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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公告]锦好医疗: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的核查意见2022-04-29  

                               证券代码:872925      证券简称:锦好医疗         公告编号:2022-052


                   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的核查意见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
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监管指引 3 号》”)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
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事项的核查意
见:
    公司本次调整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权益数量的事项,已经公
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监管指引 3 号》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
审批程序。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不存在禁止获授权益的情况,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
法、有效。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权益数量进行相
应的调整。
    (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1、除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股票期权及 1 名激励对
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并有意承接另 2 名激励对象
放弃的股票期权外,本次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与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相符。
    2、本次获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均符合《上市规则》等文件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及《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不存在《上市规
则》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本次拟获授股票
期权/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条
件。
    3、公司和本次获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获授股票
期权/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无获授权益条件。
    4、本次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中
的有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确定以 2022 年 4 月 27 日为授予日,向 58 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
象合计授予 80.5 万份股票期权及 67.5 万股限制性股票。




                                               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