重大缺陷。当存在以下迹象时,增加了重大缺陷的可能性,因此会特别关注以
下情况: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任何舞弊且反舞弊政策程序不健全;关联交易控制程序不当;重大投
融资等非常规事项控制缺失;某个业务领域频繁地发生相似的重大诉讼案件;弄
虚作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

    附表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潜在错报金额<经常   经常性业务税前利润的 2.5%≤潜在   潜在错报金额≥经
定量标准
               性业务税前利润的     错报金额<经常性业务税前利润的    常性业务税前利润
(影响程度)
               2.5%                 5%                                的 5%
     关系               或                           且                           且

                                                                          不采取任何行动导
定性标准       不采取任何行动导致   不采取任何行动导致潜在错报可能
                                                                          致潜在错报可能性
(可能性)     潜在错报可能性极小   性不大
                                                                          极大


    附表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经常性业务税前利润的 2.5%≤经
定量标准       经济损失<经常性业                                    经济损失≥经常性业务
                                    济损失<经常性业务税前利润的
(影响程度)   务税前利润的 2.5%                                     税前利润的 5%
                                    5%

       关系             或                       且                              且

               造成经济损失、经营                                    造成经济损失、经营目
定性标准                            造成经济损失、经营目标无法实
               目标无法实现的可能                                    标无法实现的可能性极
(可能性)                          现的可能性不大
               性极小                                                大

(四)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与内部控制工作相关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可能对投资者理解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评价内部

控制情况或进行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




                                             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