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锦好医疗:关于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核查意见2022-04-07
证券代码:872925 证券简称:锦好医疗 公告编号:2022-036
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核查意见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5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于 2022 年 3 月 28 日在
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上披露了《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
激励对象名单》(公告编号 2022-027)。
一、公示情况说明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
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
规定,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8 日至 2022 年 4 月 6 日通过公司内部公告栏对 2022 年
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向全体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公示期 10 天。截至
公示期满,公司全体员工均对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无异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
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进行了核
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
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2、列入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上市规则》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监事会认为:本次确定的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
予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