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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好医疗: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核查意见2021-11-2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核查意见

    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好医疗”或“发行人”)向不
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超额配售选择权已于 2021 年 11 月 23 日行使完毕。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主承
销商,为具体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操作的获授权主承销商(以下简称“获授权主
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就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情况核查说明如下:

    一、本次超额配售情况

    根据《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并在精选层挂牌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超额配售选择权
机制,中信建投证券已按本次发行价格 16.80 元/股于 2021 年 10 月 8 日(T 日)
向网上投资者超额配售 163.00 万股,占初始发行股份数量的 15%。超额配售股
票全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

    二、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情况

    锦好医疗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精选层挂牌,
并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平移为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
《关于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的公告》(北证公告〔2021〕
13 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精选层(以下简称精选层)挂牌公司平移
为本所上市公司,上市时间自其在精选层挂牌之日起连续计算”,锦好医疗在北
京证券交易所的上市日为 2021 年 10 月 25 日。自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
日起 30 个自然日内(含第 30 个自然日,即自 2021 年 10 月 25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3 日),获授权主承销商有权使用超额配售股票募集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购
     买发行人股票,且申报买入价格不得超过本次发行的发行价。

         锦好医疗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0 个自然日内,中信建投证券作为
     本次发行的获授权主承销商,未利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所获得的资金以竞价交易
     方式从二级市场买入本次发行的股票。

         锦好医疗按照本次发行价格 16.80 元/股,在初始发行规模 1,087 万股的基础
     上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发行股票数量 163 万股,由此发行总股数扩大至
     1,250 万股,发行人总股本由 4,697 万股增加至 4,860 万股,发行总股数占发行后
     总股本的 25.72%。发行人由此增加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2,738.40 万元,连同初始
     发行规模 1,087 万股股票对应的募集资金总额 18,261.60 万元,本次发行最终募
     集资金总额为 21,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为 1,986.32 万元,募
     集资金净额为 19,013.68 万元。

         三、超额配售股票和资金交付情况

         超额配售股票通过向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战略投资者
     与发行人及中信建投证券已分别签署《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之战略投资者配售协议》,明确了递
     延交付条款。本次战略投资者同意延期交付股份的安排如下:

                                   实际获配数量    延期交付数量
序号          投资者名称                                                限售期安排
                                       (股)        (股)
        青岛晨 融鼎合私募股权投
                                                                   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
 1      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          571,618          27,618
                                                                   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伙)
        惠州市 宇光电子工贸有限                                    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
 2                                       505,952         505,952
        公司                                                         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羿桥国际电子商务(深圳)                                   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
 3                                        59,523          59,523
        有限公司                                                     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
 4      郑州阳田商贸有限公司              59,523          59,523
                                                                     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
 5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160,714         160,714
                                                                     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嘉兴金 长川贰号股权投资                                    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
 6                                       160,714         160,714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
 7      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             357,143         357,143
                                                                     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北京金 科基础设施产业基                                      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
8                                        138,095          138,095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宁波鼎 锋明道投资管理合                                      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
9                                        160,718          160,718
       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合计                     2,174,000       1,630,000            -

        发行人应于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期届满后的 3 个交易日内向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提交股份过户登记申请,上述延期交付的股份限售
    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2021 年
    10 月 25 日)起开始计算。

        四、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后发行人股份变动情况

        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具体为:

    超额配售选择权股份来源(增发及/或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   增发及竞价交易方式购回
    超额配售选择权专门账户:                                               0899254238
    一、增发股份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增发股份总量(股)                                                       1,630,000
    二、以竞价交易方式购回股份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拟变更类别的股份总量(股):                                                    0

        五、本次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对应的募集资金用途

        因本次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增加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2,738.4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2,557.56 万元,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用途已经 2020 年 11 月 20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

        六、对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的意见

        2020 年 10 月 30 日和 2020 年 11 月 20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2020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股票向
    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议案》,其中明确规定:关于超额
    配售情况安排,公司和主承销商可以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
    发行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15%,并在发行文件和发行公告
    中披露。
    2021 年 9 月,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签署了《关于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之承销协议补充协议》,明确授权中信建投证券行使本次公开发行中向
投资者超额配售股票的权利。

    经获授权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核查:发行人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对超额配售
选择权行使的授权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符合《发行
公告》等文件中披露的有关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方案要求;公开发行后,公众
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 25%,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试行)》的有关规定;发行人董事会已对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发表意
见,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符合预期。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超额配售选
择权实施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陈浩坚                          李 靖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