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钱股份:中长期分红规划2014-02-14
中长期分红规划
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科学、持续的公司分红机制,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
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公司中长期分红规划。
本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
续性和稳定性。本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可以进行中期现金
分红,公司向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支付股利,以人民币计价和宣布,以外币支付,
公司支付股利,按照国家有关外汇管理的规定办理。
本公司在选择利润分配方式时,相对于股票股利等分配方式优先采用现金分
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在公司盈利、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
本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公司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
分配利润的 30%,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
在遵循上述原则的前提下,本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
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
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公司章程有关分红条款进行修改时,本规划将重新拟定。
本规划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双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