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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公告]锦好医疗: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2-28  

                        证券代码:872925           证券简称:锦好医疗          公告编号:2022-101




                     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 年 12 月 2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
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在审慎查验的基础上,
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中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意见
    1、经核查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相符。
    2、本次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均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及《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不存在《上市规则》规定的不得
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本次拟获授股票期权的激
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
    3、公司和本次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股票期权的情形,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无获授权益条件。
    4、本次确定的授予日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
—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和《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权
激励计划(草案)》中的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确定以 2022 年 12 月 26 日为授予日,向 9 名符合条件的激励
对象合计授予 14 万份股票期权。

    二、《关于预计 2023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预计 2023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经营的
 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和日常业务的正常开展。董事会在
 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公正,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本次预计关联交易内容合法有效,交易定价
 公允、合理,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关于 2023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

    三、《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回购股份,且已综合
考虑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的盈利能力、近期股价等因素,不会对公
司的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
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或员
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股
份的相关事宜,有利于本次回购的顺利推进,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具备合理性和可行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袁英红   李忠轩

                                                       2022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