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新赣江: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2023-04-17
证券代码:873167 证券简称:新赣江 公告编号:2023-029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授权现金管理情况
(一)授权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5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子
公司,下同)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
上述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品种满
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等要求,包括但不
限于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产品,且购
买的产品不得抵押,不用作其他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3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本次现金管理达到披露标准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的相关规定,交易的成交金
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超过 1000 万元的应予以
披露。上市公司连续 12 个月滚动发生理财的,以该期间最高余额为成交额,
适用上述标准。
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产品的金额合计 1.11 亿元。截止
2023 年 4 月 14 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未到期产品余额为人民币
1.11 亿元,占公司 2022 年度半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的)的 43.51%,
已达披露标准。
二、 本次现金管理情况
(一) 本次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产品金 预计年化
受托方 产品名 产品 收益 投资 资金
产品类型 额(万 收益率
名称 称 期限 类型 方向 来源
元) (%)
工行城 单 位 定 中国工 5,100 3.10% 36 个 固 定 银 行 部 分
建支行 期 商银行 月(可 收 益 定 期 闲 置
2023 随 时 大 额 募 集
年第 3 支取) 存 款 资 金
期公司
客户大
额存单
( 36
个月)
兴业银 单 位 定 兴业银 6,000 3.10% 36 个 固 定 银 行 部 分
行吉安 期 行单位 月(可 收 益 定 期 闲 置
分行 存单发 随 时 大 额 募 集
行 (36 支取) 存 款 资 金
个月)
(二)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的说明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购买的产品为中国工
商银行 2023 年第 3 期公司客户大额存单(36 个月)和兴业银行单位存单发行
(36 个月),可以随时支取,市场风险较小,能够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保证本金安全的要求。
(三) 累计现金管理金额未超过授权额度。
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产品的金额合计1.11亿元,未到期
的产品余额为人民币1.11亿元,未超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范
围。
(四) 本次现金管理受托方、资金使用方情况
公司董事会已对受托方的基本情况、信用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等进行了
必要的调查。公司与受托方无关联关系,本次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 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各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
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财务负责人向董事会报告;
4、公司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产品为中国工商银行 2023 年第 3 期公司客户大额存单(36
个月)、兴业银行单位存单发行(36 个月),能够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
证本金安全的要求。虽然存款期限约定为 36 个月,由于可以随时支取,未来
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五、 公司自决策程序授权至本公告日,公司委托理财的情况
除本公告已披露的产品外,本公告日前,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产
品。
六、 备查文件目录
(一)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四)本次购买产品的凭证。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