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钱股份:关联交易实施细则(2013年4月)2013-04-01
关联交易实施细则
1 目的和范围
1.1 本实施细则规定了双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处理关联交易业务的有关管理要
求,旨在规范公司关联交易工作,确保公平对待股东各方利益,防范关联交易中
出现对股东利益造成非法损害,规避公司经营管理中潜在的经济风险。
2 管理职责
2.1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监督、控制和报告所有关联交易业务。
2.2 本实施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2.3 董事会办公室连同人力资源部对各部门总监和下属公司负责人、各相关职能
部门有关负责人和业务经办人员进行关联交易管理程序的培训和学习。
3 管理内容
3.1 关联方交易管理
3.1.1 董事会办公室应当根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会同人力资源
部和财务资产部共同建立和确定关联公司名单(以下简称“关联名单”),并应于
每公历年的 1 月 10 日前由董事会办公室发送公司所有能够对外签署合同的职能
部门,且同时报送给财务资产部、监察审计部和法律事务部。
3.1.2 在上述关联公司名单确定后的该公历年度内,由于各种条件的变化而导致
“关联名单”有增减的,人力资源部和财务资产部应当及时进行更新并报送董事
会办公室,由董事会办公室向公司各部门予以及时发布。
3.1.3 公司各职能部门、分子公司在每年年度预算工作时,应当根据业务预计对
可能会和“关联名单”中的企业和公司的交易情况预报下一年的关联交易数量和
金额至财务资产部和董事会办公室,以便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年度股东大会对相关
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批手续。
3.1.4 当公司发生经济业务且需要对外签署合同时,在根据公司颁布的《合同管
理办法》的规定办理合同审核前,业务发生的部门首先需要了解交易方的背景及
关联关系,并对照“关联名单”审核合同对方当事人是否是关联方。如合同对方
当事人在“关联名单”之外,业务部门经了解或按照业务性质应当了解合同对方
当事人仍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有责任完善公司关联名单。同时,负责该业务
的职能部门还需办理关联交易报备手续。
3.1.5 各分子公司参考本实施细则进行关联交易管理,分子公司财务部门负责根
据关联公司名单每季度对本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支付把关和统计,对于达到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相关规定的,应及时报备至公司财务资产部和董事会办公
室。
3.1.6 关联交易通常涉及公司有关股东利益,为此根据公司合资合作协议有关维
护公司利益的原则,公司管理层决定与某一股东关联方发生任何交易业务时,都
不得损害其他股东方的合法利益。
3.1.7 关联方交易的条件特别是价格和收付款条款一经确定,公司各部门应严格
按批准后的交易条件进行交易。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执行过程中不得自行更改交易
条件,如因实际情况变化,确实需要更改时,必须事先报董事会批准。
3.2 关联交易报备管理
3.2.1 因业务需要对外签署合同的职能部门,根据上述要求审核后,认为需要办
理关联交易报备手续的,应当根据要求严格填写《关联交易报备表》。此表见附
录 A。
3.2.2 上述职能部门应当将填写好的《关联交易报备表》提交公司财务资产部进
行审核。财务资产部对该职能部门填写的数据和信息进行审核和确定,并将通过
审核的此表报送董事会办公室。
3.2.3 董事会办公室根据上市公司涉及关联交易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关联
交易报备表》所表述的情况提示和要求各职能部门应该或及时办理相应的处置和
审批手续。
3.2.4 职能部门在获得董事会办公室的上述报备手续后,应当将被签署后的《关
联交易报备表》与合同文本及《合同审批表》一同,根据《合同管理办法》的规
定进行会签手续。若董事会办公室认定此项关联交易需要实施相关披露事宜和办
理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相关决议的,应当完成此类事项后办理合同审核流程并完
成签署。
3.2.5 职能部门在获得经董事会办公室签署意见的《关联交易报备表》后,应当
将此表与合同及《合同审批表》一同,根据《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向合同审
核会签部门提供,并同时在《合同审批表》中表述和登记此项关联交易事项。对
合同具有会签审核权的财务资产部、监察审计部和法律事务部在合同审核会签时
有权监督和检查报送合同的职能部门是否遵守关联交易报备手续。
3.2.6 职能部门应当对《关联交易报备表》原件、合同原件(包括所有涉及的书
面材料等)以及《合同审批表》原件承担保管和归档的义务。各职能部门有义务
接受法律事务部对此事项的检查。
3.3 关联方交易的信息披露
3.3.1 公司财务资产部应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和提供披露关联方交易的资料,并对
资料的准确性负责;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关联方交易信息披露。
3.3.2 公司在每年的财务报告中应当将当年发生的关联交易单独列出,供全体董
事审阅。
3.4 检查监督
3.4.1 财务资产部应定期检查所有的关联交易并做好检查纪录,监察审计部负责
监督。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公司总会计师、总经理以及董事会办公室。
3.4.2 监察审计部应当在审查公司经营管理工作时,对公司关联交易的审批及披
露事项进行检查。
3.4.3 监察审计部应当对业务部门不依据本细则的规定办理关联交易报备手续
而直接办理合同审核手续的职能部门进行批评和处罚。其他合同会签部门有权向
监察审计部门反映上述违规事项,并享有要求给予处罚的建议权。
3.5 其他
3.5.1 禁止公司管理层和业务经办人员故意隐瞒关联交易。发现业务人员故意隐
瞒关联交易,公司管理层应当按有关奖惩处罚管理程序对该业务人员和直接上级
予以相应的处罚。
3.5.2 禁止公司管理层故意隐瞒关联交易情况。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有权直接查阅
公司关联交易资料。
3.5.3 公司发生披露虚假信息或隐瞒重大信息披露时,必须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
个人责任;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时,应当严格按照危机处理程序公正处理。
3.5.4 监察审计部、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董事、监事会等有关部门,如果在审计
检查过程中发现公司管理层及有关操作人员有违规进行关联交易的情况时,将严
厉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经济责任,触犯刑律者将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N 年度关联交易报备表
Y/LT1315-001
合同名称 编号
对方当事人名称 关联关系类型
合同标的及交易类 □ 材料(商品)购入 □ 商品(材料)销售 □ 劳务收入 □ 劳务支出
型 □ 受让无形资产 □ 出让无形资产
□ 受让固定资产 □ 出让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 □ 对外融资
□ 投资应计利息收入 □ 融资应计利息支出
□ 其他:_____________
合同总金额 大写: 小写:
其中:境内交易_____________ 境外交易 _____________
该关联方截止到填
表日本年累计合同 大写: 小写:
金额(包括本次合同 其中:境内交易_____________ 境外交易 _____________
金额)
此类关联交易事项 若是,请填写报批
是否已报送股东大 的总金额数
会审批通过
申请部门及部门长 日期
财务资产部审核 日期
董事会办公室回复意见
回复如下:
董事会办公室: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