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新赣江: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2023-03-16
证券代码:873167 证券简称:新赣江 公告编号:2023-018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5 日召
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
集资金自筹资金用于全资子公司江西众源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源药业”)
募投项目实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资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2022年12月1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做出《关于同意江西新赣江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
3203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2023年2月6
日,经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同意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的函》(北证函〔2023〕39号)批准,公司股票于2023年2月9日成功
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本次发行价格9.45元/股,初始发行股数17,075,000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
使前),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1,358,75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9,577,137.97元
(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41,781,612.03元。截至2023年2月3日,上述
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
告》(中汇会验[2023]0195号)。
公司于2023年2月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已
于2022年3月10日行使完毕。公司已于2023年3月13日收到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发
行 256.1250 万 股 对 应 的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24,203,812.50 元 , 扣 除 新 增 发 行 费 用
1,849,778.24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2,354,034.26元。2023年3月
13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3]0910
号)。
(二)本次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拟募集资金金额为
24,837.97万元。本次发行新股实际募集资金18,556.26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
募集资金净额16,413.56万元。2023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
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
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
经调整后,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投项目 项目总投资金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中成药制剂保健品生产项目一期 19,111.55 9,413.56
2 新增口服固体制剂片剂车间项目 5,005.00 4,500.00
3 药物一致性评价与临床试验项目 3,244.24 2,500.00
合计 27,360.79 16,413.56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情况
鉴于募投项目“中成药制剂保健品生产项目一期”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
司众源药业,本着积极推进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的原则,公司使用中成药制剂保健
品生产项目一期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向众源药业进行增资以实施此募投项目,
其中9,40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其余金额作为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众源药
业的注册资本由1,500.00万元增加至10,900.00万元,公司仍持有众源药业100%的
股权。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江西众源药业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03年11月13日
3、注册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工业园
4、注册资本:1,500万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张佳
6、所属关系: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众源药业进行增资符合募投项目的
资金投向及实际资金需求,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完成,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进而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
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增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则的要求,为确保募集资金规
范管理和使用,众源药业已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已与公司、保荐机构及
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次增资的募集资金将
存放于众源药业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用于募投项目“中成药制剂保
健品生产项目一期”的使用。
五、本次事项履行的审议情况
2023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
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众源药业增资实
施募投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增资事项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
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
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
行)》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募投项目的资金投向及实际资金需求,有
助于推进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
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于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
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目录
(一)、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三)、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
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