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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锦好医疗:关于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2023-01-17  

                            证券代码:872925          证券简称:锦好医疗          公告编号:2023-003


                       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一、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审议和表决情况

    1、2022 年 3 月 25 日,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关于<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
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制定<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
协议>、<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议案》,并审议通过《关于认定公司
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
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袁英红女士
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
东征集投票权。
    2、2022 年 3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惠
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认
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
议案》、《关于制定<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协议>、<
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议案》。
    3、2022 年 3 月 28 日至 2022 年 4 月 6 日,公司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
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公示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员工对本
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7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核查的议案》和《关于对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进行核查的议案》,并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2 年股
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核查意见》。
    4、2022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惠州市
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认定公
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关于制定<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协议>、<股权激励
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
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核查情况,在北京
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上披露了《关于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
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41)。
    5、2022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
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
对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
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关于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
    6、2022 年 8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之首次授予及预留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与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对
该调整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对该调整事项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
    7、2022 年 12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和《关于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8、2022 年 12 月 5 日至 2022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对拟认定核心员工的名单和预
留股票期权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内部公示栏进行了
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公司
监事会于 2022 年 12 月 15 日披露了《关于监事会对拟认定核心员工及预留权益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公告》。
    9、2022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
    10、2022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
监事会对授予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事项法律意见书。
    11、2023 年 1 月 13 日,公司完成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

    二、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情况

    根据《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
“预留部分将在本股权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8 个月内明确预留权益的激励
对象,超过 8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权益失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 180,000 份,预留限制性
股票 150,000 股,其中预留股票期权完成授予登记 140,000 份,未授予股票期权为
40,000 份,未授予限制性股票为 150,000 股,上述未授予预留权益自股权激励计划经
2022 年 4 月 18 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已超过 8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预留未授予权
益已经失效。




                                              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