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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锦好医疗: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2-03-28  

                             证券代码:832925         证券简称:锦好医疗         公告编号:2022-028


                      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为保证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促进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
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
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
—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本计划的顺
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本次激励计划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
实现。

    第二条 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
价,以实现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管理绩效和整体
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第三条 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本激励计划所有激励对象,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不
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第四条 考核机构
   公司董事会负责领导和组织本办法规定的各项考核工作,并负责对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和核心员工等激励对象进行考核。公司人事行政部门、公司财务部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
关考核数据的搜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第五条 考核指标
    (一)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2-2024年,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
(解除限售/行权条件)如下:

  解除限售期/                                                               解限售比例/
                考核年度                  公司业绩考核目标
     行权期                                                                  行权比例

   第一个解除
                             2022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6亿元或扣非后归属于上
  限售期限/第    2022年                                                        30%
                             市公司股东净利润(调整后)不低于3,000万元
   一个行权期

   第二个解除                2023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5亿元或2022年、2023年
  限售期限/第    2023年      扣非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调整后)累计      30%
   二个行权期                不低于7,500万元

   第三个解除                2024年营业收入不低于4.5亿元或2022年、2023
  限售期限/第    2024年      年、2024年扣非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40%
  三个行权期                 (调整后)累计不低于1.35亿元

   注:1、上述指标均以公司经审计的年度报告所揭示的合并报表数据为准,其中扣非后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调整后)是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剔除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实施的会计处理对公司损益影响后的值;2、上述业绩
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指标的,所有激
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
购价格为授予价格;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
司注销。

    (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指标

   公司将对激励对象分年度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激励对象的解除售比例/可行
权比例。依据激励对象的工作能力、工作业绩达标情况做出绩效考核。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
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四个等级,分别对应解除限售比
例/可行权比例如下表所示:

        个人上一年考核结果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个人解除限售比例/行权比例          100%         80%         60%            0%
   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数量/可行
权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数量/计划行权数量×个人解除限售比例/行权比例。

    激励对象按照个人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数量解除限售,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激励对象按照个人当年实际可行权数量行权,考
核当年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或者在有效行权期间内放弃行权的, 由公司注销。

    第六条 考核期间与次数
    (一)考核期间
    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股票期权行权的前一会计年度。
    (二)考核次数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2-2024年3个会计年度,每年度考核一次。
    第七条 解除限售/可行权
    董事会根据绩效考核报告,确定被激励对象是否符合解除限售条件/行权条件及其当
年实际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其当年实际可行权股票数量。

    绩效考核结果作为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股票期权行权的依据。

    第八条 考核程序

   公司人事行政部门在董事会的指导下负责考核数据的搜集和提供,保存考核结果,并
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审核。

    第九条 考核结果管理
    (一)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
   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公司人事行政部门应当在考核工作结束后5个工
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

   如果被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首先应与公司人事行政部门沟通解决。如
果不能妥善解决,被考核者可以向董事会提出申诉,董事会在接到申诉之日起10日内,对申
诉者的申诉请求予以答复。

    (二)考核结果归档
   考核结束后,人事行政部门需保留绩效考核所有考核记录,作为保密资料归档并由董事
会办公室保存。
   为保证绩效激励的有效性,绩效记录不允许涂改,若需重新修改或重新记录,须考核记
录员签字。
    第十条 附则
   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公司2022年股
权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 3月 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