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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锦好医疗: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3-28  

                        证券代码:872925          证券简称:锦好医疗        公告编号:2022-020




                   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
年 3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在审慎查验的基础上,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中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和《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我
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2021 年年度报告》和《2021 年年度报告
摘要》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1 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二、《关于 2021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2 年年度财务预算报
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2021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2 年年度财务预
算报告》,我们认为: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 2022 年度财务预算
报告全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三、《关于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权益分配方案从公司 2021 年经营业绩的实际
情况出发,在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利益的同时,也综合考虑了公司
未来的经营发展需要和流动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本次
权益分配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现金分红的相
关规定以及相关承诺。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21 年度权益分配预案,
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 2022 年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
见

     经核查,公司产品以海外销售为主,且主要采用外汇结算方式,
外汇汇率出现较频繁的波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以人民币折算的
产品销售价格以及期末外币资产的汇兑损益,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
绩。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充分利用远期
结售汇产品的套期保值功能,达到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以减
小公司经营业绩的波动。我们认为,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利用远期结售汇产品进行套期保值,降低公司经营风险,符合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我
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追认公司超授权额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公司在 2021 年 11 月 19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 日期间进行现金管理单日最大投资额为 15,340.00 万
元,超出授权范围。但鉴于该事项未对募集资金安全造成损失,没有
与募集资金的整体使用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
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
同意对该事项予以追认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
计划(草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未发现公司存在《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
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监管指引
第 3 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
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上市规则》规定的禁止成为激
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内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引第 3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
助的计划或安排。

     5、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涉及董事,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
案时,存在关联关系董事已回避表决,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因无关联
关系董事不足三人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激励计划审议和决策
程序合法、合规。

     6、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
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员工对实现公司持续、
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实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并同意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的独立意
见
    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设定了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和个人层面
绩效考核指标两个层面的考核要求,将公司整体业绩和个人绩效进行
了紧密结合。本激励计划绩效考核指标的设定结合了公司现状、未来
战略规划以及行业的发展等因素综合考虑而制定。营业收入指标是企
业的主要经营成果,是企业取得利润的重要保障,加强营业收入管理
是实现企业财务目标的重要手段之一。扣非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
利润系衡量公司经营状况、盈利能力以及股东回报能力的重要指标。
公司以三年的营业收入或扣非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业绩增
长为考核指标,指标设定科学、合理。除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外,
公司还设置了个人绩效考核指标,对个人的工作能力、工作表现等方
面进行全面、完整的综合评价。公司将根据激励对象上一年的考核结
果,确定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的比例。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
可操作性,考核指标的设定具有合理性及科学性。一方面,有利于充
分调动激励对象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另一方面,能对激励对象起
到良好的约束作用,为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保
障,考核指标设置合理。




                                   独立董事:袁英红   李忠轩

                                            2021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