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钱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1-06-17
证券代码:600623 900909 股票简称:双钱股份 双钱 B 股 编号:临 2011-012
双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双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于 2011 年 6 月 3 日发出通知,2011 年 6 月 16 日在万
航渡路 540 号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 7 名,公司监事
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
定,会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
提名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即将届满到期,依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刘训峰先生、陈耀先生、岳春辰先生、钱瑞瑾先
生、施德容先生、李垣先生、章曦先生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候选人,
其中提名施德容先生、李垣先生、章曦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
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上
述候选人还须提交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 7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集召开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议案》。
具体事宜详见关于召开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临时公告编号:临 2011-014)。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 7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特此公告
双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六月十六日
附件一:
双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
刘训峰 年 5 月出生,1989 年 7 月参加工作,研究生
学历,工学硕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管理学博士。
刘训峰先生曾历任上海石化总厂芳烃厂工程师、副总工程师,
上海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乙烯厂副总工程师,上海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投
资工程部副主任,上海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上
海赛科石化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上海化学工业区发展有限公司
董事、副总经理,上海氯碱化工股份公司董事长;现任上海华谊(集
团)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总裁,双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上海化学工业区发展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陈耀 年 3 月出生,1983 年 8 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
历,工学硕士学位,工商管理硕士,工程师职称。
陈耀先生曾历任上海焦化总厂技术员、团委副书记,上海市化
学工业局干部处副主任科员,上海化工控股(集团)公司干部处副主
任科员,上海华谊(集团)公司组织部副主任科员、干部任免块负责
人,上海涂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上海新华树脂厂党总支书记、厂长,
上海国际油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方代表),上海华谊(集团)公
司对外合作部经理;现任双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
双钱集团(如皋)轮胎有限公司董事长,双钱集团(重庆)轮胎有限
公司董事长,美国 CMA 公司董事长。
岳春辰 年 1 月出生,1964 年 1 月参加工作,工商管
理硕士,高级经济师职称。
岳春辰先生曾任上海轮胎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兼双钱载重轮胎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上海轮胎橡胶(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总经理兼双钱载重轮胎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上海轮胎橡
胶(集团)如皋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轮胎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总经理兼上海轮胎橡胶(集团)如皋有限公司总经理、双钱集团(重
庆)轮胎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双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双钱
集团(如皋)轮胎有限公司总经理,双钱集团(重庆)轮胎有限公司
总经理。
钱瑞瑾,男,1961 年 8 月出生,1983 年 8 月参加工作,本科学
历,学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
钱瑞瑾先生曾任上海轮胎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技术总
监兼轮胎研究所副所长、双钱载重轮胎公司副总经理,上海轮胎橡胶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技术总监兼双钱载重轮胎公司总经理、轮胎
研究所所长,双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兼双钱载重轮胎分公司
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轮胎研究所所长;现任双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工程师,轮胎研究所所长。
施德容 年 11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曾
任上海市民政局局长、党委书记。现任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党委书记,上海建材(集团)总公司董事长。
李垣:男,1961 年 10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博士。曾任西安
交通大学教授、院长。现任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上海交通大学
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执行院长;兼任教育部管理科学与工程教指委副
主任,中国管理科学与工程学会副理事长,IACMR 学术咨询委员会
委员副主任。
章曦 年 6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高级经
济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曾任上海张江集成电路产业区开发
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建筑材料(集团)总公司副总裁等职。现任上
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附件二:
双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董事会换届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
双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换届选
举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根据对新一届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被推荐书及个人履历等相
关资料的认真审核,我们认为刘训峰先生、陈耀先生、岳春辰先生、
钱瑞瑾先生、施德容先生、李垣先生、章曦先生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产生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郑国培、施德容、章曦
2011 年 6 月 16 日
附件三:
双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施德容、李垣、章曦,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双钱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双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双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
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
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
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
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
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
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
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
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
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
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
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
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
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
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
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
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
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
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
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
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
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
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
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
符。
五、包括双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
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双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
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本人具备较丰富的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章曦具有注册
会计师资格。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
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
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
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
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双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
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
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
的,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 30 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施德容、李垣、章曦
2011 年 6 月 16 日
附件四
双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双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施德容、李垣、
章曦为双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
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
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双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
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双钱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
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
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
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
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
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
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
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
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
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
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
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
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
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
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
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
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
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
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
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
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
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
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
符。
五、包括双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
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双钱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被提名人具备较丰富的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章曦具有
注册会计师资格。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
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
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
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双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 6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