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谊集团: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12-29
证券代码:600623 证券简称:华谊集团 公告编号:2018-033
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 年 12 月 2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真北路 401 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46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16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B 股) 3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637,683,035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626,210,001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B 股) 11,473,03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30.1158
份总数的比例(%)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29.5740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0.5418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训峰先生主持,
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6 人,出席 3 人,董事王霞女士因工作原因未出席、独立董事
段祺华先生、张逸民先生因公出差未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3 人,监事会主席高亢先生、职工监事汪耀华先生
因公出差未出席;
3、财务总监常达光先生,副总裁顾春林先生,董事会秘书方广清女士出席了本
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15 年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标的资产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及业绩补偿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626,206,696 99.9995 3,305 0.0005 0 0.0000
B股 11,472,934 99.9991 100 0.0009 0 0.0000
普通股合计: 637,679,630 99.9995 3,405 0.0005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
偿相关事宜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626,206,696 99.9995 3,305 0.0005 0 0.0000
B股 11,472,934 99.9991 100 0.0009 0 0.0000
普通股合计: 637,679,630 99.9995 3,405 0.0005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 比例
序 (%) 数 (%)
号
1 关于公司 2015 年重 71,904,165 99.9953 3,405 0.0047 0 0.0000
大资产重组相关标
的资产业绩承诺实
现情况及业绩补偿
方案的议案
2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71,904,165 99.9953 3,405 0.0047 0 0.0000
授权公司董事会全
权办理重大资产重
组业绩补偿相关事
宜及修订《公司章
程》相关条款的议
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
所持有表决权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华谊(集团)公司回避
了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国茂律师事务所
律师:乔越千、齐元浩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
规则》、《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
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章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2 月 29 日