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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锦好医疗: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2022-10-28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作
为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好医疗”或“公司”)公开
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以及《北
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对锦好医疗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出局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1 年 10 月 8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惠州市锦好医疗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3113 号) 的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 1,250 万股新股(含
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新股)。公司本次发行价格为 16.8 元/股,发行股数 1,087
万 股 ( 不 含 行 使 超 额 配 售 选 择 权 所 发 的 股 份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182,616,00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8,054,830.19 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64,561,169.81 元。截至 2021 年 10 月 14 日,上述
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验资,出具
了“致同验字(2021)441C000692 号”验资报告。公司因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取
得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25,575,622.64 元,到账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25 日。截至 2021
年 11 月 25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进行验资,出具了“致同验字(2021)441C000807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
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
在精选层挂牌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要
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制度,并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仲恺高新区支行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仲
恺科技园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根据《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将投资于智慧医疗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智能助听器
设计研究中心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
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了部分闲
置的情况。

    三、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建设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闲置资金使
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品种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拟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定期存款、通知存款或结构性存款等
产品,拟投资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三)决议有效期限

    自公司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如单笔
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

    (四)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
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同意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同意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筛选和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
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相关产品,因此
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为尽可能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
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财务部向董事会报告;

    4、公司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
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定期存款、通知存款或结构性存款等产品,可以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本次使用部分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投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开展,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尚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督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试行)》
等相关规定等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
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增加公司收益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综上,保荐机构对于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